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国内法与WTO法相符义务研究

成员国内法与WTO法相符义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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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7-12
版次: 1
ISBN: 9787519714550
定价: 46.00
装帧: 其他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19页
字数: 230千字
分类: 法律
  •   《WTO协定》第16条第4款规定的"每一成员应确保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本协定及其附件协定所规定的义务相符",标志着国内法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地位的根本性改变。《成员国内法与WTO法相符义务研究》以此为切入点,解读WTO成员国内法相符于WTO义务的国际法规范及其意义;对WTO案例进行实证研究,探索WTO框架下成员国内法的地位和立法义务,并由此从点及面地重新定位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立足于我国相关的WTO案例,提出我国在应对WTO审查时应采取的措施。   沈虹,1977年生,广东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英国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国际投资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法。在《国际贸易》《法学杂志》等核心刊物发表文章10多篇。现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项、省级项目1项、校级项目4项,参与司法部、广东省规划项目多项。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现状和拟解决问题

    三、主要的创新点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一章WTO法的特点及国内法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WTO法的特点

    一、《WTO协定》的国际法属性

    二、WTO法有别于一般的国际法

    第二节国内法问题的提出

    一、多边贸易体制与国内法

    二、GATT时期的国内法问题

    第三节WTO义务与国内法

    一、 系统性的义务

    二、 履行性的义务

    第四节小结

    第二章《WTO协定》第16条第4款与WTO义务的履行

    第一节WTO法对成员方国内法相符义务的规定

    一、 《WTO协定》第16条第4款的谈判和出台

    二、WTO其他协定中与《WTO协定》第16条第4款类似的规则

    三、《WTO协定》下成员方国内法相符义务解读

    第二节传统国际法下国内法与国际义务的履行

    一、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国家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一般原则

    二、 国际条约义务的履行与国内法的消极作用

    第三节WTO下履行条约义务的转变

    一、传统国际法下以国家行为结果作为判断违反国际义务的标准

    二、成员方国内法不相符“表面构成”违反WTO义务

    第四节《WTO协定》第16条第4款的意义

    第三章成员方国内法相符义务的分离:强制性法律和裁量性法律

    第一节国内法在WTO中的可诉性

    一、国内法可诉的法律依据

    二、GATT国内法可诉性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强制性法律与裁量性法律的划分

    一、裁量性法律和强制性法律不同的法律地位

    二、裁量性法律也不得违反WTO及其附件义务

    三、裁量性法律原则缩小适用的趋势

    第三节国内法可诉与《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一、国内法可诉保障了《WTO协定》第16条相符性义务的实现

    二、裁量性法律和强制性法律的划分缺乏法理基础

    三、裁量性法律和强制性法律的划分弱化了《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第四章DSB报告的执行与《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第一节实际履行与“相符性”义务

    一、关于实际履行的争论

    二、实际履行并非具有强制力的首选方案

    第二节补偿与报复:架空《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一、关于补偿和报复

    二、既往不咎与相符性义务

    第三节关于DSU相关条款完善的建议

    一、困境

    二、建议

    第五章我国国内法相符于WTO义务的理论及实践

    第一节理论分歧

    一、国际义务、国内义务“两张皮”

    二、 国内法应与国际义务一致

    第二节中国的相关实践和建议

    一、中国作为被申诉方的相关案件

    二、中国作为申诉方的相关案件

    第三节中国的对策

    结论

    参考文献

     
  • 内容简介:
      《WTO协定》第16条第4款规定的"每一成员应确保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本协定及其附件协定所规定的义务相符",标志着国内法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地位的根本性改变。《成员国内法与WTO法相符义务研究》以此为切入点,解读WTO成员国内法相符于WTO义务的国际法规范及其意义;对WTO案例进行实证研究,探索WTO框架下成员国内法的地位和立法义务,并由此从点及面地重新定位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立足于我国相关的WTO案例,提出我国在应对WTO审查时应采取的措施。
  • 作者简介:
      沈虹,1977年生,广东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英国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国际投资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法。在《国际贸易》《法学杂志》等核心刊物发表文章10多篇。现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项、省级项目1项、校级项目4项,参与司法部、广东省规划项目多项。

     
  • 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现状和拟解决问题

    三、主要的创新点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一章WTO法的特点及国内法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WTO法的特点

    一、《WTO协定》的国际法属性

    二、WTO法有别于一般的国际法

    第二节国内法问题的提出

    一、多边贸易体制与国内法

    二、GATT时期的国内法问题

    第三节WTO义务与国内法

    一、 系统性的义务

    二、 履行性的义务

    第四节小结

    第二章《WTO协定》第16条第4款与WTO义务的履行

    第一节WTO法对成员方国内法相符义务的规定

    一、 《WTO协定》第16条第4款的谈判和出台

    二、WTO其他协定中与《WTO协定》第16条第4款类似的规则

    三、《WTO协定》下成员方国内法相符义务解读

    第二节传统国际法下国内法与国际义务的履行

    一、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国家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一般原则

    二、 国际条约义务的履行与国内法的消极作用

    第三节WTO下履行条约义务的转变

    一、传统国际法下以国家行为结果作为判断违反国际义务的标准

    二、成员方国内法不相符“表面构成”违反WTO义务

    第四节《WTO协定》第16条第4款的意义

    第三章成员方国内法相符义务的分离:强制性法律和裁量性法律

    第一节国内法在WTO中的可诉性

    一、国内法可诉的法律依据

    二、GATT国内法可诉性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强制性法律与裁量性法律的划分

    一、裁量性法律和强制性法律不同的法律地位

    二、裁量性法律也不得违反WTO及其附件义务

    三、裁量性法律原则缩小适用的趋势

    第三节国内法可诉与《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一、国内法可诉保障了《WTO协定》第16条相符性义务的实现

    二、裁量性法律和强制性法律的划分缺乏法理基础

    三、裁量性法律和强制性法律的划分弱化了《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第四章DSB报告的执行与《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第一节实际履行与“相符性”义务

    一、关于实际履行的争论

    二、实际履行并非具有强制力的首选方案

    第二节补偿与报复:架空《WTO协定》第16条第4款

    一、关于补偿和报复

    二、既往不咎与相符性义务

    第三节关于DSU相关条款完善的建议

    一、困境

    二、建议

    第五章我国国内法相符于WTO义务的理论及实践

    第一节理论分歧

    一、国际义务、国内义务“两张皮”

    二、 国内法应与国际义务一致

    第二节中国的相关实践和建议

    一、中国作为被申诉方的相关案件

    二、中国作为申诉方的相关案件

    第三节中国的对策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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