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文选

国际贸易法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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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993-12
ISBN: 9787500051459
定价: 29.00
装帧: 精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其他
分类: 法律
213人买过
  • 本书收入了作者在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论文34篇,涉及国际贸易法的广泛领域,它们对于了解和研究国际贸易法的产生与发展及其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国际贸易法的教学与研究及进口贸易,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历

    施米托夫于1903年3月24日出生在德国柏林的一个著名

    律师家庭,在柏林最老的文法学校之一―― 弗里德里希高级文

    科中学(Friedrichsgymnasium)接受传统教育。1921年通过

    毕业考试后去柏林大学和布雷斯高(Breisgau)的弗赖堡大学读

    书,并于1929年通过了德国律师资格考试。

    当他还在柏林大学学习时,就被沃尔夫(Martin Wolf)教

    授看中。沃尔夫教授是当时最著名的法学教师之一。他收施米托

    夫攻读博士学位。施米托夫于1927年获得民法和教会法博士学

    位,他的毕业论文是有关公司法的问题,即公开招股的有限公司

    经营中的控股问题。

    德国的政治形势使施米托夫不能追求他所喜爱的并打算倾注

    全部身心的学术生涯。1929年他被接纳为柏林上诉法院的辩护

    律师,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在法院实践中崭露头角。1933年纳

    粹掌权后,他离开德国前往英国定居。

    施米托夫于1933年开始学习英国法,被录取为格雷律师学

    院和伦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的学生。1936年取得英国律师资格

    和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该大学还在1953年向他授予了法学

    博士学位。获得律师资格后,他曾作为财政部二级顾问的霍姆斯

    (ValentineHolmes)的学生参加了英国出庭大律师的培训,后

    来又成为霍姆斯顾问室的成员至今。

    1940至1945年间,他在英国军队服役。1944年,他和

    他的部队在诺曼底登陆,后又被召回伦敦在陆军部任职,持二级

    准尉的军衔。

    1948年,施米托夫被聘为伦敦城市学院(即后来的伦敦城

    市理工学院)的法学讲师,1958年成为高级讲师,1963年晋

    升为主讲,1971年自城市理工学院退休,1982年该院授予他

    为名誉教授。在任职期间,施米托夫得到了政府关于在理工学院

    开设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课程的许可,组织了国际性的法学暑期

    课程,成立了曼斯菲尔德法学俱乐部,丹宁(Denning)大法官

    多年来一直任该俱乐部主任。自城市理工学院退休后,施米托夫

    受聘为英国坎特伯雷的肯特大学和伦敦城市大学的法学和国际商

    法访问教授。1976至1986年间,他是格雷汉姆(Gresham)

    法学教授,并被聘为许多大学的访问教授,其中著名的有:美国

    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1964至1965年)、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

    (1965,1969,1971,1978年)。他还是坎特伯雷的肯特大学

    和德国鲁尔波鸿大学的名誉教授,伦敦城市大学国际商法访问教

    授。1966年受聘为联合国法律顾问,并以此身份起草了建议设

    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报告,该委员会于1968年开始工

    作。施米托夫还是英国法学教师协会、曼斯菲尔德法学俱乐部和

    出口贸易协会副主席;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商法研究中心的副

    主席之一;以及伯尔尼大学、马尔堡大学、爱丁堡的哈罗特――

    瓦特大学、肯特大学、比勒费尔德大学、英格兰和爱尔兰全国

    学术委员会授予的名誉博士。1973年,为庆祝施米托夫70寿

    辰,许多国家的同行们为他出版了题为“法律与国际贸易”纪念文

    集,由德国鲁尔波鸿大学费伯里休斯(FritZ Fabricius)教授主

    编。1983年,他在肯特大学的同事们出版了由亚当斯 (John

    Adams)教授主编的“献给施米托夫的文集”,以向他表示祝

    贺。联邦德国于1974年向他授予了大十字勋章。施米托夫是伦

    敦出版的《商法杂志》主编,该杂志是他在1957年创办的。他

    还是《跨国经济法研究》编委会的编委,其他编委还有德国比勒

    费尔德大学的霍恩(Norbert Horn)教授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伯克利分校的鲍克斯鲍姆(RichardM.Buxbaum)教授。他也

    是《共同市场法学评论》、美国《海商法和商业杂志》、加拿大

    《国际商法评论》、《澳大利亚商法评论》以及其他一些杂志的编

    委会顾问。

    1940年,施米托夫与伊尔斯结婚。伊尔斯是一位称职的德

    国律师,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开业执行律师业务。她与施米托夫

    都对法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常常共同欣赏艺术和音乐。她还是一

    位热心的园丁。丹宁大法官在1973年《商法杂志》第103页

    “赞颂施米托夫教授”一文中,把她描述为“全力支持施米托夫并

    始终与他为伴――在任何场合下都是一位谦逊而又有魅力的

    人”。

    施米托夫教学工作和著述具有以下3个特点:他从历史、

    经济和社会角度来看待现代法律问题;能够抓住要害问题;用最

    清晰的语言阐明最复杂的法律问题。在他的学者生涯中,特别注

    意帮助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子们了解法律的作用,声张正义,百炼

    成才。他的大量著作和论文都是分散发表的,其中最著名的著作

    是1948年首次出版的《施米托夫论出口贸易――国际贸易法律

    与实务》, 现已出到第8版。此书已被译成法、俄、汉、日等多

    种文字。施米托夫坚信,现代世界必须开展国际合作,法律必须

    顾及到这一点,由他创立的来自不同国家的具有国际精神的学者

    们组成的学派,将继续从事他所开创的事业。

    程家瑞教授

    1988年3月

    于台北 第一篇 国际贸易法概论第一章 国际商法:新的商人习惯法第二章 英国经济法的概念第三章 国际贸易法与投资法第四章 欧洲公司法与商法第五章 流通票据法中的严格法与平衡法第六章 商业法律组织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第七章 美国商法与欧洲商法第八章 出口贸易法--过去与现在第二编  国际贸易法的统一第九章 国际贸易法的新渊源第十章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制定与实施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法的统一第十二章 通过标准合同与共同条件统一与协调国际贸易法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法的统一第十四章 国际贸易法第十五章 跨国商事交易法的性质与发展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法的编纂第三编  国际贸易法专论第十七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落空--英国法与比较法第十八章 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损失风险的转移第十九章 国际贸易代理:比较法研究第二十章 联合运输单据的发展第二十一章 出口交易货币中的法律问题第二十二章 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标准合同与对弱方当事人的保护第二十三章 艰难情势条款与调停条款第二十四章 信用证统一新惯例第二十五章 对销贸易第二十六章 信用证交易中的单据不符第二十七章 信用证的国际性与程序性问题第四编  国际商事仲裁第二十八章 仲裁与法院的监督管辖权第二十九章 有缺陷的仲裁条款第三十章 国际商事仲裁的普遍性与区域性第三十一章 仲裁员的管辖权第三十二章 司法外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十三章 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与司法复审第三十四章 仲裁与欧洲经济共同体法附录
  • 内容简介:
    本书收入了作者在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论文34篇,涉及国际贸易法的广泛领域,它们对于了解和研究国际贸易法的产生与发展及其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国际贸易法的教学与研究及进口贸易,有着重要的意义。
  • 作者简介:
    作者简历

    施米托夫于1903年3月24日出生在德国柏林的一个著名

    律师家庭,在柏林最老的文法学校之一―― 弗里德里希高级文

    科中学(Friedrichsgymnasium)接受传统教育。1921年通过

    毕业考试后去柏林大学和布雷斯高(Breisgau)的弗赖堡大学读

    书,并于1929年通过了德国律师资格考试。

    当他还在柏林大学学习时,就被沃尔夫(Martin Wolf)教

    授看中。沃尔夫教授是当时最著名的法学教师之一。他收施米托

    夫攻读博士学位。施米托夫于1927年获得民法和教会法博士学

    位,他的毕业论文是有关公司法的问题,即公开招股的有限公司

    经营中的控股问题。

    德国的政治形势使施米托夫不能追求他所喜爱的并打算倾注

    全部身心的学术生涯。1929年他被接纳为柏林上诉法院的辩护

    律师,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在法院实践中崭露头角。1933年纳

    粹掌权后,他离开德国前往英国定居。

    施米托夫于1933年开始学习英国法,被录取为格雷律师学

    院和伦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的学生。1936年取得英国律师资格

    和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该大学还在1953年向他授予了法学

    博士学位。获得律师资格后,他曾作为财政部二级顾问的霍姆斯

    (ValentineHolmes)的学生参加了英国出庭大律师的培训,后

    来又成为霍姆斯顾问室的成员至今。

    1940至1945年间,他在英国军队服役。1944年,他和

    他的部队在诺曼底登陆,后又被召回伦敦在陆军部任职,持二级

    准尉的军衔。

    1948年,施米托夫被聘为伦敦城市学院(即后来的伦敦城

    市理工学院)的法学讲师,1958年成为高级讲师,1963年晋

    升为主讲,1971年自城市理工学院退休,1982年该院授予他

    为名誉教授。在任职期间,施米托夫得到了政府关于在理工学院

    开设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课程的许可,组织了国际性的法学暑期

    课程,成立了曼斯菲尔德法学俱乐部,丹宁(Denning)大法官

    多年来一直任该俱乐部主任。自城市理工学院退休后,施米托夫

    受聘为英国坎特伯雷的肯特大学和伦敦城市大学的法学和国际商

    法访问教授。1976至1986年间,他是格雷汉姆(Gresham)

    法学教授,并被聘为许多大学的访问教授,其中著名的有:美国

    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1964至1965年)、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

    (1965,1969,1971,1978年)。他还是坎特伯雷的肯特大学

    和德国鲁尔波鸿大学的名誉教授,伦敦城市大学国际商法访问教

    授。1966年受聘为联合国法律顾问,并以此身份起草了建议设

    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报告,该委员会于1968年开始工

    作。施米托夫还是英国法学教师协会、曼斯菲尔德法学俱乐部和

    出口贸易协会副主席;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商法研究中心的副

    主席之一;以及伯尔尼大学、马尔堡大学、爱丁堡的哈罗特――

    瓦特大学、肯特大学、比勒费尔德大学、英格兰和爱尔兰全国

    学术委员会授予的名誉博士。1973年,为庆祝施米托夫70寿

    辰,许多国家的同行们为他出版了题为“法律与国际贸易”纪念文

    集,由德国鲁尔波鸿大学费伯里休斯(FritZ Fabricius)教授主

    编。1983年,他在肯特大学的同事们出版了由亚当斯 (John

    Adams)教授主编的“献给施米托夫的文集”,以向他表示祝

    贺。联邦德国于1974年向他授予了大十字勋章。施米托夫是伦

    敦出版的《商法杂志》主编,该杂志是他在1957年创办的。他

    还是《跨国经济法研究》编委会的编委,其他编委还有德国比勒

    费尔德大学的霍恩(Norbert Horn)教授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伯克利分校的鲍克斯鲍姆(RichardM.Buxbaum)教授。他也

    是《共同市场法学评论》、美国《海商法和商业杂志》、加拿大

    《国际商法评论》、《澳大利亚商法评论》以及其他一些杂志的编

    委会顾问。

    1940年,施米托夫与伊尔斯结婚。伊尔斯是一位称职的德

    国律师,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开业执行律师业务。她与施米托夫

    都对法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常常共同欣赏艺术和音乐。她还是一

    位热心的园丁。丹宁大法官在1973年《商法杂志》第103页

    “赞颂施米托夫教授”一文中,把她描述为“全力支持施米托夫并

    始终与他为伴――在任何场合下都是一位谦逊而又有魅力的

    人”。

    施米托夫教学工作和著述具有以下3个特点:他从历史、

    经济和社会角度来看待现代法律问题;能够抓住要害问题;用最

    清晰的语言阐明最复杂的法律问题。在他的学者生涯中,特别注

    意帮助来自世界各地的学子们了解法律的作用,声张正义,百炼

    成才。他的大量著作和论文都是分散发表的,其中最著名的著作

    是1948年首次出版的《施米托夫论出口贸易――国际贸易法律

    与实务》, 现已出到第8版。此书已被译成法、俄、汉、日等多

    种文字。施米托夫坚信,现代世界必须开展国际合作,法律必须

    顾及到这一点,由他创立的来自不同国家的具有国际精神的学者

    们组成的学派,将继续从事他所开创的事业。

    程家瑞教授

    1988年3月

    于台北
  • 目录:
    第一篇 国际贸易法概论第一章 国际商法:新的商人习惯法第二章 英国经济法的概念第三章 国际贸易法与投资法第四章 欧洲公司法与商法第五章 流通票据法中的严格法与平衡法第六章 商业法律组织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第七章 美国商法与欧洲商法第八章 出口贸易法--过去与现在第二编  国际贸易法的统一第九章 国际贸易法的新渊源第十章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制定与实施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法的统一第十二章 通过标准合同与共同条件统一与协调国际贸易法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法的统一第十四章 国际贸易法第十五章 跨国商事交易法的性质与发展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法的编纂第三编  国际贸易法专论第十七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落空--英国法与比较法第十八章 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损失风险的转移第十九章 国际贸易代理:比较法研究第二十章 联合运输单据的发展第二十一章 出口交易货币中的法律问题第二十二章 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标准合同与对弱方当事人的保护第二十三章 艰难情势条款与调停条款第二十四章 信用证统一新惯例第二十五章 对销贸易第二十六章 信用证交易中的单据不符第二十七章 信用证的国际性与程序性问题第四编  国际商事仲裁第二十八章 仲裁与法院的监督管辖权第二十九章 有缺陷的仲裁条款第三十章 国际商事仲裁的普遍性与区域性第三十一章 仲裁员的管辖权第三十二章 司法外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十三章 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与司法复审第三十四章 仲裁与欧洲经济共同体法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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