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

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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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1-08
版次: 1
ISBN: 9787509327319
定价: 6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69页
字数: 364千字
分类: 法律
29人买过
  • 我们谈高教法治,更多触及的是高教管理,而管理则牵涉作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组织与个体,涵盖组织的地位与职责、个体的权利与义务、纠纷的调处与解决等方方面面。在《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中,笔者湛中乐将分四章探讨“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领域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一章: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研究。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民事主体的三重视角厘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并分析其内在权力结构、法人治理模式与外在“府学”关系。第二章:高等学校管理法治化。以实体规则为依托,阐述大学章程、校纪校规制定以及国家学位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第三章:大学管理程序公正探讨。以程序设计为导向,诠解学生与教师申诉制度的既有缺陷与未来改革目标。第四章:教育行政纠纷处理与化解研究。则是以前述三章理论探讨为基点,选择我国高教管理的若干经典案例,具体分析个案中的法律权益保护与法治秩序构建。 湛中乐,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赴日本、美国等地访问、研究与讲学。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曾参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咨询和论证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1998年起曾作为国家人口委聘请的立法专家参与了“一法三规”的起草、咨询和论证工作。2002年9月曾作为中国代表团特邀法律顾问出席联合国开发署/人口基金执行局常会。多年来担任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专家组成员。2007年4月曾获国家人口委颁发的“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外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起被国家人口委聘为“综合改革专家组专家”。曾多次到基层参与培训、调研等工作。多次出席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在法学和人口学、管理学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学术论文多篇。 第一章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研究
    第一节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
    一、作为行政主体的高等学校
    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高等学校
    三、作为民事主体的高等学校
    四、公立高等学校与内部群体之关系
    第二节公立大学自治权之内在结构--结合北京大学的历史变迁分析
    一、问题及其分析路径
    二、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关系
    三、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
    四、大学自治权内在结构的变迁--以北京大学为例
    五、大学自治权内在结构的均衡化
    六、结语
    第三节公立高校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变迁
    一、引言
    二、建国以后至1978年:公立高校与政府的关系
    三、1978年至今: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提出与逐步扩大
    四、今后的改革方向: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与进一步扩大
    五、结语
    第四节中国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原则与关键制度
    一、高校治理的目标
    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
    三、中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制度
    四、结语

    第二章高等学校管理法治化
    第一节现代大学治理需要大学章程
    一、现代大学治理的内涵
    二、研究大学治理的必要性
    三、大学章程对大学治理的意义
    四、我国大学章程的制定现状
    五、结语
    第二节通过章程的现代大学治理
    一、引言
    二、理论前提:大学章程的性质、地位与价值
    三、现实解读:中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法治缺失及成因剖析
    四、框架构设:中国大学章程治理向何处去
    五、结语
    第三节规范高校管理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中央民族大学开除处分学生之听证为例
    一、知错就改,对于学生和学校都同等重要
    二、知荣明耻,法治与德治并重
    三、学生依法维权,应予充分肯定
    四、规范高校管理行为,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第四节学位授予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学位授予制度的法治化
    一、改革现行统一的国家学位制度,实行有差异的大学学位制度
    二、明确界定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机构的职责,健全学位授予中的程序规则
    三、完善权利救济制度,健全争议解决机制

    第三章大学管理程序公正探讨
    第一节关于高校大学生处分中程序公正问题
    一、确立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和实际送达等程序
    二、确立和完善听证程序
    三、建立大学内部申诉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的外部救济体系
    第二节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研究
    一、大学生申诉的含义与类型
    二、大学生校内申诉的优势与局限
    三、如何完善高等学校校内申诉制度
    四、结语
    第三节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制度的完善
    一、引言
    二、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申诉人范围
    三、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范围
    四、关于受理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机构
    五、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范围及审查标准
    六、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工作流程
    七、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主要制度
    八、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决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九、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决定的效力及后续救济
    十、结语

    第四章教育行政纠纷处理与化解研究--结合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节论对大学招生争议的司法审查
    一、引言
    二、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诉讼被告地位
    三、公立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性质之争
    四、公立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性质认定
    五、法院对公立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行为的审查及其范围
    六、结语
    第二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的法律分析--论我国高等教育学位制度之完善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分析
    二、受案范围问题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救济
    三、正当程序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及其职责
    五、投票表决及计算问题
    六、诉讼时效
    七、毕业证问题
    第三节国家教育考试中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处理及其法律救济--2003年全国硕士学位联考中的三个案例分析
    一、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国务院学位办谁为适梢被告的问题
    二、关于取消考试成绩或者认定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的行为性质问题
    三、如何看待涉及认定考试作弊行为案件的证据审查问题
    四、如何看待此类行政诉讼案件的规范依据及其适用问题
    第四节西北政法大学“申博”行政复议案的法律分析
    一、陕西省学位委员会能否定位为行政主体
    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属于可复议的行政行为
    三、西北政法大学是否具备复议申请人资格
    四、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决定是否满足合法性要求
    第五节论对学位撤销权的法律规制--陈颖诉中山大学案的分析与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二、撤销学位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三、陈颖是否应当承担“撤销学位证书”的法律后果?
    四、陈颖是否已经取得中山大学的学籍?
    五、陈颖的违法责任是否因时效而消灭?
    六、中山大学有无超越法定职权?
    七、中山大学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八、对撤销学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后记
  • 内容简介:
    我们谈高教法治,更多触及的是高教管理,而管理则牵涉作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组织与个体,涵盖组织的地位与职责、个体的权利与义务、纠纷的调处与解决等方方面面。在《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中,笔者湛中乐将分四章探讨“大学法治与权益保护”领域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一章: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研究。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民事主体的三重视角厘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并分析其内在权力结构、法人治理模式与外在“府学”关系。第二章:高等学校管理法治化。以实体规则为依托,阐述大学章程、校纪校规制定以及国家学位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第三章:大学管理程序公正探讨。以程序设计为导向,诠解学生与教师申诉制度的既有缺陷与未来改革目标。第四章:教育行政纠纷处理与化解研究。则是以前述三章理论探讨为基点,选择我国高教管理的若干经典案例,具体分析个案中的法律权益保护与法治秩序构建。
  • 作者简介:
    湛中乐,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赴日本、美国等地访问、研究与讲学。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曾参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咨询和论证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1998年起曾作为国家人口委聘请的立法专家参与了“一法三规”的起草、咨询和论证工作。2002年9月曾作为中国代表团特邀法律顾问出席联合国开发署/人口基金执行局常会。多年来担任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专家组成员。2007年4月曾获国家人口委颁发的“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外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起被国家人口委聘为“综合改革专家组专家”。曾多次到基层参与培训、调研等工作。多次出席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在法学和人口学、管理学核心刊物上发表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学术论文多篇。
  • 目录:
    第一章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研究
    第一节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之法律地位
    一、作为行政主体的高等学校
    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高等学校
    三、作为民事主体的高等学校
    四、公立高等学校与内部群体之关系
    第二节公立大学自治权之内在结构--结合北京大学的历史变迁分析
    一、问题及其分析路径
    二、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关系
    三、大学自治权的内在结构
    四、大学自治权内在结构的变迁--以北京大学为例
    五、大学自治权内在结构的均衡化
    六、结语
    第三节公立高校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变迁
    一、引言
    二、建国以后至1978年:公立高校与政府的关系
    三、1978年至今: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提出与逐步扩大
    四、今后的改革方向: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与进一步扩大
    五、结语
    第四节中国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原则与关键制度
    一、高校治理的目标
    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
    三、中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制度
    四、结语

    第二章高等学校管理法治化
    第一节现代大学治理需要大学章程
    一、现代大学治理的内涵
    二、研究大学治理的必要性
    三、大学章程对大学治理的意义
    四、我国大学章程的制定现状
    五、结语
    第二节通过章程的现代大学治理
    一、引言
    二、理论前提:大学章程的性质、地位与价值
    三、现实解读:中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法治缺失及成因剖析
    四、框架构设:中国大学章程治理向何处去
    五、结语
    第三节规范高校管理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以中央民族大学开除处分学生之听证为例
    一、知错就改,对于学生和学校都同等重要
    二、知荣明耻,法治与德治并重
    三、学生依法维权,应予充分肯定
    四、规范高校管理行为,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第四节学位授予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学位授予制度的法治化
    一、改革现行统一的国家学位制度,实行有差异的大学学位制度
    二、明确界定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机构的职责,健全学位授予中的程序规则
    三、完善权利救济制度,健全争议解决机制

    第三章大学管理程序公正探讨
    第一节关于高校大学生处分中程序公正问题
    一、确立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和实际送达等程序
    二、确立和完善听证程序
    三、建立大学内部申诉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的外部救济体系
    第二节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内申诉制度研究
    一、大学生申诉的含义与类型
    二、大学生校内申诉的优势与局限
    三、如何完善高等学校校内申诉制度
    四、结语
    第三节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制度的完善
    一、引言
    二、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申诉人范围
    三、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范围
    四、关于受理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机构
    五、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范围及审查标准
    六、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工作流程
    七、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的主要制度
    八、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决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九、关于高等学校教师申诉决定的效力及后续救济
    十、结语

    第四章教育行政纠纷处理与化解研究--结合经典案例分析
    第一节论对大学招生争议的司法审查
    一、引言
    二、公立高等学校的行政诉讼被告地位
    三、公立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性质之争
    四、公立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性质认定
    五、法院对公立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行为的审查及其范围
    六、结语
    第二节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的法律分析--论我国高等教育学位制度之完善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分析
    二、受案范围问题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救济
    三、正当程序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及其职责
    五、投票表决及计算问题
    六、诉讼时效
    七、毕业证问题
    第三节国家教育考试中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处理及其法律救济--2003年全国硕士学位联考中的三个案例分析
    一、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国务院学位办谁为适梢被告的问题
    二、关于取消考试成绩或者认定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的行为性质问题
    三、如何看待涉及认定考试作弊行为案件的证据审查问题
    四、如何看待此类行政诉讼案件的规范依据及其适用问题
    第四节西北政法大学“申博”行政复议案的法律分析
    一、陕西省学位委员会能否定位为行政主体
    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属于可复议的行政行为
    三、西北政法大学是否具备复议申请人资格
    四、陕西省学位委员会的决定是否满足合法性要求
    第五节论对学位撤销权的法律规制--陈颖诉中山大学案的分析与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二、撤销学位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三、陈颖是否应当承担“撤销学位证书”的法律后果?
    四、陈颖是否已经取得中山大学的学籍?
    五、陈颖的违法责任是否因时效而消灭?
    六、中山大学有无超越法定职权?
    七、中山大学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八、对撤销学位行为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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