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司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二册):民法 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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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2015-02
版次: 1
ISBN: 9787562058861
定价: 3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92页
字数: 52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相继通过。其中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它对提高我国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211”全国重点大学,以拥有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法学学科见长。其法学师资队伍汇集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他们不仅是法学教育园地的出色耕耘者,也是国家立法和司法战线的积极参与者。他们积累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丰富经验,取得了大量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以来,我校专家学者在参与司法考试的制度建设和题库建设中作出了许多贡献,同时在司法考试教育中付出了大量心血。在此期间,我校不仅有一批长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和考题命制的权威专家,也涌现了众多在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经验丰富和业绩突出的名师,形成了强大的司法考试研究阵容和师资团队。
      2005年,我校成立了中国高校首家司法考试学院。该院本着教学、科研和培训一体化的宗旨,担任着为在校学生和社会考生提供司法考试培训的任务。司法考试学院成立后,选拔了一批在司法考试方面的权威专家或名师,精心编写了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全科辅导纲要》。在此基础上,根据司法考试的特点及广大备考人员的要求,修订为中国政法大学《本校生内部教材》和《法律法规汇编》,作为校内学生司法考试课程教学及对社会培训的专用教材。
      《“法大司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二册):民法知识产权法》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与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在编排格式上做了匠心独到的设计。
      我相信,《“法大司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二册):民法知识产权法》的出版,将会对广大备考人员学习、理解和掌握国家司法考试的知识内容和应试方法具有积极的引导与促进作用,对考生提高考场实战能力以及未来的从业能力给予有力的支持与帮助。 民法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节物与有价证券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个人合伙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能力
    第三节法人机关
    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第五节法人联营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
    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五章代理
    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七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物权的保护

    第八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第三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相邻关系
    第五节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第九章共有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十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地役权

    第十一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抵押权
    第三节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第十二章占有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第十三章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
    第二节债的发生
    知识产权法
  • 内容简介: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相继通过。其中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它对提高我国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211”全国重点大学,以拥有作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法学学科见长。其法学师资队伍汇集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他们不仅是法学教育园地的出色耕耘者,也是国家立法和司法战线的积极参与者。他们积累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的丰富经验,取得了大量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以来,我校专家学者在参与司法考试的制度建设和题库建设中作出了许多贡献,同时在司法考试教育中付出了大量心血。在此期间,我校不仅有一批长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和考题命制的权威专家,也涌现了众多在国家司法考试培训中经验丰富和业绩突出的名师,形成了强大的司法考试研究阵容和师资团队。
      2005年,我校成立了中国高校首家司法考试学院。该院本着教学、科研和培训一体化的宗旨,担任着为在校学生和社会考生提供司法考试培训的任务。司法考试学院成立后,选拔了一批在司法考试方面的权威专家或名师,精心编写了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全科辅导纲要》。在此基础上,根据司法考试的特点及广大备考人员的要求,修订为中国政法大学《本校生内部教材》和《法律法规汇编》,作为校内学生司法考试课程教学及对社会培训的专用教材。
      《“法大司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二册):民法知识产权法》紧扣司法考试大纲,体系完整,编排得当,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表述精准,文字简明。全书渗透着参编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体现着对司法考试规律和应考学科知识的深刻理解与把握,同时适应备考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习惯等特点,在编排格式上做了匠心独到的设计。
      我相信,《“法大司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本校生内部教材(第二册):民法知识产权法》的出版,将会对广大备考人员学习、理解和掌握国家司法考试的知识内容和应试方法具有积极的引导与促进作用,对考生提高考场实战能力以及未来的从业能力给予有力的支持与帮助。
  • 目录:
    民法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节物与有价证券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与监护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个人合伙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能力
    第三节法人机关
    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第五节法人联营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意思表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
    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五章代理
    第六章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七章物权概述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物权的保护

    第八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第三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四节相邻关系
    第五节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第九章共有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十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地役权

    第十一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抵押权
    第三节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第十二章占有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第十三章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
    第二节债的发生
    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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