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法律评论(第5卷 总第34卷)

西南法律评论(第5卷  总第3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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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编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21-11
版次: 1
ISBN: 9787519760250
定价: 120.00
装帧: 其他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字数: 227.000千字
分类: 法律
  • 本卷采撷理论与实务佳作共11篇。其中,吴飞对“嵌入式”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研讨。作者分析巡视巡察监督制度,以此突出“嵌入式”监督的强监督关系及其内部性、过程性与强效果性的特征,并从关系嵌入、制度嵌入、功能嵌入、思想嵌入四个维度为“嵌入式”商务发展资金监督模式的构建指明路径。刘宇飞立足12部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发现,虽然我国多地相继出台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但针对社会信用的国家立法尚未出台;尽管社会信用国家立法已经纳入规划,但制度的成熟需要时间磨砺。钱程、董雨婷在利益平衡视域下审视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价值定位。作者认为,非破产状态能否适用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应当立足于《公司法》的利益体系。林前基于互联网经济对网络游戏账号交易的合法性进行深入思考,认为网络游戏账号为玩家对运营商享有的债权性权利,账号所有者应当享有自由转让的权利,运营商负有保护网络游戏账号交易的义务。李一璇分析了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案件中,民事诉讼和国家赔偿诉讼两种可能的救济渠道。胡丽萍着眼于《民法典》确立的成年监护制度,主张成年意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向过错推定原则靠拢,同时,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特定情形下对被侵权人承担公平责任。刘宇着力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两制度间的衔接机制,认为认罪认罚虽已被写入法律,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欠缺有效衔接机制,具体适用中容易产生“实体从宽幅度难把握、程序从宽落实不力”等问题。袁佩君着力推动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的精细化认定。文章关注黑恶势力犯罪和渎职类犯罪竞合的现实,以实践案例展开对“保护伞”认定标准的研究。马可认为,应当在限定“孤证”范围与类别的前提下,有限适用“孤证不能定案”规则,避免事实认定僵化,在司法实践中发挥该原则的实质性作用。吴俊艳主张,侵犯罪的保护法益应为“信息自决权”,非法利用才是对该法益的实质性侵害。王振谦认为,我国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设置上诉机制具有必要性,有利于诉讼优势的建立,符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机制“追求效率”的价值取向,并提出将“专门法院一审 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主要二审”的形式引入上诉机制,平衡国际商事法庭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取向。 周尚君,湖南常德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社员,法理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重庆市市级党外代表人士,重庆市“六五”普法学法用法讲师团成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西南政法大学古典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曾荣获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一等奖、西南政法大学“教书育人奖”等。
  • 内容简介:
    本卷采撷理论与实务佳作共11篇。其中,吴飞对“嵌入式”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研讨。作者分析巡视巡察监督制度,以此突出“嵌入式”监督的强监督关系及其内部性、过程性与强效果性的特征,并从关系嵌入、制度嵌入、功能嵌入、思想嵌入四个维度为“嵌入式”商务发展资金监督模式的构建指明路径。刘宇飞立足12部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发现,虽然我国多地相继出台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但针对社会信用的国家立法尚未出台;尽管社会信用国家立法已经纳入规划,但制度的成熟需要时间磨砺。钱程、董雨婷在利益平衡视域下审视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价值定位。作者认为,非破产状态能否适用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应当立足于《公司法》的利益体系。林前基于互联网经济对网络游戏账号交易的合法性进行深入思考,认为网络游戏账号为玩家对运营商享有的债权性权利,账号所有者应当享有自由转让的权利,运营商负有保护网络游戏账号交易的义务。李一璇分析了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案件中,民事诉讼和国家赔偿诉讼两种可能的救济渠道。胡丽萍着眼于《民法典》确立的成年监护制度,主张成年意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向过错推定原则靠拢,同时,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特定情形下对被侵权人承担公平责任。刘宇着力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两制度间的衔接机制,认为认罪认罚虽已被写入法律,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欠缺有效衔接机制,具体适用中容易产生“实体从宽幅度难把握、程序从宽落实不力”等问题。袁佩君着力推动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的精细化认定。文章关注黑恶势力犯罪和渎职类犯罪竞合的现实,以实践案例展开对“保护伞”认定标准的研究。马可认为,应当在限定“孤证”范围与类别的前提下,有限适用“孤证不能定案”规则,避免事实认定僵化,在司法实践中发挥该原则的实质性作用。吴俊艳主张,侵犯罪的保护法益应为“信息自决权”,非法利用才是对该法益的实质性侵害。王振谦认为,我国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设置上诉机制具有必要性,有利于诉讼优势的建立,符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机制“追求效率”的价值取向,并提出将“专门法院一审 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主要二审”的形式引入上诉机制,平衡国际商事法庭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取向。
  • 作者简介:
    周尚君,湖南常德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九三学社社员,法理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重庆市市级党外代表人士,重庆市“六五”普法学法用法讲师团成员,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西南政法大学古典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曾荣获重庆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一等奖、西南政法大学“教书育人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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