高校社科文库:刑法解释过程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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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3-06
版次: 1
ISBN: 9787511248060
定价: 24.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126页
字数: 144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   刑法解释过程是刑法适用中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建立关联的过程,又是对解释结论反复试错的过程。根据不同的理性标准,可将刑法解释的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形式理性阶段、实质理性阶段、商谈理性阶段,对应的刑法解释结论分别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接受性。在合理性探询中,应将刑法解释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形式理性解释、实质理性解释与需论证的刑法解释。形式理性解释依据合法性原则,强调“相同的事相同处理”,追求刑法规范的统一性与普适性;实质理性解释依据合理性原则,强调“不同的事不同处理”,解释结论可适度超越刑法规范,强调个案中的特殊性;需论证的刑法解释针对疑难案件,参照法律论证的理论要求与程序规则,论证各方达至合意,这恰是商谈理性标准的体现。
      刑法解释过程是对个案中最复杂的解释过程进行描摹,而非每个刑事案件解释过程均需经历三个阶段,且刑法解释结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接受性标准具有序位关系。   杨高峰,男,1972年出生,河南商水县人,法学博士,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刑法学、法律诊所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多项。 第一章本书的理论背景、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一节本书的理论背景:刑法解释形式与实质学派之争
    一、争论的缘起
    二、刑法解释学派争论的理论评说
    三、本书的理论切入点:刑法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能否消弭?
    第二节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
    一、对韦伯法律类型分类理论的移植
    二、借鉴韦伯理性观的可行性分析
    三、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理论与刑法疑难案件的解决
    第三节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研究现状及本书的研究思路
    第四节本书研究视角、方法、目标方面的创新之处
    一、本书研究视角:从个案解释过程中研究刑法解释
    二、本书研究方法:对各种解释方法的合理侧面进行有效融合
    三、本书研究目标:对现实司法解释过程进行描摹

    第二章刑法的形式理性解释
    第一节刑法形式解释正当性的理论评述
    第二节刑法形式解释客观性的理论溯源
    一、有关法律解释几个概念的辩正
    二、刑法形式解释理论发展
    第三节刑法形式解释的方法体系及其在当代中国刑法理论中应用
    一、刑法目的解释的特点
    二、刑法目的解释之下的具体解释方法

    第三章刑法的实质理性解释
    第一节刑法实质解释的理论基础
    一、“法律帝国”构建之不可能:刑法实质解释必要性分析
    二、刑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并不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三、“后法治时代”的到来为刑法实质解释提出了现实要求
    第二节实质理性解释的法理渊源
    一、宪法规范渊源
    二、公平正义的观念
    三、前法律规范产生的法律冲突
    四、刑事政策
    第三节实质解释启动机制研究:许霆盗窃案的个案分析
    一、汹涌的民意是如何形成的?
    二、法官的公正情感是如何缺失的?司法为什么会失去纠错能力?
    第四节刑法实质理性解释的方法之一:常用的实质解释方法
    一、目的性扩张
    二、目的性限缩
    三、有利于犯罪人的类推解释
    第五节刑法实质理性解释的方法之二:刑法隐含漏洞的补充
    一、刑法漏洞之一般理论:以刑法第201条原立法规定例
    二、我国刑法第201原立法规定学界通认的明显漏洞例释
    三、刑法第201条原立法规定中的隐含漏洞例释

    第四章刑法实质解释与“出罪”
    第一节刑法实质解释与“出罪”
    一、刑法第13条“但书”为“出罪”提供了合法性根据
    二、刑法实质解释出罪的具体制度路径
    第二节刑法实质解释与犯罪成立的消极要件出罪机能的实现
    一、消极要件缺位语境下规范性司法解释出罪的文本分析
    二、犯罪成立消极要件的价值定位与传统犯罪构成的改造的必要性
    三、消极要件与传统犯罪构成的改造路径分析
    四、消极要件的司法适用过程中应更多地贯彻刑法实质解释的要求与方法

    第五章刑事疑难案件:刑法解释困境及其解决进路
    第一节刑法解释的困境:刑法疑难案件的生成
    一、我们在确定法律真实的过程中,其实是带着“知识前见”来整理案件事实的
    二、“知识前见”既可能为法律适用的过程提供了效率保证,但也可能会对法律适用过程中产生误导
    三、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只是法律适用的理论模型,而现实中法律适用者可能未必严格遵循这一推理过程
    第二节通过刑法方法排除“疑难”:刑事疑难案件的认定
    一、刑事疑难案件需在综合运用各种刑法方法之后加以判定
    二、通过解释循环能够达致“真理”的案件也不应认定为刑事疑难案件
    三、刑事疑难案件不同于刑事程序法意义上的“疑罪”
    四、刑法立场不同导致的争议问题不宜认定为刑事疑难案件
    第三节刑事疑难案件解决路径:刑法论证
    第四节刑法论证的特征
    一、启动程序上的后延性
    二、论证程序中的民主性
    三、论证方法的多元性
    四、论证结论的循环性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研习刑法学的心路历程
  • 内容简介:
      刑法解释过程是刑法适用中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建立关联的过程,又是对解释结论反复试错的过程。根据不同的理性标准,可将刑法解释的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形式理性阶段、实质理性阶段、商谈理性阶段,对应的刑法解释结论分别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接受性。在合理性探询中,应将刑法解释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形式理性解释、实质理性解释与需论证的刑法解释。形式理性解释依据合法性原则,强调“相同的事相同处理”,追求刑法规范的统一性与普适性;实质理性解释依据合理性原则,强调“不同的事不同处理”,解释结论可适度超越刑法规范,强调个案中的特殊性;需论证的刑法解释针对疑难案件,参照法律论证的理论要求与程序规则,论证各方达至合意,这恰是商谈理性标准的体现。
      刑法解释过程是对个案中最复杂的解释过程进行描摹,而非每个刑事案件解释过程均需经历三个阶段,且刑法解释结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接受性标准具有序位关系。
  • 作者简介:
      杨高峰,男,1972年出生,河南商水县人,法学博士,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刑法学、法律诊所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多项。
  • 目录:
    第一章本书的理论背景、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一节本书的理论背景:刑法解释形式与实质学派之争
    一、争论的缘起
    二、刑法解释学派争论的理论评说
    三、本书的理论切入点:刑法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能否消弭?
    第二节本书的主要研究方法
    一、对韦伯法律类型分类理论的移植
    二、借鉴韦伯理性观的可行性分析
    三、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理论与刑法疑难案件的解决
    第三节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研究现状及本书的研究思路
    第四节本书研究视角、方法、目标方面的创新之处
    一、本书研究视角:从个案解释过程中研究刑法解释
    二、本书研究方法:对各种解释方法的合理侧面进行有效融合
    三、本书研究目标:对现实司法解释过程进行描摹

    第二章刑法的形式理性解释
    第一节刑法形式解释正当性的理论评述
    第二节刑法形式解释客观性的理论溯源
    一、有关法律解释几个概念的辩正
    二、刑法形式解释理论发展
    第三节刑法形式解释的方法体系及其在当代中国刑法理论中应用
    一、刑法目的解释的特点
    二、刑法目的解释之下的具体解释方法

    第三章刑法的实质理性解释
    第一节刑法实质解释的理论基础
    一、“法律帝国”构建之不可能:刑法实质解释必要性分析
    二、刑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并不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三、“后法治时代”的到来为刑法实质解释提出了现实要求
    第二节实质理性解释的法理渊源
    一、宪法规范渊源
    二、公平正义的观念
    三、前法律规范产生的法律冲突
    四、刑事政策
    第三节实质解释启动机制研究:许霆盗窃案的个案分析
    一、汹涌的民意是如何形成的?
    二、法官的公正情感是如何缺失的?司法为什么会失去纠错能力?
    第四节刑法实质理性解释的方法之一:常用的实质解释方法
    一、目的性扩张
    二、目的性限缩
    三、有利于犯罪人的类推解释
    第五节刑法实质理性解释的方法之二:刑法隐含漏洞的补充
    一、刑法漏洞之一般理论:以刑法第201条原立法规定例
    二、我国刑法第201原立法规定学界通认的明显漏洞例释
    三、刑法第201条原立法规定中的隐含漏洞例释

    第四章刑法实质解释与“出罪”
    第一节刑法实质解释与“出罪”
    一、刑法第13条“但书”为“出罪”提供了合法性根据
    二、刑法实质解释出罪的具体制度路径
    第二节刑法实质解释与犯罪成立的消极要件出罪机能的实现
    一、消极要件缺位语境下规范性司法解释出罪的文本分析
    二、犯罪成立消极要件的价值定位与传统犯罪构成的改造的必要性
    三、消极要件与传统犯罪构成的改造路径分析
    四、消极要件的司法适用过程中应更多地贯彻刑法实质解释的要求与方法

    第五章刑事疑难案件:刑法解释困境及其解决进路
    第一节刑法解释的困境:刑法疑难案件的生成
    一、我们在确定法律真实的过程中,其实是带着“知识前见”来整理案件事实的
    二、“知识前见”既可能为法律适用的过程提供了效率保证,但也可能会对法律适用过程中产生误导
    三、三段论的推理过程只是法律适用的理论模型,而现实中法律适用者可能未必严格遵循这一推理过程
    第二节通过刑法方法排除“疑难”:刑事疑难案件的认定
    一、刑事疑难案件需在综合运用各种刑法方法之后加以判定
    二、通过解释循环能够达致“真理”的案件也不应认定为刑事疑难案件
    三、刑事疑难案件不同于刑事程序法意义上的“疑罪”
    四、刑法立场不同导致的争议问题不宜认定为刑事疑难案件
    第三节刑事疑难案件解决路径:刑法论证
    第四节刑法论证的特征
    一、启动程序上的后延性
    二、论证程序中的民主性
    三、论证方法的多元性
    四、论证结论的循环性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研习刑法学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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