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苍龄文集(第1卷)

裴苍龄文集(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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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1-01
版次: 1
ISBN: 9787511804747
定价: 3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大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505页
字数: 399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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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裴苍龄文集(第1卷)》包括为建立科学的证据学而奋斗(1984年)、证据排伪法则(1985年)、论刑事被告人的举证责任(1985年)等。 裴苍龄,男,1935年12月生,甘肃民勤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陕西省优秀教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硕士指导小组负责人、导师等职。著有《证据法学新论》(法律出版社出版)、《新证据学论纲》(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在《光明日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各类论文五十余篇,有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曾两次应邀出席北京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在会上宣读了论文,受到中外学者的一致好评。在科研中,独辟蹊径、独树一帜,为?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创新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为我国证据法学的全面创新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是我国著名的证据法学专家。 为建立科学的证据学而奋斗(1984年)
    证据排伪法则(1985年)
    论刑事被告人的举证责任(1985年)
    论举证责任(1985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问题(1987年)
    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章内容的再思考(1987年)
    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是独立证据的质疑(1987年)
    论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原则(1988年)
    涉外刑事诉讼浅议(1988年)
    开创诉讼法学教学的新路——诉讼法教研室教学法讨论总结(1989年)
    论刑事被害?的当事人地位(1989年)
    论人证的审查判断(1989年)
    论诉讼中的证明责任(1989年)
    再论鉴定(1990年)
    十年改革推陈出新——关于“证据学”教学改革的总结(1992年)
    论证据的关联性(1992年)
    论物证(1994年)
    关于证据效力的研究(1995年)
    论刑事诉讼的主体(1995年)
    智力开拓的新思路(1995年)
    建议将《刑事诉讼法》更名为《刑事程序法》(1995年)
    关于证明基本理论的研究(1995年)
    论刑事诉讼法律关系(1996年)
    重新认识被害人的法律地位(1996年)
    论人证(1996年)
    论证据(1997年)
    论证据资料(1997年)
    刑事诉讼结构论(1998年)
    论推定(1998年)
    论实质真实(1999年)
    制定证据法典刻不容缓(1999年)
    证据学中的一条生命线(2000年)
    关于刑事司法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2000年)
    创立新证据制度的初步构想(2001年)
    测谎是不是科学(2002年)
    也论事实、命题与证据(2003年)
    论证据的种类(2003年)
    从实质证据观到实质真实标准(2004年)
    开创讯问制度的新路(2005年)
    证据观念的大转变——论实质证据观(2006年)
    再论推定(2006年)
    举证责任不能倒置(2007年)
    构建全面的证明责任体系(2007年)
    论当事人(2008年)
    证据学的根基(2008年)
    研究生教学模式新探(2009年)
  • 内容简介:
    《裴苍龄文集(第1卷)》包括为建立科学的证据学而奋斗(1984年)、证据排伪法则(1985年)、论刑事被告人的举证责任(1985年)等。
  • 作者简介:
    裴苍龄,男,1935年12月生,甘肃民勤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陕西省优秀教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硕士指导小组负责人、导师等职。著有《证据法学新论》(法律出版社出版)、《新证据学论纲》(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并在《光明日报》、《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各类论文五十余篇,有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曾两次应邀出席北京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研讨会,在会上宣读了论文,受到中外学者的一致好评。在科研中,独辟蹊径、独树一帜,为?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创新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为我国证据法学的全面创新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是我国著名的证据法学专家。
  • 目录:
    为建立科学的证据学而奋斗(1984年)
    证据排伪法则(1985年)
    论刑事被告人的举证责任(1985年)
    论举证责任(1985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问题(1987年)
    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章内容的再思考(1987年)
    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是独立证据的质疑(1987年)
    论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原则(1988年)
    涉外刑事诉讼浅议(1988年)
    开创诉讼法学教学的新路——诉讼法教研室教学法讨论总结(1989年)
    论刑事被害?的当事人地位(1989年)
    论人证的审查判断(1989年)
    论诉讼中的证明责任(1989年)
    再论鉴定(1990年)
    十年改革推陈出新——关于“证据学”教学改革的总结(1992年)
    论证据的关联性(1992年)
    论物证(1994年)
    关于证据效力的研究(1995年)
    论刑事诉讼的主体(1995年)
    智力开拓的新思路(1995年)
    建议将《刑事诉讼法》更名为《刑事程序法》(1995年)
    关于证明基本理论的研究(1995年)
    论刑事诉讼法律关系(1996年)
    重新认识被害人的法律地位(1996年)
    论人证(1996年)
    论证据(1997年)
    论证据资料(1997年)
    刑事诉讼结构论(1998年)
    论推定(1998年)
    论实质真实(1999年)
    制定证据法典刻不容缓(1999年)
    证据学中的一条生命线(2000年)
    关于刑事司法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2000年)
    创立新证据制度的初步构想(2001年)
    测谎是不是科学(2002年)
    也论事实、命题与证据(2003年)
    论证据的种类(2003年)
    从实质证据观到实质真实标准(2004年)
    开创讯问制度的新路(2005年)
    证据观念的大转变——论实质证据观(2006年)
    再论推定(2006年)
    举证责任不能倒置(2007年)
    构建全面的证明责任体系(2007年)
    论当事人(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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