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衡量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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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6-08
版次: 2
ISBN: 9787511898838
定价: 4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93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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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利益衡量论的体系建构中,异质利益(不同性质的利益)之间如何衡量?似乎存在着公度性(通约性)难题。它涉及不同利益之间衡量的可能性,是建构利益衡量理论必须面对的基础性问题。作者认为,异质利益衡量的实质是相符性(匹配性)问题,而不是公度性(通约性)问题。作者将这一问题的详细研究增为本书第五章,使利益衡量理论的体系更为完善。 梁上上 浙江新昌人,主要研究民商法学、法律方法论。 

    现为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多篇。代表性论文有:《利益的层次结构和利益衡量的展开》《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论商誉与商誉权》等;代表性专著有:《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图解新公司法》等。 

    曾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ji奖励1次、省部级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10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yi层次;2011年入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 上篇源流 

    第一章概念法学 

    一、法国的概念法学 

    二、德国的概念法学 

    三、概念法学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利益衡量的兴起 

    一、德国的利益法学派: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一)耶林的目的法学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二)赫克为代表的利益法学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二、美国庞德的利益法学 

    (一)社会工程与法律利益 

    (二)利益学说与利益纲目 

    (三)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 

    (四)法律漏洞与非依法裁判 

    三、日本的利益衡量论 

    (一)加藤一郎的利益衡量论 

    (二)星野英一的利益考量论 

    四、对利益衡量的简要评论 

    中篇重构 

    第三章利益衡量的必然 

    一、法律存在漏洞 

    (一)法律漏洞的原因 

    (二)法律漏洞的类型 

    二、司法性立法 

    (一)立法机构:由单一走向多元 

    (二)法官职权变异:司法性立法 

    三、法律适用:从三段论到三角论 

    四、利益衡量的价值 

    (一)赫克的侄女继承案 

    (二)加藤一郎的飞机事故案 

    (三)利益衡量与法律漏洞填补方法的关系 

    五、结语 

    第四章异质利益衡量的可能 

    一、问题的缘起: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 

    二、异质利益衡量的求解路径:从抽象命题到具体情境 

    (一)异质利益衡量需要澄清的误解 

    (二)求解难题的两种路径 

    (三)求解难题的路径转换:从抽象命题到具体案件 

    (四)小结: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存在求解路径 

    三、异质利益衡量的价值基础:存在基本的社会共识 

    (一)基本价值的社会共识 

    (二)利益位阶的社会共识 

    (三)行为规范的社会共识 

    (四)小结:利益衡量需要的是社会共识,不是公度性 

    四、异质利益衡量的规则基础:存在具体的制度共识 

    (一)法律制度允许以公度性为基础的利益衡量 

    (二)法律制度不允许以公度性为基础的利益衡量 

    (三)小结:利益衡量需要的是制度共识,不是公度性 

    五、异质利益衡量的程序:优势利益的制度性选择机制 

    (一)诉讼程序是异质利益的选择机制 

    (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表达与利益竞争机制 

    (三)法官的利益选择机制 

    (四)裁判文书中的利益衡量披露机制 

    (五)小结:程序为利益衡量提供制度理性 

    六、结论: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是可解的 

    第五章利益衡量的重构:基于利益的层次结构 

    一、利益衡量可能导致恣意:以加藤一郎的“骈居妻”为例 

    二、利益的层次结构 

    (一)利益及其层次结构 

    (二)利益层次结构的术语解释 

    (三)利益层次结构的法理再解析 

    三、利益层次结构的生成 

    (一)利益层次结构的生成 

    (二)当事人利益与制度利益的关系 

    (三)制度利益与社会变迁 

    四、利益衡量的展开:法律适用中的利益衡量 

    (一)制度利益无缺陷时的衡量:以“姘居妻”案为例 

    (二)制度利益存在缺陷时的衡量:以“玻璃幕墙”事件为例 

    (三)制度利益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时的衡量:以医疗事故 

    为例 

    五、结语 

    下篇阐释 

    第六章制度利益的衡量 

    一、制度利益的解构与铺陈 

    (一)制度利益的性格 

    (二)制度利益的解构:类型化与利益细分 

    (三)制度利益的铺陈 

    (四)小结:制度利益可分两步骤剖析 

    二、制度利益衡量的规则 

    (一)制度利益衡量的基准:应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 

    (二)制度利益衡量的三大支撑 

    三、制度利益衡量的动态性功能:牵引法律制度演进的内在 

    动力 

    (一)制度利益衡量推动现存法律制度向前进化 

    (二)制度利益衡量与法律制度创设的关系 

    四、制度利益衡量的静态性功能:判断法律制度效力的实质 

    准据 

    (一)违宪审查的实质是制度利益衡量 

    (二)比例原则是制度利益衡量的另一种表达 

    五、结语 

    第七章利益衡量的界碑 

    一、利益衡量的滥用及其原因 

    二、利益衡量滥用的主要样态 

    (一)因缺少对利益结构的整体衡量而导致的滥用 

    (二)因超越利益衡量的边界而导致的滥用 

    三、利益衡量的界碑与法律制度的选择 

    (一)利益衡量的基础:权利存在于法律制度中 

    (二)利益衡量的界碑与法律制度的选择 

    (三)小结 

    四、利益衡量的具体界碑 

    (一)“法外空间”不应进行利益衡量 

    (二)应在妥当的法律制度中进行利益衡量 

    (三)应在同一法律关系中进行利益衡量 

    (四)妥当的文义存在于法律制度中 

    (五)选择妥当的法律规范作为衡量的依据 

    (六)法律救济不能的案件不应进行利益衡量 

    五、结论:利益衡量存在界碑 

    结论 

    附录利益衡量的经典裁判文书 

    判决书一北大方正公司案 

    判决书二重庆索特盐化公司案 

    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在利益衡量论的体系建构中,异质利益(不同性质的利益)之间如何衡量?似乎存在着公度性(通约性)难题。它涉及不同利益之间衡量的可能性,是建构利益衡量理论必须面对的基础性问题。作者认为,异质利益衡量的实质是相符性(匹配性)问题,而不是公度性(通约性)问题。作者将这一问题的详细研究增为本书第五章,使利益衡量理论的体系更为完善。
  • 作者简介:
    梁上上 浙江新昌人,主要研究民商法学、法律方法论。 

    现为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多篇。代表性论文有:《利益的层次结构和利益衡量的展开》《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论商誉与商誉权》等;代表性专著有:《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图解新公司法》等。 

    曾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ji奖励1次、省部级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10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yi层次;2011年入选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
  • 目录:
    上篇源流 

    第一章概念法学 

    一、法国的概念法学 

    二、德国的概念法学 

    三、概念法学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利益衡量的兴起 

    一、德国的利益法学派: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一)耶林的目的法学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二)赫克为代表的利益法学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二、美国庞德的利益法学 

    (一)社会工程与法律利益 

    (二)利益学说与利益纲目 

    (三)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 

    (四)法律漏洞与非依法裁判 

    三、日本的利益衡量论 

    (一)加藤一郎的利益衡量论 

    (二)星野英一的利益考量论 

    四、对利益衡量的简要评论 

    中篇重构 

    第三章利益衡量的必然 

    一、法律存在漏洞 

    (一)法律漏洞的原因 

    (二)法律漏洞的类型 

    二、司法性立法 

    (一)立法机构:由单一走向多元 

    (二)法官职权变异:司法性立法 

    三、法律适用:从三段论到三角论 

    四、利益衡量的价值 

    (一)赫克的侄女继承案 

    (二)加藤一郎的飞机事故案 

    (三)利益衡量与法律漏洞填补方法的关系 

    五、结语 

    第四章异质利益衡量的可能 

    一、问题的缘起: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 

    二、异质利益衡量的求解路径:从抽象命题到具体情境 

    (一)异质利益衡量需要澄清的误解 

    (二)求解难题的两种路径 

    (三)求解难题的路径转换:从抽象命题到具体案件 

    (四)小结: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存在求解路径 

    三、异质利益衡量的价值基础:存在基本的社会共识 

    (一)基本价值的社会共识 

    (二)利益位阶的社会共识 

    (三)行为规范的社会共识 

    (四)小结:利益衡量需要的是社会共识,不是公度性 

    四、异质利益衡量的规则基础:存在具体的制度共识 

    (一)法律制度允许以公度性为基础的利益衡量 

    (二)法律制度不允许以公度性为基础的利益衡量 

    (三)小结:利益衡量需要的是制度共识,不是公度性 

    五、异质利益衡量的程序:优势利益的制度性选择机制 

    (一)诉讼程序是异质利益的选择机制 

    (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表达与利益竞争机制 

    (三)法官的利益选择机制 

    (四)裁判文书中的利益衡量披露机制 

    (五)小结:程序为利益衡量提供制度理性 

    六、结论:异质利益衡量的公度性难题是可解的 

    第五章利益衡量的重构:基于利益的层次结构 

    一、利益衡量可能导致恣意:以加藤一郎的“骈居妻”为例 

    二、利益的层次结构 

    (一)利益及其层次结构 

    (二)利益层次结构的术语解释 

    (三)利益层次结构的法理再解析 

    三、利益层次结构的生成 

    (一)利益层次结构的生成 

    (二)当事人利益与制度利益的关系 

    (三)制度利益与社会变迁 

    四、利益衡量的展开:法律适用中的利益衡量 

    (一)制度利益无缺陷时的衡量:以“姘居妻”案为例 

    (二)制度利益存在缺陷时的衡量:以“玻璃幕墙”事件为例 

    (三)制度利益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时的衡量:以医疗事故 

    为例 

    五、结语 

    下篇阐释 

    第六章制度利益的衡量 

    一、制度利益的解构与铺陈 

    (一)制度利益的性格 

    (二)制度利益的解构:类型化与利益细分 

    (三)制度利益的铺陈 

    (四)小结:制度利益可分两步骤剖析 

    二、制度利益衡量的规则 

    (一)制度利益衡量的基准:应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 

    (二)制度利益衡量的三大支撑 

    三、制度利益衡量的动态性功能:牵引法律制度演进的内在 

    动力 

    (一)制度利益衡量推动现存法律制度向前进化 

    (二)制度利益衡量与法律制度创设的关系 

    四、制度利益衡量的静态性功能:判断法律制度效力的实质 

    准据 

    (一)违宪审查的实质是制度利益衡量 

    (二)比例原则是制度利益衡量的另一种表达 

    五、结语 

    第七章利益衡量的界碑 

    一、利益衡量的滥用及其原因 

    二、利益衡量滥用的主要样态 

    (一)因缺少对利益结构的整体衡量而导致的滥用 

    (二)因超越利益衡量的边界而导致的滥用 

    三、利益衡量的界碑与法律制度的选择 

    (一)利益衡量的基础:权利存在于法律制度中 

    (二)利益衡量的界碑与法律制度的选择 

    (三)小结 

    四、利益衡量的具体界碑 

    (一)“法外空间”不应进行利益衡量 

    (二)应在妥当的法律制度中进行利益衡量 

    (三)应在同一法律关系中进行利益衡量 

    (四)妥当的文义存在于法律制度中 

    (五)选择妥当的法律规范作为衡量的依据 

    (六)法律救济不能的案件不应进行利益衡量 

    五、结论:利益衡量存在界碑 

    结论 

    附录利益衡量的经典裁判文书 

    判决书一北大方正公司案 

    判决书二重庆索特盐化公司案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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