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哲学论:一种中国特色法哲学建构论纲

民间法哲学论:一种中国特色法哲学建构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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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9-12
版次: 1
ISBN: 9787520155168
定价: 9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页数: 256页
分类: 哲学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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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法哲学论:一种中国特色法哲学建构论纲》是姚选民博士后研究报告的扩展,是其数年深入思考的科研成果。国内关于民间法的研究,多数以“实证研究”为特点,少数关于民间法理论的研究,要么以社会学“小传统”概念为基础理念,要么以经济学“非正式制度”为基础理念,要么以人类性“地方性知识”为基础理念,要么以发法学“民间法”为基础理念,都存在偏颇。这些基础理念,并没有运用政治学的概念为基础理念,来提升民间法研究的理路基础。本书稿颇具创意第提出了“场域公共秩序”概念,把主要运用于政治学领域的“公共秩序”一词,经过改造,作为建构“民间法哲学”的基础元素和理念。借用这一基础理念,书稿把民间法的相关基本概念予以重新组织和结构,并寻求民间法的基石概念、基石范畴、基石法益、基石法理等。书稿政治导向正确,不涉及敏感问题,结构较合理,语言较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姚选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士。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道路及政治学理论研究;民间法理论及法学理论研究。
        出版著作《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崛起的政治哲学解释》等3部。在《中共党史研究》《学术论坛》《求索》《哲学门》《复旦国际关系评论》《中国研究》《中国农村研究》《民间法》《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复旦政治哲学评论》《比较政治学研究》《人民日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译文100余篇。在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刊物复印、转载1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0余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1次(排名第四)。
    导论
      一 问题意识
      二 研究回顾
      三 基本框架
    第一章 核心概念的建构:“民间法”“场域公共秩序”
      一 “民间法”及相关概念的分析与重构
      二 “场域公共秩序”及相关概念的分析与重构
      三 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民间法哲学的逻辑基础
    第二章 民间法的基石法益:场域公共秩序
      一 法存在的目的:一种法益法哲学视角
      二 国家法的基石法益:政治秩序——一种法哲学视角
      三 民间法的基石法益:场域公共秩序——以国家法的基石法益为基本参照
      四 场域公共秩序法益逻辑的理论普遍性
    第三章 民间法的基石法理:场域公共秩序逻辑
      一 “民间法印象”:“虚幻的”或“一盘散沙”
      二 国家法的基石法理:政治秩序逻辑——一种法哲学视角
      三 民间法的法理型构思维:一种场域逻辑
      四 民间法的基石法理:场域公共秩序逻辑——以国家法的基石法理为基本参照
      五 场域公共秩序逻辑的理论普遍性
    第四章 民间法的国内维度疆界:以国家法的国内维度疆界为基本参照
      一 法的法益疆界与外延疆界:民间法之疆界分析的前提准备
      二 国家法的国内维度疆界:国内场域法域法益间的“最大公约数”
      三 民间法的国内维度疆界:基于国家法之国内维度疆界的分析
      四 民间法之国内维度疆界的基本法理依据:国家层面场域公共秩序逻辑
    第五章 民间法的国际维度疆界:以国际“官方法”的疆界为基本参照
      一 “国际法是法吗”:兼论民间法的法律性质
      二 国际“官方法”的疆界:国际场域法域法益间的“最大公约数”
      三 民间法的国际维度疆界:基于国际“官方法”之疆界的分析
      四 民间法之国际维度疆界的基本法理依据:国际场域公共秩序逻辑
    第六章 民间法的“法治中国”担当:兼对通常法治一元观的批判
      一 “民间法之殇”:民间法危害法治?
      二 法治的场域层次性:兼对通常法治一元观的批判
      三 民间法的“法治中国”担当:基于国家层面场域公共秩序逻辑的分析
      四 中国民间法的未来与展望:一种一般意义上之法治的视角
    余论:再返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
    主要参考文献
    作者研究著述要目

  • 内容简介:
    《民间法哲学论:一种中国特色法哲学建构论纲》是姚选民博士后研究报告的扩展,是其数年深入思考的科研成果。国内关于民间法的研究,多数以“实证研究”为特点,少数关于民间法理论的研究,要么以社会学“小传统”概念为基础理念,要么以经济学“非正式制度”为基础理念,要么以人类性“地方性知识”为基础理念,要么以发法学“民间法”为基础理念,都存在偏颇。这些基础理念,并没有运用政治学的概念为基础理念,来提升民间法研究的理路基础。本书稿颇具创意第提出了“场域公共秩序”概念,把主要运用于政治学领域的“公共秩序”一词,经过改造,作为建构“民间法哲学”的基础元素和理念。借用这一基础理念,书稿把民间法的相关基本概念予以重新组织和结构,并寻求民间法的基石概念、基石范畴、基石法益、基石法理等。书稿政治导向正确,不涉及敏感问题,结构较合理,语言较规范,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 作者简介:
    姚选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士。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道路及政治学理论研究;民间法理论及法学理论研究。
        出版著作《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崛起的政治哲学解释》等3部。在《中共党史研究》《学术论坛》《求索》《哲学门》《复旦国际关系评论》《中国研究》《中国农村研究》《民间法》《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复旦政治哲学评论》《比较政治学研究》《人民日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译文100余篇。在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刊物复印、转载1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0余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1次(排名第四)。
  • 目录:
    导论
      一 问题意识
      二 研究回顾
      三 基本框架
    第一章 核心概念的建构:“民间法”“场域公共秩序”
      一 “民间法”及相关概念的分析与重构
      二 “场域公共秩序”及相关概念的分析与重构
      三 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民间法哲学的逻辑基础
    第二章 民间法的基石法益:场域公共秩序
      一 法存在的目的:一种法益法哲学视角
      二 国家法的基石法益:政治秩序——一种法哲学视角
      三 民间法的基石法益:场域公共秩序——以国家法的基石法益为基本参照
      四 场域公共秩序法益逻辑的理论普遍性
    第三章 民间法的基石法理:场域公共秩序逻辑
      一 “民间法印象”:“虚幻的”或“一盘散沙”
      二 国家法的基石法理:政治秩序逻辑——一种法哲学视角
      三 民间法的法理型构思维:一种场域逻辑
      四 民间法的基石法理:场域公共秩序逻辑——以国家法的基石法理为基本参照
      五 场域公共秩序逻辑的理论普遍性
    第四章 民间法的国内维度疆界:以国家法的国内维度疆界为基本参照
      一 法的法益疆界与外延疆界:民间法之疆界分析的前提准备
      二 国家法的国内维度疆界:国内场域法域法益间的“最大公约数”
      三 民间法的国内维度疆界:基于国家法之国内维度疆界的分析
      四 民间法之国内维度疆界的基本法理依据:国家层面场域公共秩序逻辑
    第五章 民间法的国际维度疆界:以国际“官方法”的疆界为基本参照
      一 “国际法是法吗”:兼论民间法的法律性质
      二 国际“官方法”的疆界:国际场域法域法益间的“最大公约数”
      三 民间法的国际维度疆界:基于国际“官方法”之疆界的分析
      四 民间法之国际维度疆界的基本法理依据:国际场域公共秩序逻辑
    第六章 民间法的“法治中国”担当:兼对通常法治一元观的批判
      一 “民间法之殇”:民间法危害法治?
      二 法治的场域层次性:兼对通常法治一元观的批判
      三 民间法的“法治中国”担当:基于国家层面场域公共秩序逻辑的分析
      四 中国民间法的未来与展望:一种一般意义上之法治的视角
    余论:再返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
    主要参考文献
    作者研究著述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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