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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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7-05
版次: 1
ISBN: 9787520303606
定价: 5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09页
字数: 186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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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不一致现象备受关注,成为批评和质疑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主要理由。肖军著的《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以仲裁管辖权为核心,以解决裁决不一致问题为目标,研究晚近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的相关举措和设想,为我国投资条约实践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在厘清国际投资条约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对产生不一致裁决的平行程序问题进行理论探讨,详尽分析了关于仲裁管辖权的若干冲突裁决。针对“轻浮之诉”的快速审议程序、上诉机制和常设投资法院构想是晚近投资条约采纳的相关改革措施,《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对它们的设计与不足作出了批判性的思考。   肖军,男,1970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1991年获武汉大学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国际投资条约、国际投资仲裁及WTO法,讲授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WTO与区域贸易协定等课程。在德国NOMOS出版社出版德文专著一部,已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英文、德文及中文论文十余篇,其中包括Journal of World EnergyLaw & Business、《法商研究》等知名学术期刊。已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项目在内的多个科研项目。 第一章 国际投资条约发展的新趋势
    一 细致:近年来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国际投资条约变化趋势
    二 差异:我国晚近投资条约的突出特点
    三 多样:国际投资条约改革趋势的具体表现
    四 协调:多样性对我国投资条约提出的体系性要求

    第二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平行程序的规制
    一 备受关注的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问题
    二 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的界定
    三 国际投资条约对平行程序的规制
    四 投资仲裁庭可采取的其他解决办法

    第三章 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问题
    一 概述
    二 争议的发端:马菲基尼案与普拉玛案
    三 有关仲裁实践的发展
    四 小结

    第四章 主权债券违约争端的仲裁管辖权问题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阿根廷主权债券争端三部曲
    三 邮政银行案
    四 小结

    第五章 ICSII)仲裁规则第41条第5款的解释与适用
    一 第41(5)条概述
    二 环球石油案与布兰德斯案:第41(5)条适用标准的确立
    三 环球贸易案与:RSM案:拒绝全部诉请的实例
    四 美赞莱案与艾米斯案:拒绝部分诉请的实例
    五 第4l(5)条适用的小结
    六 双边投资条约采纳第41(5)条程序的实践与问题

    第六章 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理论分析与设计构想
    一 晚近国际投资条约中上诉机制的构想
    二 上诉机制价值的衡量基准:加强裁决一致性
    三 保证上诉机制实现一致性功能的制度设计
    四 现有双边投资条约体系下上诉机制面临的问题与应对
    五 小结

    第七章 欧盟TTIP建议中的常设投资法院制度
    一 欧盟建议的背景与由来
    二 投资法院的制度设计
    三 TTIP中的投资法院制度建议评析
    四 欧越FTA和CETA中的投资法院规则:缺陷的佐证
    五 建议:更加合理可行的常设机构设计

    第八章 中欧双边投资条约的投资仲裁机制
    一 历史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 CETA与中加双边投资条约的投资仲裁机制总体比较
    三 CETA对仲裁庭管辖权和设立的新规定
    四 CETA对已有仲裁程序规则的丰富与细化
    五 CETA中新创的仲裁程序规则
    六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 内容简介:
      近年来,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不一致现象备受关注,成为批评和质疑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主要理由。肖军著的《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以仲裁管辖权为核心,以解决裁决不一致问题为目标,研究晚近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的相关举措和设想,为我国投资条约实践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在厘清国际投资条约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对产生不一致裁决的平行程序问题进行理论探讨,详尽分析了关于仲裁管辖权的若干冲突裁决。针对“轻浮之诉”的快速审议程序、上诉机制和常设投资法院构想是晚近投资条约采纳的相关改革措施,《规制冲突裁决的国际投资仲裁改革研究:以管辖权问题为核心》对它们的设计与不足作出了批判性的思考。
  • 作者简介:
      肖军,男,1970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1991年获武汉大学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德国萨尔州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国际投资条约、国际投资仲裁及WTO法,讲授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WTO与区域贸易协定等课程。在德国NOMOS出版社出版德文专著一部,已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英文、德文及中文论文十余篇,其中包括Journal of World EnergyLaw & Business、《法商研究》等知名学术期刊。已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项目在内的多个科研项目。
  • 目录:
    第一章 国际投资条约发展的新趋势
    一 细致:近年来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国际投资条约变化趋势
    二 差异:我国晚近投资条约的突出特点
    三 多样:国际投资条约改革趋势的具体表现
    四 协调:多样性对我国投资条约提出的体系性要求

    第二章 国际投资仲裁中平行程序的规制
    一 备受关注的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问题
    二 国际投资仲裁平行程序的界定
    三 国际投资条约对平行程序的规制
    四 投资仲裁庭可采取的其他解决办法

    第三章 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问题
    一 概述
    二 争议的发端:马菲基尼案与普拉玛案
    三 有关仲裁实践的发展
    四 小结

    第四章 主权债券违约争端的仲裁管辖权问题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阿根廷主权债券争端三部曲
    三 邮政银行案
    四 小结

    第五章 ICSII)仲裁规则第41条第5款的解释与适用
    一 第41(5)条概述
    二 环球石油案与布兰德斯案:第41(5)条适用标准的确立
    三 环球贸易案与:RSM案:拒绝全部诉请的实例
    四 美赞莱案与艾米斯案:拒绝部分诉请的实例
    五 第4l(5)条适用的小结
    六 双边投资条约采纳第41(5)条程序的实践与问题

    第六章 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的理论分析与设计构想
    一 晚近国际投资条约中上诉机制的构想
    二 上诉机制价值的衡量基准:加强裁决一致性
    三 保证上诉机制实现一致性功能的制度设计
    四 现有双边投资条约体系下上诉机制面临的问题与应对
    五 小结

    第七章 欧盟TTIP建议中的常设投资法院制度
    一 欧盟建议的背景与由来
    二 投资法院的制度设计
    三 TTIP中的投资法院制度建议评析
    四 欧越FTA和CETA中的投资法院规则:缺陷的佐证
    五 建议:更加合理可行的常设机构设计

    第八章 中欧双边投资条约的投资仲裁机制
    一 历史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 CETA与中加双边投资条约的投资仲裁机制总体比较
    三 CETA对仲裁庭管辖权和设立的新规定
    四 CETA对已有仲裁程序规则的丰富与细化
    五 CETA中新创的仲裁程序规则
    六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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