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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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2-06
版次: 1
ISBN: 9787562042853
定价: 2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63页
字数: 185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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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1月,我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论文《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责任理论》。在这篇文章中,我对刑事和解的研究现状予以了反思,并将和解与责任论研究之窘境贯连起来,思考其可能的发展路径。就核心观点而言,《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的学术思想在这篇文章中已经定型,但是,就许多旁生问题而言,却有欲言又止、不吐不快之感。比如,文章对责任的履行对象虽有只言片语之涉及,却没有深入展开。而事实上,这一问题不仅关涉到如何理解犯罪侵害的对象,更进一步与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定位、责任关系的重新架构等问题紧密相连,具有极大的理论张力。2010年7月,我的第二本学术专著——《理解“刑事和解”》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在《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的第二章中,我对刑事和解的理论主张予以了梳理和讨论,这必然同时涉及到和解的犯罪观、责任观及程序观(司法观)等不同侧面。由于主题和篇幅所限,我也不可能在这一章中对和解与责任问题予以系统展开,而仍然只是在09年文章的框架内延续着上述的遗憾。这些缺憾的存在,促使我下决心以某种更为体系化、专门化的方式来重新整理自己的思考。于是,从2010年12月开始动笔,到2011年5月初稿成型,我几乎是一气呵成地完成了《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的写作。 杜宇,男,湖南长沙人,1976年10月生01994年至2001年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学习,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北京犬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复旦大学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0年~2011年),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7年~),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秘书长(2007年~)。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项目与青年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6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在《法学研究》、 第一章责任论之危机与契机
    一、责任论的发展脉络
    (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后期
    (二)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
    二、责任论的三种意涵
    (一)英美法:作为“犯罪构成论”的责任论
    (二)大陆法:作为“犯罪构成之独立阶层”的责任论
    (三)前苏联法:作为“犯罪之法律后果”的责任论
    (四)面向中国的思考
    三、责任论的问题点
    (一)刑事责任的体系地位
    (二)刑事责任的根据
    (三)刑事责任的实体内容
    (四)刑事责任论的危机
    四、刑事和解的复兴
    (一)刑事和解的范畴界定
    (二)刑事和解的复兴背景
    (三)刑事和解的发展简况
    五、责任论的深化契机

    第二章刑事和解之责任论
    一、责任论的原点
    (一)两种犯罪观
    (二)方法论之辩
    二、责任前提
    (一)道义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和解责任之前提
    三、责任主体
    四、责任对象
    五、责任形式
    六、责任目标
    七、小结

    第三章责任关系之反思
    一、责任关系的传统叙说
    (一)责任关系之主体
    (二)责任关系之内容
    (三)责任关系之客体
    二、责任关系的主体转换
    (一)被害人作为责任关系之主体
    (二)社区作为责任关系之主体?
    三、责任关系的内容反思
    (一)犯罪人与被害人之关系
    (二)犯罪人与国家之关系
    (三)被害人与国家之关系
    (四)位阶关系

    第四章责任方式之拓展
    第五章责任目的之调整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2009年1月,我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论文《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责任理论》。在这篇文章中,我对刑事和解的研究现状予以了反思,并将和解与责任论研究之窘境贯连起来,思考其可能的发展路径。就核心观点而言,《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的学术思想在这篇文章中已经定型,但是,就许多旁生问题而言,却有欲言又止、不吐不快之感。比如,文章对责任的履行对象虽有只言片语之涉及,却没有深入展开。而事实上,这一问题不仅关涉到如何理解犯罪侵害的对象,更进一步与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定位、责任关系的重新架构等问题紧密相连,具有极大的理论张力。2010年7月,我的第二本学术专著——《理解“刑事和解”》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在《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的第二章中,我对刑事和解的理论主张予以了梳理和讨论,这必然同时涉及到和解的犯罪观、责任观及程序观(司法观)等不同侧面。由于主题和篇幅所限,我也不可能在这一章中对和解与责任问题予以系统展开,而仍然只是在09年文章的框架内延续着上述的遗憾。这些缺憾的存在,促使我下决心以某种更为体系化、专门化的方式来重新整理自己的思考。于是,从2010年12月开始动笔,到2011年5月初稿成型,我几乎是一气呵成地完成了《传统刑事责任理论的反思与重构:以刑事和解为切入点的展开》的写作。
  • 作者简介:
    杜宇,男,湖南长沙人,1976年10月生01994年至2001年在中山大学法学院学习,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北京犬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复旦大学发展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0年~2011年),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7年~),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秘书长(2007年~)。
    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项目与青年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6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在《法学研究》、
  • 目录:
    第一章责任论之危机与契机
    一、责任论的发展脉络
    (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后期
    (二)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
    二、责任论的三种意涵
    (一)英美法:作为“犯罪构成论”的责任论
    (二)大陆法:作为“犯罪构成之独立阶层”的责任论
    (三)前苏联法:作为“犯罪之法律后果”的责任论
    (四)面向中国的思考
    三、责任论的问题点
    (一)刑事责任的体系地位
    (二)刑事责任的根据
    (三)刑事责任的实体内容
    (四)刑事责任论的危机
    四、刑事和解的复兴
    (一)刑事和解的范畴界定
    (二)刑事和解的复兴背景
    (三)刑事和解的发展简况
    五、责任论的深化契机

    第二章刑事和解之责任论
    一、责任论的原点
    (一)两种犯罪观
    (二)方法论之辩
    二、责任前提
    (一)道义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和解责任之前提
    三、责任主体
    四、责任对象
    五、责任形式
    六、责任目标
    七、小结

    第三章责任关系之反思
    一、责任关系的传统叙说
    (一)责任关系之主体
    (二)责任关系之内容
    (三)责任关系之客体
    二、责任关系的主体转换
    (一)被害人作为责任关系之主体
    (二)社区作为责任关系之主体?
    三、责任关系的内容反思
    (一)犯罪人与被害人之关系
    (二)犯罪人与国家之关系
    (三)被害人与国家之关系
    (四)位阶关系

    第四章责任方式之拓展
    第五章责任目的之调整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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