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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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出版社: 人民公安大学
2003-01
版次: 1
ISBN: 9787810871754
定价: 2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439页
字数: 395千字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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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柬。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毋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发展、繁荣最为显著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律学科为研究领域的国家重点学术研究机构,系19四年12月首批建立的15个教育部黄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的部分专家学者为专职研究人员,同时聘请国内外一些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中心主任为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中心执行主任为知
      
      
       名中青年刑法学者卢建平教授,中心副主任为扣名中青年刑事法学者何家弘、甄贞、郑定、黄京平教授,中心顾问为著名刑法学家高铭喧教授暨中央政法机关几位专家型领导。在学术研究范围和布局上, 中心以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刑法学科为龙头,涵益古今中外刑事法学之主要学科和研究领域。中心下设四个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第一研究室以中国刑法为研究方向;第二研究室以刑事诉讼法暨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为研究方向;第三研究室以中外刑事法律史为研究方向;国际刑法研究所以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为主要研究方向。刑事法学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和研究队伍的合理组合,乃是中、/七鲜明的优势互补之特色。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心应当是具有明显科研优势和特色的国家级刑事法律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井经过努力使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刑事法学学术界亦享有较高声誉。为达此目标和地位,中心要以学术研究为核心,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实行全面开放,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和促进刑事法律学科的发展与完善,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的、名副其实的刑事法律科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
      
      
      “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系列著作项目,计划出版国内外刑事法律与刑事法学方面 (包括刑法、犯罩学、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刑事法律史等领域)的有新意、有汉度、有分量的著作与译作,著译者以本中心专积、兼职研究人员为主,并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开放。旨在繁荣、深化扣并拓刑事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积累刑事法学方面的学术成果,为捷高我国刑事法学的研究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鲍遂献 男,生于1962年9月,河南嵩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1980年至1994年,先后在武汉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任教和从事研究工作,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于1993年至199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章 放火罪

    第三章 决水罪

    第四章 爆炸罪

    第五章 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六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七章 失火罪

    第八章 过失决水罪

    第九章 过失爆炸罪

    第十章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十一章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二章 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十三章 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十四章 破坏电力设备罪

    第十五章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十六章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第十七章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第十八章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第十九章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二十章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二十一章 资助恐怖活动罪

    第二十二章 劫持航空器罪

    第二十三章 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二十四章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二十五章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二十六章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二十七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二十八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二十九章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三十章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三十一章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三十二章 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罪

    第三十三章 抢劫危险物质罪

    第三十四章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三十五章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三十六章 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三十七章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三十八章 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三十九章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章 交通肇事罪

    第四十一章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四十二章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三章 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四十四章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五章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六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

    附录
  • 内容简介: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柬。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毋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发展、繁荣最为显著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律学科为研究领域的国家重点学术研究机构,系19四年12月首批建立的15个教育部黄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学科的部分专家学者为专职研究人员,同时聘请国内外一些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中心主任为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中心执行主任为知
      
      
       名中青年刑法学者卢建平教授,中心副主任为扣名中青年刑事法学者何家弘、甄贞、郑定、黄京平教授,中心顾问为著名刑法学家高铭喧教授暨中央政法机关几位专家型领导。在学术研究范围和布局上, 中心以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刑法学科为龙头,涵益古今中外刑事法学之主要学科和研究领域。中心下设四个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第一研究室以中国刑法为研究方向;第二研究室以刑事诉讼法暨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为研究方向;第三研究室以中外刑事法律史为研究方向;国际刑法研究所以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为主要研究方向。刑事法学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和研究队伍的合理组合,乃是中、/七鲜明的优势互补之特色。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中心应当是具有明显科研优势和特色的国家级刑事法律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井经过努力使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刑事法学学术界亦享有较高声誉。为达此目标和地位,中心要以学术研究为核心,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实行全面开放,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和促进刑事法律学科的发展与完善,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的、名副其实的刑事法律科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
      
      
      “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主要系列著作项目,计划出版国内外刑事法律与刑事法学方面 (包括刑法、犯罩学、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刑事法律史等领域)的有新意、有汉度、有分量的著作与译作,著译者以本中心专积、兼职研究人员为主,并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开放。旨在繁荣、深化扣并拓刑事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积累刑事法学方面的学术成果,为捷高我国刑事法学的研究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 作者简介:
    鲍遂献 男,生于1962年9月,河南嵩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1980年至1994年,先后在武汉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任教和从事研究工作,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于1993年至199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
  • 目录: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章 放火罪

    第三章 决水罪

    第四章 爆炸罪

    第五章 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六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七章 失火罪

    第八章 过失决水罪

    第九章 过失爆炸罪

    第十章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第十一章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二章 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十三章 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十四章 破坏电力设备罪

    第十五章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十六章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第十七章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第十八章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第十九章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二十章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二十一章 资助恐怖活动罪

    第二十二章 劫持航空器罪

    第二十三章 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二十四章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二十五章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二十六章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二十七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二十八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二十九章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三十章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三十一章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三十二章 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罪

    第三十三章 抢劫危险物质罪

    第三十四章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三十五章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三十六章 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三十七章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三十八章 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三十九章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章 交通肇事罪

    第四十一章 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四十二章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三章 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四十四章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五章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六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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