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

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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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中华书局
2012-06
版次: 1
ISBN: 9787101087291
定价: 52.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24页
字数: 303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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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要探讨的问题,就是宗教和身分这两个因素与宋代司法的关系。这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必须一步一步分解为众多的小问题,才能提供较完备的答案。如用今天的法律概念,第一步便是分为刑事和民事案件,第二步是针对两者提出各自专属的问题,有时是互不相通的。众所周知,虽然没有绝对的划分,宋代已具备民刑有别的意识和相应的审判流程,故《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亦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当人们犯罪时,如杀人放火强盗奸淫,他们的宗教和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二是当人们主张他们的权利时,如承受遗产、监护子女和立嗣,他们的宗教和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这是《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分为上编和下编的大致标准,当然有不能一刀两断的地方。 柳立言,1958年生于香港,1986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博士,至台北史语所工作,研究宋代家族及社会,发现两者深受法律的影响,乃转攻法律与社会,至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完成《子女可否告母》及《一条律文各自解读》等。近作有《宋代分产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响应日本及西方学人争论50多年的疑案;《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探讨新兴士大夫阶层对法律的影响;《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研究法律、社会与家庭的互动。现正撰写宋代僧人的罪与罚。 前言
    上编宗教:以佛教为例
    前言
    一、僧人所犯何罪:色戒
    (一)僧人为何犯罪?
    1.戒律对禁欲的严苛产生反效果
    2.密宗以交合为修行方法
    3.南宗禅提倡非心非佛的后遗症
    4.俗众助长僧人犯罪
    (二)僧人如何犯罪?
    1.利用“僧”的身分和形象
    2.利用职权
    3.利用金钱
    4.利用共同需要或兴趣
    5.假名佛法以惑人
    6.以诡计陷人
    7.以威力逼人:拐带、掳走、禁锢、强奸、灭口
    (三)司法如何审判
    1.依法处置
    2.逾法处置
    3.无法处置
    二、僧人为何犯罪:红尘浪里难修行
    (一)自律的问题
    1.僧团管理的失效
    2.佛门戒律的新诠释与修行的新途径
    (二)他律的问题
    1.佛教文化被士大夫同化
    2.僧人迎合和利用大众文化
    三、僧人如何犯罪:共业(僧人与其他人共同犯罪)
    四、影响审判的因素
    (一)士大夫作为治理者
    1.政策
    2.治安
    3.财政
    (二)士大夫作为排佛者和信仰者
    1.排抑佛教者
    2.宗教信仰者

    下编身分:以妾为例
    前言
    一、回顾
    二、妾、婢岂难辨
    (一)礼之婚娶与丧服
    (二)法之株连与奸罪
    三、妾与婢混淆的原因
    (一)大异之中的小同
    (二)名称混用:婢被泛称为妾
    (三)妾与婢的中间层:有雇期的“妾婢”
    四、妾的司法遭遇
    (一)妾对己产的权利
    1.随嫁之资
    2.夫君的赠与
    (二)妾对亡夫遗产的权利
    1.庶母的生分权
    2.来自“妾”身分的受养权
    3.来自“生母”身分的保管权和教令权
    (三)妾对亡夫绝户的立嗣权
    1.寡妾作为第二顺位的次妻
    2.寡妾作为第三顺位的母亲
    结论
    引用书目
  • 内容简介:
    《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要探讨的问题,就是宗教和身分这两个因素与宋代司法的关系。这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必须一步一步分解为众多的小问题,才能提供较完备的答案。如用今天的法律概念,第一步便是分为刑事和民事案件,第二步是针对两者提出各自专属的问题,有时是互不相通的。众所周知,虽然没有绝对的划分,宋代已具备民刑有别的意识和相应的审判流程,故《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亦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当人们犯罪时,如杀人放火强盗奸淫,他们的宗教和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二是当人们主张他们的权利时,如承受遗产、监护子女和立嗣,他们的宗教和身分对司法有何影响?这是《宋代的宗教、身分与司法》分为上编和下编的大致标准,当然有不能一刀两断的地方。
  • 作者简介:
    柳立言,1958年生于香港,1986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博士,至台北史语所工作,研究宋代家族及社会,发现两者深受法律的影响,乃转攻法律与社会,至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完成《子女可否告母》及《一条律文各自解读》等。近作有《宋代分产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响应日本及西方学人争论50多年的疑案;《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探讨新兴士大夫阶层对法律的影响;《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研究法律、社会与家庭的互动。现正撰写宋代僧人的罪与罚。
  • 目录:
    前言
    上编宗教:以佛教为例
    前言
    一、僧人所犯何罪:色戒
    (一)僧人为何犯罪?
    1.戒律对禁欲的严苛产生反效果
    2.密宗以交合为修行方法
    3.南宗禅提倡非心非佛的后遗症
    4.俗众助长僧人犯罪
    (二)僧人如何犯罪?
    1.利用“僧”的身分和形象
    2.利用职权
    3.利用金钱
    4.利用共同需要或兴趣
    5.假名佛法以惑人
    6.以诡计陷人
    7.以威力逼人:拐带、掳走、禁锢、强奸、灭口
    (三)司法如何审判
    1.依法处置
    2.逾法处置
    3.无法处置
    二、僧人为何犯罪:红尘浪里难修行
    (一)自律的问题
    1.僧团管理的失效
    2.佛门戒律的新诠释与修行的新途径
    (二)他律的问题
    1.佛教文化被士大夫同化
    2.僧人迎合和利用大众文化
    三、僧人如何犯罪:共业(僧人与其他人共同犯罪)
    四、影响审判的因素
    (一)士大夫作为治理者
    1.政策
    2.治安
    3.财政
    (二)士大夫作为排佛者和信仰者
    1.排抑佛教者
    2.宗教信仰者

    下编身分:以妾为例
    前言
    一、回顾
    二、妾、婢岂难辨
    (一)礼之婚娶与丧服
    (二)法之株连与奸罪
    三、妾与婢混淆的原因
    (一)大异之中的小同
    (二)名称混用:婢被泛称为妾
    (三)妾与婢的中间层:有雇期的“妾婢”
    四、妾的司法遭遇
    (一)妾对己产的权利
    1.随嫁之资
    2.夫君的赠与
    (二)妾对亡夫遗产的权利
    1.庶母的生分权
    2.来自“妾”身分的受养权
    3.来自“生母”身分的保管权和教令权
    (三)妾对亡夫绝户的立嗣权
    1.寡妾作为第二顺位的次妻
    2.寡妾作为第三顺位的母亲
    结论
    引用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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