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

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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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2016-09
版次: 1
ISBN: 9787562069652
定价: 56.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36页
字数: 27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原版书名: Research on the regulation of internet insurance
分类: 法律
17人买过
  •   《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一书主要研究内容为:互联网保险的概述、特点及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主体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欺诈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数据安全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垄断与竞争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的定价及费率监管;互联网保险的偿付能力监管以及互联网保险的系统性风险监管等。
      武长海,法学博士、博士后,金融学博士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基金业协会非诉讼调解专家;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发表学术文章上百篇,出版教材和专著6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十余项;获教育部和商务部等部委研究成果奖三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法律与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论丛》主编。
    总序Ⅰ
    绪论
    一、互联网为保险行业带来的历史性机遇
    二、互联网保险的四级发展阶段和层次
    (一)互联网保险的第一层次:渠道创新
    (二)互联网保险的第二层次:场景/产品创新
    (三)互联网保险的第三层次:商业模式创新
    (四)互联网保险的第四层次:网络思维和基因
    三、互联网保险的定义与特征
    (一)互联网保险含义的界定
    (二)互联网保险的特征及趋势
    四、不完备理论下的互联网保险法律规制
    (一)法律相对于市场是永远不完备的
    (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具体
    监管内容
    (三)互联网保险具有独特的风险因素
    (四)互联网保险呼唤法制的变革
    第一章网络互助的组织创新与治理制度
    一、相互保险公司的雏形——网络互助的现状
    (一)四大网络互助平台发展模式比较分析
    (二)网络互助的自身定位——否认其“保险”
    本质
    (三)定位澄清——网络互助乃相互保险公司的雏形
    二、域外相互保险组织的概述
    (一)相互保险组织的历史演进
    (二)相互保险组织的所有权结构优势
    三、网络互助内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互助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二)网络互助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四、域外相互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经验
    (一)域外相互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概述
    (二)相互保险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以日本为例
    (三)域外相互保险公司特殊的内部治理机制设计
    五、网络互助“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应对之策
    (一)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二)具体的内部治理结构设计
    六、小结
    第二章互联网保险中介的法律义务探析
    一、保险经纪人概述及理论基础
    (一)保险经纪人概述
    (二)保险经纪人有助于缓解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三)保险经纪人存在委托代理问题
    (四)法律义务的设置是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传统保险法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义务
    (一)实务领域保险经纪人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方式
    (二)传统保险法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三)传统保险法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义务
    三、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法律义务
    (一)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发展现状
    (二)互联网保险经纪人提供服务的方式及特点
    (三)为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保险业务松绑
    (四)减轻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一般法律义务
    四、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独特的代理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一)特殊代理问题的表现形式
    (二)特殊代理问题的法律规制
    (三)细化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具体法律义务
    五、小结
    第三章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实证分析
    一、说明义务的理论基础
    (一)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
    (二)说明义务的经济基础
    二、传统保险说明义务梳理
    (一)传统保险说明义务的历史沿革
    (二)传统保险说明义务的法律构造
    三、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理论探讨
    (一)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结构梳理
    (二)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特殊性
    四、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履行现状及问题
    (一)履行现状
    (二)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问题分析
    五、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制度的完善
    (一)说明义务的完善
    (二)立法明确、投保流程规范化
    (三)平衡互联网营销特性与监管审慎性
    (四)建立保险消费者联盟
    (五)规范互联网保险第三方平台
  • 内容简介:
      《互联网保险的法律规制研究》一书主要研究内容为:互联网保险的概述、特点及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主体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欺诈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数据安全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垄断与竞争的法律规制;互联网保险的定价及费率监管;互联网保险的偿付能力监管以及互联网保险的系统性风险监管等。
  • 作者简介:
      武长海,法学博士、博士后,金融学博士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基金业协会非诉讼调解专家;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发表学术文章上百篇,出版教材和专著6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等十余项;获教育部和商务部等部委研究成果奖三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法律与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论丛》主编。
  • 目录:
    总序Ⅰ
    绪论
    一、互联网为保险行业带来的历史性机遇
    二、互联网保险的四级发展阶段和层次
    (一)互联网保险的第一层次:渠道创新
    (二)互联网保险的第二层次:场景/产品创新
    (三)互联网保险的第三层次:商业模式创新
    (四)互联网保险的第四层次:网络思维和基因
    三、互联网保险的定义与特征
    (一)互联网保险含义的界定
    (二)互联网保险的特征及趋势
    四、不完备理论下的互联网保险法律规制
    (一)法律相对于市场是永远不完备的
    (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具体
    监管内容
    (三)互联网保险具有独特的风险因素
    (四)互联网保险呼唤法制的变革
    第一章网络互助的组织创新与治理制度
    一、相互保险公司的雏形——网络互助的现状
    (一)四大网络互助平台发展模式比较分析
    (二)网络互助的自身定位——否认其“保险”
    本质
    (三)定位澄清——网络互助乃相互保险公司的雏形
    二、域外相互保险组织的概述
    (一)相互保险组织的历史演进
    (二)相互保险组织的所有权结构优势
    三、网络互助内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互助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二)网络互助存在“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四、域外相互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经验
    (一)域外相互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概述
    (二)相互保险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以日本为例
    (三)域外相互保险公司特殊的内部治理机制设计
    五、网络互助“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应对之策
    (一)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二)具体的内部治理结构设计
    六、小结
    第二章互联网保险中介的法律义务探析
    一、保险经纪人概述及理论基础
    (一)保险经纪人概述
    (二)保险经纪人有助于缓解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三)保险经纪人存在委托代理问题
    (四)法律义务的设置是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传统保险法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义务
    (一)实务领域保险经纪人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方式
    (二)传统保险法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三)传统保险法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义务
    三、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法律义务
    (一)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发展现状
    (二)互联网保险经纪人提供服务的方式及特点
    (三)为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保险业务松绑
    (四)减轻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一般法律义务
    四、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独特的代理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一)特殊代理问题的表现形式
    (二)特殊代理问题的法律规制
    (三)细化互联网保险经纪人的具体法律义务
    五、小结
    第三章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实证分析
    一、说明义务的理论基础
    (一)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
    (二)说明义务的经济基础
    二、传统保险说明义务梳理
    (一)传统保险说明义务的历史沿革
    (二)传统保险说明义务的法律构造
    三、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理论探讨
    (一)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结构梳理
    (二)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特殊性
    四、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履行现状及问题
    (一)履行现状
    (二)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问题分析
    五、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制度的完善
    (一)说明义务的完善
    (二)立法明确、投保流程规范化
    (三)平衡互联网营销特性与监管审慎性
    (四)建立保险消费者联盟
    (五)规范互联网保险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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