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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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4-11
版次: 1
ISBN: 9787562055334
定价: 3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67页
字数: 285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4人买过
  •   《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四集)》的出版初衷一如既往,即弘扬中华法文化,培养法律史学研究的新生力量,推陈出新,鼓励年轻学者学术研究的独创性和思想性。《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四集)》共辑录了全国多所高校十七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生的最新学术创作,文章的价值也已得到法律史学界各位资深学者的肯定,虽然不是毫无瑕疵,但是却是未来学术之星的起点。   陈煜,1978年生,江苏张家港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南京大学学士(2001)、硕士(200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2007)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著有《清末新政中的修订法律馆》、《皇帝如何断案》及相关研究论文若干。 前言
    一等奖获奖论文
    睡虎地秦律中的“官”考释
    ——兼论里耶秦简“守”的问题
    晚清台湾的胎权:合理正义观下习惯与法典的动态平衡

    二等奖获奖论文
    从词讼册看清代官员对州县自理案件的监督
    ——以《樊山政书》为例
    晚清州县民事讼案中身份案件和财产案件的
    裁判比较探究
    ——以《三邑治略》为研究中心
    中国古代以成文法典为主要立法模式的功能分析
    清中叶刑事重案的量刑分析
    以“威逼入致死”门下有关“卑幼犯尊长”案件为例
    对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刑手、刑足、断足、
    踵足、雀手、雀足的思考

    三等奖获奖论文
    事死如生:从灵魂不死到意志不死
    ——浅谈中国古代对坟墓的保护
    中国法律史的材料与方法
    ——以清代调处制度研究为线索的历史哲学思考
    1948年《埃及民法典》:冲突与融合的二重奏
    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的讼师
    阙限经过与功能注入
    ——清代地方婚姻缔结形式流变考
    论明主治吏不治民
    股市泡沫、制度回应与人的有限理性
    ——以南海公司与轮船招商局股价波动之比对为视角
    鸦片战争前的清葡法律冲突
    ——以葡萄牙藏东波塔档所载命案为例
    秦简“段(假)公”制度初探
    没有法律的秩序:晚清巴县工商业合伙债务
    清偿方式研究
    编后记
  • 内容简介:
      《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四集)》的出版初衷一如既往,即弘扬中华法文化,培养法律史学研究的新生力量,推陈出新,鼓励年轻学者学术研究的独创性和思想性。《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四集)》共辑录了全国多所高校十七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生的最新学术创作,文章的价值也已得到法律史学界各位资深学者的肯定,虽然不是毫无瑕疵,但是却是未来学术之星的起点。
  • 作者简介:
      陈煜,1978年生,江苏张家港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南京大学学士(2001)、硕士(200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2007)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著有《清末新政中的修订法律馆》、《皇帝如何断案》及相关研究论文若干。
  • 目录:
    前言
    一等奖获奖论文
    睡虎地秦律中的“官”考释
    ——兼论里耶秦简“守”的问题
    晚清台湾的胎权:合理正义观下习惯与法典的动态平衡

    二等奖获奖论文
    从词讼册看清代官员对州县自理案件的监督
    ——以《樊山政书》为例
    晚清州县民事讼案中身份案件和财产案件的
    裁判比较探究
    ——以《三邑治略》为研究中心
    中国古代以成文法典为主要立法模式的功能分析
    清中叶刑事重案的量刑分析
    以“威逼入致死”门下有关“卑幼犯尊长”案件为例
    对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见刑手、刑足、断足、
    踵足、雀手、雀足的思考

    三等奖获奖论文
    事死如生:从灵魂不死到意志不死
    ——浅谈中国古代对坟墓的保护
    中国法律史的材料与方法
    ——以清代调处制度研究为线索的历史哲学思考
    1948年《埃及民法典》:冲突与融合的二重奏
    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宋代的讼师
    阙限经过与功能注入
    ——清代地方婚姻缔结形式流变考
    论明主治吏不治民
    股市泡沫、制度回应与人的有限理性
    ——以南海公司与轮船招商局股价波动之比对为视角
    鸦片战争前的清葡法律冲突
    ——以葡萄牙藏东波塔档所载命案为例
    秦简“段(假)公”制度初探
    没有法律的秩序:晚清巴县工商业合伙债务
    清偿方式研究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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