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十)最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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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7-11
版次: 1
ISBN: 9787519715359
定价: 12.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03页
字数: 142千字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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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  言 

    第一章  集资类案件中的刑民交错现象概论 4 

    第一节 集资类案件概述 4一、集资类案件的定义 7二、集资类案件的特征 8三、集资类案件的范畴 20第二节 刑民交错的含义 27一、刑民交错问题的出现 27二、刑民交错含义的廓清 28第三节 集资类案件刑民交错现象的表现及成因 33一、集资类案件刑民交错现象的表现形式 33二、集资类案件刑民交错现象的成因 39 

    第二章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现状及问题 43 

    第一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现状 43一、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依据 43二、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性质认定 51三、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赃款处理 58第二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61一、集资类犯罪行为与非罪行为界限模糊 61二、集资类犯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模糊 64三、集资类犯罪刑罚适用畸重 65四、刑民处理程序的冲突剧烈 67五、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司法处理方式 69 

    第三章  集资类案件中刑民交错现象的刑法规制边界 71 

    第一节 民间借贷、集资类刑事犯罪的相互区分 72一、民间借贷行为与集资类刑事犯罪行为的区分 72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和集资诈骗行为的区分 90三、互联网金融平台集资行为类别之区分 95第二节 依靠刑罚来严惩非法集资行为的不合理性 98一、严惩非法集资行为违背刑法的谦抑性 99二、严惩非法集资行为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101三、严惩非法集资行为阻滞互联网金融发展 103第三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刑法规制的合理边界 104一、合理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105二、合理界定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11三、合理界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罪与非罪的界限 112 

    第四章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司法处理规则之构建 119 

    第一节 科学的刑民交错司法处置理念之构建 119一、刑民交错问题基本理念之厘清 120二、科学的刑民交错司法理念之确立 122三、科学的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理念之确立 125第二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罪与非罪司法区分标准之确立 131一、质的区分 132二、量的区分 134第三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程序处理原则的确定 137一、“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 138二、“刑民并行”原则的适用 146三、“先民后刑”原则的适用 155 

    结  语 164 

    参考文献 167
  • 内容简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 

    为了惩治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目录:
    引  言 

    第一章  集资类案件中的刑民交错现象概论 4 

    第一节 集资类案件概述 4一、集资类案件的定义 7二、集资类案件的特征 8三、集资类案件的范畴 20第二节 刑民交错的含义 27一、刑民交错问题的出现 27二、刑民交错含义的廓清 28第三节 集资类案件刑民交错现象的表现及成因 33一、集资类案件刑民交错现象的表现形式 33二、集资类案件刑民交错现象的成因 39 

    第二章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现状及问题 43 

    第一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现状 43一、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司法依据 43二、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性质认定 51三、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的赃款处理 58第二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61一、集资类犯罪行为与非罪行为界限模糊 61二、集资类犯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模糊 64三、集资类犯罪刑罚适用畸重 65四、刑民处理程序的冲突剧烈 67五、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司法处理方式 69 

    第三章  集资类案件中刑民交错现象的刑法规制边界 71 

    第一节 民间借贷、集资类刑事犯罪的相互区分 72一、民间借贷行为与集资类刑事犯罪行为的区分 72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和集资诈骗行为的区分 90三、互联网金融平台集资行为类别之区分 95第二节 依靠刑罚来严惩非法集资行为的不合理性 98一、严惩非法集资行为违背刑法的谦抑性 99二、严惩非法集资行为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101三、严惩非法集资行为阻滞互联网金融发展 103第三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刑法规制的合理边界 104一、合理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105二、合理界定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11三、合理界定互联网金融领域罪与非罪的界限 112 

    第四章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司法处理规则之构建 119 

    第一节 科学的刑民交错司法处置理念之构建 119一、刑民交错问题基本理念之厘清 120二、科学的刑民交错司法理念之确立 122三、科学的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理念之确立 125第二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罪与非罪司法区分标准之确立 131一、质的区分 132二、量的区分 134第三节 集资类刑民交错案件程序处理原则的确定 137一、“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 138二、“刑民并行”原则的适用 146三、“先民后刑”原则的适用 155 

    结  语 164 

    参考文献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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