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中英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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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2008-01
版次: 1
ISBN: 9787506816274
定价: 10.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195页
分类: 语言文字
21人买过
  •   《哈姆雷特》(中英对照)的剧情主要是按照这位华年而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王子,从他父亲的鬼魂口中听到了他叔父的凶杀罪行,纂夺王位和奸骗他的嫂子当他纂位后的王妃;这位亲王便在保持绝对机密的情况下,立即下定决心,采取果断的行动,先去证实他父王冤魂的揭发,随即设法去惩恶诉凶,扫清朝廷上那遮天覆地的黑雾;至于他自身的得失安危、生死荣辱,他一概不去筹谋较量。……   查尔斯·兰姆,英国作家,1775年生于伦敦,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随丛兼仆人。兰姆自幼酷爱读书,因为父亲的关系,他读遍了律师家的藏书。他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成绩优异,但由于口吃没能升入大学。14岁开始自谋生计,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工作了3年,后在东印度公司工作了33年,直到50岁退休。

      作为一位作家,“伟大”之类的称号加不到兰姆的头上,但作为一个随笔作家,兰姆却是与蒙田并列的具有世界声誉的一大家。

      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佣人。他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拉丁文学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登录的那些大帐本。

      兰姆一生经历平凡但又屡遭不幸。他小时常到外祖母为人管家的乡下田庄去住,认识一个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但他20岁时,安妮却与一个当铺老板结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复元。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他的姐姐玛利因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为了不使玛利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兰姆的文学写作大部分是在下班之后业余进行的。他写过诗歌、传奇、剧本、莎剧论文。美术评论,还和玛利合写过一部《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我国解放前的中译本曾叫作《莎氏乐府本事》)——这原是为英国儿童写的通俗读物,现已成为全世界莎剧初学者必读的入门书。

      1818年,兰姆43岁,出了两卷《文集》,打算“封笔”了。但是《伦敦杂志》的一位有眼光的主编向他约稿,文章内容和形式都不限,月出一篇。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机遇。兰姆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写出自己最熟悉、最高兴写的东西。于是他借用一位老同事的名字“伊利亚”作为笔名,陆陆续续发表了大小六十多篇随笔散文.以后出版成为两本书,即《伊利亚随笔》(1823)和《伊利亚续笔》(1833)——这是兰姆最重要的代表作。

      兰姆的这些随笔内容多种多样:或写他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人朋友,或写他做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忙中偷闲的小小乐趣,或漫谈他读过的书、念过的诗、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街景市情,还写乞丐、扫烟囱的穷孩子,写书呆子、单身汉和酒鬼,等等。他的笔法是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使用的语言是白话之中夹点又言,情调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从文学史的角度说,兰姆的随笔属于英国浪漫派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追求个性和感情的解放;从创作方法上摆脱古典主义的限制,追求“我手写我心”——在这些根本方面,兰姆和其他英国浪漫派作家并无二致。但不同之处在于:当其他浪漫派作家(如华慈华斯)以农村、大自然。崇高理想、热烈爱情当作自己的汇歌对象时,兰姆在自己的随笔里却以伦敦的城市生活为自己的描写对象;他从城市的芸芸众生中寻找出有诗意的东西,赋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美国学者安妮特·鲁宾斯坦博士指出:兰姆是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

      兰姆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当时全欧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国革命。兰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失败,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政策日趋反动,兰姆的朋友们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舆论围攻,有的受审讯、下狱,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思想转为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了。批评家贝雷尔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他有他的苦衷。尽管如此,兰姆一生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穷困者、弱小者、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思想激进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兹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并尽力给予支援帮助。这种感情,从他的随笔的字里行问时时可以觉察出来。

      兰姆在他的随笔中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文风,那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读了他的随笔,就了解了他的个人经历、性格和感受。因此,他说过:他的随笔集,不需要序言来介绍,因为他的每篇随笔都是自己的“序言”。他的文章写得文白交错、迂回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览群书所养成的“杂学”所整个决定的。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一朵奇花。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的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散文作品。他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两剿伊利亚随笔肿贯串着一种别人无从模仿的幽默感。这种幽默乃是一颗善良的心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应该顺便一说的是:“絮语散文”这个名词是我国“五四”以后对于英国文学中的familiaressay的一种早期译法,今天一般称为“随笔”或“小品文”,其含意自然是“漫谈式的散文”。 奥塞罗

    李尔王

    麦克白

    哈姆雷特
  • 内容简介:
      《哈姆雷特》(中英对照)的剧情主要是按照这位华年而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王子,从他父亲的鬼魂口中听到了他叔父的凶杀罪行,纂夺王位和奸骗他的嫂子当他纂位后的王妃;这位亲王便在保持绝对机密的情况下,立即下定决心,采取果断的行动,先去证实他父王冤魂的揭发,随即设法去惩恶诉凶,扫清朝廷上那遮天覆地的黑雾;至于他自身的得失安危、生死荣辱,他一概不去筹谋较量。……
  • 作者简介:
      查尔斯·兰姆,英国作家,1775年生于伦敦,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随丛兼仆人。兰姆自幼酷爱读书,因为父亲的关系,他读遍了律师家的藏书。他7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成绩优异,但由于口吃没能升入大学。14岁开始自谋生计,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工作了3年,后在东印度公司工作了33年,直到50岁退休。

      作为一位作家,“伟大”之类的称号加不到兰姆的头上,但作为一个随笔作家,兰姆却是与蒙田并列的具有世界声誉的一大家。

      兰姆出身贫穷,他的父亲是一个律师的亲信佣人。他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伦敦基督慈幼学校念书,拉丁文学得很好,是高材生,可惜口吃,不能升入大学。他14岁即辍学自谋生活,先在伦敦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直到50岁退休。所以,他曾经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全集”就是每天在公司里登录的那些大帐本。

      兰姆一生经历平凡但又屡遭不幸。他小时常到外祖母为人管家的乡下田庄去住,认识一个名叫安妮·西蒙斯的小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但他20岁时,安妮却与一个当铺老板结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住了六周,才得复元。次年,他家里发生一件大祸:他的姐姐玛利因日夜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过度劳累,发了疯病,竟拿小刀刺死了自己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辈子的生活道路。为了赡养老父亲、照顾疯姐姐,他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完全挑在自己身上。为了不使玛利流落到疯人院,他一生未婚,与姐相依为命,过着清寒寂寞的生活。

      兰姆的文学写作大部分是在下班之后业余进行的。他写过诗歌、传奇、剧本、莎剧论文。美术评论,还和玛利合写过一部《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我国解放前的中译本曾叫作《莎氏乐府本事》)——这原是为英国儿童写的通俗读物,现已成为全世界莎剧初学者必读的入门书。

      1818年,兰姆43岁,出了两卷《文集》,打算“封笔”了。但是《伦敦杂志》的一位有眼光的主编向他约稿,文章内容和形式都不限,月出一篇。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机遇。兰姆可以不受任何拘束地写出自己最熟悉、最高兴写的东西。于是他借用一位老同事的名字“伊利亚”作为笔名,陆陆续续发表了大小六十多篇随笔散文.以后出版成为两本书,即《伊利亚随笔》(1823)和《伊利亚续笔》(1833)——这是兰姆最重要的代表作。

      兰姆的这些随笔内容多种多样:或写他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人朋友,或写他做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忙中偷闲的小小乐趣,或漫谈他读过的书、念过的诗、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街景市情,还写乞丐、扫烟囱的穷孩子,写书呆子、单身汉和酒鬼,等等。他的笔法是叙事、抒情、议论互相穿插,使用的语言是白话之中夹点又言,情调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从文学史的角度说,兰姆的随笔属于英国浪漫派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追求个性和感情的解放;从创作方法上摆脱古典主义的限制,追求“我手写我心”——在这些根本方面,兰姆和其他英国浪漫派作家并无二致。但不同之处在于:当其他浪漫派作家(如华慈华斯)以农村、大自然。崇高理想、热烈爱情当作自己的汇歌对象时,兰姆在自己的随笔里却以伦敦的城市生活为自己的描写对象;他从城市的芸芸众生中寻找出有诗意的东西,赋予日常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美国学者安妮特·鲁宾斯坦博士指出:兰姆是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

      兰姆生活在18、19世纪之交,当时全欧的最大政治事件是法国革命。兰姆在早年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法国革命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一同著文办刊,向反动保守势力斗争,同时也受对方攻击。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失败,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政策日趋反动,兰姆的朋友们也走向分化,有的受舆论围攻,有的受审讯、下狱,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思想转为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了。批评家贝雷尔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他有他的苦衷。尽管如此,兰姆一生中对于社会下层的穷困者、弱小者、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思想激进的朋友,如葛德文、亨特和赫兹利特等,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并尽力给予支援帮助。这种感情,从他的随笔的字里行问时时可以觉察出来。

      兰姆在他的随笔中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文风,那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读了他的随笔,就了解了他的个人经历、性格和感受。因此,他说过:他的随笔集,不需要序言来介绍,因为他的每篇随笔都是自己的“序言”。他的文章写得文白交错、迂回曲折而又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由他那不幸遭遇所形成的性格,以及他那博览群书所养成的“杂学”所整个决定的。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一朵奇花。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的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散文作品。他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两剿伊利亚随笔肿贯串着一种别人无从模仿的幽默感。这种幽默乃是一颗善良的心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应该顺便一说的是:“絮语散文”这个名词是我国“五四”以后对于英国文学中的familiaressay的一种早期译法,今天一般称为“随笔”或“小品文”,其含意自然是“漫谈式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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