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可不知的110个刑事法律风险

生活中不可不知的110个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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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09-07
版次: 1
ISBN: 9787503696756
定价: 29.8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21页
字数: 272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13人买过
  • 犯罪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深重的灾难,成为世界的一大公害。如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减少公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是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
    刑法的目的不是惩罚犯罪者,而是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在刑法中明文规定犯罪和刑罚,等于向社会提供了一份罪刑关系的对价表,社会公众可以清楚地知道什么是犯罪、犯了什么样的罪要给予什么样的刑罚,认识到什么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从而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积极维护法制。本书试图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犯罪案件进行解析,通过法院的判决,让公众看到罪与刑的对价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司法机关对刑罚的适用,犹如一场以社会为舞台的“道德剧”,所有社会成员都会随犯罪人受到法庭的审判而进入角色。在这台正义战胜邪恶的“道德剧”中,犯罪者痛定思痛,不再扮演可耻的角色;可能犯罪者悬崖勒马,不步犯罪者之后尘;受害者得到补偿与安抚;守法者的价值得到肯定与彰显。如是,将是作者的心愿。
    通过这些案例,读者可学习一些预防犯罪的常识,以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抵御犯罪侵害的能力。鲜活的案例对学习法律原理、理解法律条文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通过这些案例,还可对在校学生以及有志于学习法律的人员提供帮助。这些案例对司法实务人员办理刑事案件亦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冯汝义,出生于1960年6月,山东淄博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文化。现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鲁东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作:《他们为何打输了官司》,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民事官司风险提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撰稿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葛显光,出生于1964年4月,山东平度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文化。现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著作《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合同风险防范与规避》、《房地产项目转让税收成本探讨》等。 一、不知法而犯罪——可叹
    1愚蠢贪官好得意违法犯罪竟自喜——通过研究刑法给自己定下一条铁律“每次收受回扣绝对不能超过5000元,但可多次收受”,认为这样不会犯罪并暗自得意,她的认识对吗?
    2借出公款为亲情违法犯罪竟不知——村委会主任在法庭上说:。不知道借出村里的公款是犯罪”,并以“不知者不为过”为由,请求法庭判他无罪。法院能支持他的请求吗?
    3借出公款已归还没有损失也犯罪——自称“借出的公款早已收回而且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故不应认定为犯罪”,他的认识对吗?
    4的哥用车拉赃物这是犯罪还不知——出租车司机明知所运的物品是偷盗所得,但认为这与己无关更不会是犯罪,并心安理得地收运输费,这样做法律允许吗?
    5刺伤人之后逃匿法律责任逃不掉——持刀行凶将人刺伤,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一逃就是8年,他的法律责任能逃得掉吗?
    6他人驾车出车祸自己顶替也犯罪——明知他人酒后驾车撞死了人,应其所请到公安机关冒名顶替,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这样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7帮姐姐隐匿罪证姐妹两人都犯罪——姐姐将姐夫杀死,妹妹帮助清理作案现场遗留痕迹、藏匿带皿迹的衣物,这是犯罪吗?
    8企图盗窃变压器犯了破坏电力设备罪——本想偷个变压器卖掉弄几个钱花花,结果当场被抓,要求法院按盗窃罪处罚,他的要求法院支持吗?
    9盗窃一只窨井盖换来徒刑三年整——窃得道路上正在使用中的窨井盖一只,在逃跑途中被抓获,窨井盖的价值不够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二、心存侥幸犯罪——可笔
    10中药内添加西药风湿病专家获刑——在自己“独创”的治疗风湿的中药配剂里加入西药方中的激素类药物却不告知患者,使患者出现了身体虚胖、浮肿、高血压等现象,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11借出车辆出车祸二人犯了三种罪——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好友出了车祸,应好友所请冒名顶替并到保险公司理赔,获得了保险金93万元,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12缓刑期间又醉驾前后两罪同时罚——因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又醉酒驾车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前罪与后罪怎样执行?
    13非法采矿出事故刑责民责都得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雇用人员开采矿石,结果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这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14违章作业藏隐患出事害人又害己——违反规章制度,擅自指挥工人进行计划外维修作业,导致进行维修作业的工人被砸死,他应付出什么代价?
    15为了省事而违章发生事故担刑责——为了省事和加快工作进度而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导致正在作业的工人一死四伤,这应怎样惩治?
    16曾因犯罪被判刑构成累犯从重罚
    17抢回被查扣车辆妨害公务被判刑
    18药物流产致重伤非法节育被判刑
    19贩卖赃车为牟利进了班房好反思
    20辞职将秘密带走秘密送其进监狱
    21盗卖股票想赚钱违法犯罪进了监
    22交通肇事撞伤人遗弃野外被重判
    23交通肇事后逃逸刑事处罚加一等
    24无证驾驶开快车酿成惨案被判刑

    三、逞强斗狠犯罪——可悲
    25发生纠纷强开车撞死行人犯重罪
    26邻居相争为一墙持刀行凶欲逞强
    27邻居相争为水路两败俱伤无赢家
    28拒交餐费还打人犯了寻衅滋事罪
    29为了十元球厅费打伤他人进班房
    30强扣摩托索药费犯了敲诈勒索罪
    31就餐菜中有铁丝强索医药费犯罪
    32带路后强行要钱违法犯了抢劫罪

    四、侵犯财产犯罪——可恶
    五、侵犯人权犯罪——可耻
    六、青少年犯罪——令人痛惜
    七、亲友之间犯罪——令人痛心
    八、公职人员犯罪——令人痛恨
    九、违背伦理犯罪——令人不齿
    十、妨害秩序犯罪——令人不安
    后记
  • 内容简介:
    犯罪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深重的灾难,成为世界的一大公害。如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减少公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安定,是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
    刑法的目的不是惩罚犯罪者,而是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在刑法中明文规定犯罪和刑罚,等于向社会提供了一份罪刑关系的对价表,社会公众可以清楚地知道什么是犯罪、犯了什么样的罪要给予什么样的刑罚,认识到什么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从而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积极维护法制。本书试图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犯罪案件进行解析,通过法院的判决,让公众看到罪与刑的对价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司法机关对刑罚的适用,犹如一场以社会为舞台的“道德剧”,所有社会成员都会随犯罪人受到法庭的审判而进入角色。在这台正义战胜邪恶的“道德剧”中,犯罪者痛定思痛,不再扮演可耻的角色;可能犯罪者悬崖勒马,不步犯罪者之后尘;受害者得到补偿与安抚;守法者的价值得到肯定与彰显。如是,将是作者的心愿。
    通过这些案例,读者可学习一些预防犯罪的常识,以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抵御犯罪侵害的能力。鲜活的案例对学习法律原理、理解法律条文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通过这些案例,还可对在校学生以及有志于学习法律的人员提供帮助。这些案例对司法实务人员办理刑事案件亦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 作者简介:
    冯汝义,出生于1960年6月,山东淄博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文化。现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鲁东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作:《他们为何打输了官司》,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民事官司风险提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撰稿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办理刑事案件流程及罪名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葛显光,出生于1964年4月,山东平度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大学本科文化。现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著作《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合同风险防范与规避》、《房地产项目转让税收成本探讨》等。
  • 目录:
    一、不知法而犯罪——可叹
    1愚蠢贪官好得意违法犯罪竟自喜——通过研究刑法给自己定下一条铁律“每次收受回扣绝对不能超过5000元,但可多次收受”,认为这样不会犯罪并暗自得意,她的认识对吗?
    2借出公款为亲情违法犯罪竟不知——村委会主任在法庭上说:。不知道借出村里的公款是犯罪”,并以“不知者不为过”为由,请求法庭判他无罪。法院能支持他的请求吗?
    3借出公款已归还没有损失也犯罪——自称“借出的公款早已收回而且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故不应认定为犯罪”,他的认识对吗?
    4的哥用车拉赃物这是犯罪还不知——出租车司机明知所运的物品是偷盗所得,但认为这与己无关更不会是犯罪,并心安理得地收运输费,这样做法律允许吗?
    5刺伤人之后逃匿法律责任逃不掉——持刀行凶将人刺伤,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一逃就是8年,他的法律责任能逃得掉吗?
    6他人驾车出车祸自己顶替也犯罪——明知他人酒后驾车撞死了人,应其所请到公安机关冒名顶替,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这样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7帮姐姐隐匿罪证姐妹两人都犯罪——姐姐将姐夫杀死,妹妹帮助清理作案现场遗留痕迹、藏匿带皿迹的衣物,这是犯罪吗?
    8企图盗窃变压器犯了破坏电力设备罪——本想偷个变压器卖掉弄几个钱花花,结果当场被抓,要求法院按盗窃罪处罚,他的要求法院支持吗?
    9盗窃一只窨井盖换来徒刑三年整——窃得道路上正在使用中的窨井盖一只,在逃跑途中被抓获,窨井盖的价值不够盗窃罪的定罪标准,他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二、心存侥幸犯罪——可笔
    10中药内添加西药风湿病专家获刑——在自己“独创”的治疗风湿的中药配剂里加入西药方中的激素类药物却不告知患者,使患者出现了身体虚胖、浮肿、高血压等现象,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11借出车辆出车祸二人犯了三种罪——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好友出了车祸,应好友所请冒名顶替并到保险公司理赔,获得了保险金93万元,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12缓刑期间又醉驾前后两罪同时罚——因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又醉酒驾车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前罪与后罪怎样执行?
    13非法采矿出事故刑责民责都得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雇用人员开采矿石,结果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这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14违章作业藏隐患出事害人又害己——违反规章制度,擅自指挥工人进行计划外维修作业,导致进行维修作业的工人被砸死,他应付出什么代价?
    15为了省事而违章发生事故担刑责——为了省事和加快工作进度而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导致正在作业的工人一死四伤,这应怎样惩治?
    16曾因犯罪被判刑构成累犯从重罚
    17抢回被查扣车辆妨害公务被判刑
    18药物流产致重伤非法节育被判刑
    19贩卖赃车为牟利进了班房好反思
    20辞职将秘密带走秘密送其进监狱
    21盗卖股票想赚钱违法犯罪进了监
    22交通肇事撞伤人遗弃野外被重判
    23交通肇事后逃逸刑事处罚加一等
    24无证驾驶开快车酿成惨案被判刑

    三、逞强斗狠犯罪——可悲
    25发生纠纷强开车撞死行人犯重罪
    26邻居相争为一墙持刀行凶欲逞强
    27邻居相争为水路两败俱伤无赢家
    28拒交餐费还打人犯了寻衅滋事罪
    29为了十元球厅费打伤他人进班房
    30强扣摩托索药费犯了敲诈勒索罪
    31就餐菜中有铁丝强索医药费犯罪
    32带路后强行要钱违法犯了抢劫罪

    四、侵犯财产犯罪——可恶
    五、侵犯人权犯罪——可耻
    六、青少年犯罪——令人痛惜
    七、亲友之间犯罪——令人痛心
    八、公职人员犯罪——令人痛恨
    九、违背伦理犯罪——令人不齿
    十、妨害秩序犯罪——令人不安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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