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用版(2017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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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7-03
版次: 3
ISBN: 9787509383094
定价: 12.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112页
字数: 84千字
分类: 法律
53人买过
  •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法律条文为基础,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对其进行注释,保证了全书在适用方面的便捷以及内容的权*;还整理了典型裁判案例的裁判要旨附于相关条文下,使全书更具有实用价值。此外,本书还收录有相关 法律规定和实用流程范本,更便于读者查询使用。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第二条【继承的开始】[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第三条【遗产范围】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第五条【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第八条【诉讼时效】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第十一条【代位继承】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第十三条【遗产分配】第十四条【酌情分得遗产权】第十五条【继承处理方式】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遗嘱的一般规定】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第十九条【特留份规定】第二十条【遗嘱的撤销、变更】第二十一条【附义务的遗嘱】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无效】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的通知】第二十四条【遗产的保管】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第二十六条【遗产的认定】第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十八条【胎儿预留份】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第三十条【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第三十一条【遗赠扶养协议】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第三十四条【遗赠与债务清偿】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变通规定】第三十六条【涉外继承】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实用核心法规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节录)(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节录)(2010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2004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法定继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冯群英与覃国义、覃国伦房屋继承纠纷申诉案的复函(1983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招远县陆许氏遗产应由谁继承的电话答复(198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后不久被收养的子女能否参加分割土改前的祖遗房产的批复(1986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养子女,其养父在国外死亡后回生母处生活,仍有权继承其养父的遗产的批复(1986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的答复(1987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钱伯春能否继承和尚钱定安遗产的电话答复(1987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王安贵诉王景斋继承案的电话答复(1987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汤真发诉刘天权继承一案的复函(1989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秀蓉诉彭润明、邱家乐、朱翠莲继承清偿债务纠纷一案的复函(1991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年10月11日)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3月24日)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1985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1986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美琼、熊伟浩、熊萍与张凤霞、张旭、张林录、冯树义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03年1月29日)......
  • 内容简介: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法律条文为基础,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对其进行注释,保证了全书在适用方面的便捷以及内容的权*;还整理了典型裁判案例的裁判要旨附于相关条文下,使全书更具有实用价值。此外,本书还收录有相关 法律规定和实用流程范本,更便于读者查询使用。 
  •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 
  •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第二条【继承的开始】[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第三条【遗产范围】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第五条【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第八条【诉讼时效】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第十一条【代位继承】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第十三条【遗产分配】第十四条【酌情分得遗产权】第十五条【继承处理方式】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遗嘱的一般规定】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第十八条【遗嘱见证人】第十九条【特留份规定】第二十条【遗嘱的撤销、变更】第二十一条【附义务的遗嘱】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无效】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的通知】第二十四条【遗产的保管】第二十五条【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第二十六条【遗产的认定】第二十七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十八条【胎儿预留份】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第三十条【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第三十一条【遗赠扶养协议】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第三十四条【遗赠与债务清偿】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变通规定】第三十六条【涉外继承】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实用核心法规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节录)(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节录)(2010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2004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法定继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冯群英与覃国义、覃国伦房屋继承纠纷申诉案的复函(1983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招远县陆许氏遗产应由谁继承的电话答复(198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后不久被收养的子女能否参加分割土改前的祖遗房产的批复(1986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养子女,其养父在国外死亡后回生母处生活,仍有权继承其养父的遗产的批复(1986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无继承其遗产权利的答复(1987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钱伯春能否继承和尚钱定安遗产的电话答复(1987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王安贵诉王景斋继承案的电话答复(1987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汤真发诉刘天权继承一案的复函(1989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秀蓉诉彭润明、邱家乐、朱翠莲继承清偿债务纠纷一案的复函(1991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年10月11日)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3月24日)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1985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1986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美琼、熊伟浩、熊萍与张凤霞、张旭、张林录、冯树义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200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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