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治转型的规范阐释
出版时间:
2022-03
版次:
1
ISBN:
9787520196444
定价:
78.00
装帧:
其他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40页
字数:
216.00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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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从法解释论出发,立足于规范分析的视角,遵循“实践背景—理论基础—规范内涵—制度构建”的逻辑理路,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总结、提炼其中的规范形态与规范内涵,在“政党—国家”的互动关系中揭示当代中国环境法治发展与演化的深层逻辑,特别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制度现象,在现行宪法、法律的基本框架内提出具有理论融贯性和秩序整体性的解释方案,实现环境法治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统一。 陈海嵩,男,湖北武汉人,1982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4)、法学硕士(2007),武汉大学法学博士(2010);美国耶鲁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8)。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评论》等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国家环境保护义务论》、《解释论视角下的环境法研究》等专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共计3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研究成果获得多项省部级奖励。多篇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
在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环境法解释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领域的研究有所创新和突破,是我国环境法领域的知名青年学者。 绪论/1
一问题缘起/1
二研究意义/3
三研究思路/4
四研究方法/5
章中国环境法治转型的实践背景与核心要素/7
节将政党带进来:中国环境法治转型的显著特征/7
一中国环境法治面临的困境/7
二中国环境法治转型中的政党因素/12
第二节党的领导:中国环境法治转型中的关键要素/17
一通过政治领导确立环境法治发展的方向/18
二通过组织领导保障环境法治的有效实施/19
三通过思想领导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强有力监督/20
第三节中国环境法治中的“政党—国家”关系/22
一环境国家的历史形成及基本定位/22
二“政党—国家”关系及其塑造环境法治的方式/34
三基于“政党—国家”关系决定环境法治的价值内核/40
第二章环境法治转型中形成的规范形态及其证成/43
节一个新的规范形态:生态环境政党法治/43
一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生成/44
二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规范界定/52
三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理论解说/57
第二节“生态文明入宪”后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规范依据/60
一宪法解释基准的确立/61
二修改后《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的规范含义/63
三对“生态文明入宪”的体系性解释/65
第三节生态环境政党法治与国家法治的关系/68
一生态环境政党法治与国家法治的内在联系/68
二通过政党法治方式填补国家立法的缺陷与空白/70
三通过政党法治方式对既有法律规定在执行层面予以一定变通/72
四通过政党法治方式细化国家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74
第三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国家权力配置/77
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构/77
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司法权逾越行政权”的争议/78
二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国家权力行使的规范依据/83
三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的规范路径/86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优化/93
一“中央—地方”关系的变迁及其对环境法治的制约/94
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中央—地方”关系及规范路径/96
三“中央—地方”在环保事权与财权上的合理配置/99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间横向关系及其完善/104
一生态环境保护横向府际关系的体制性障碍/104
二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规范分析/107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间横向关系的规范路径/111
第四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114
节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多重制度逻辑/115
一生态环境监管的规则形成逻辑/115
二生态环境监管的科层制逻辑/117
三生态环境监管的问责制逻辑/118
第二节生态环境监管行政科层制逻辑的失效/120
一生态环境监管“科层化法治”的失效/120
二“去科层化”基础上的运动式治理/122
三生态环境监管中“运动式治理”的不足/125
第三节党政体制中生态环境监管“再科层化”机制的建构/127
一体现政党因素的生态环境监管变革/127
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创新的常态化、规范化/129
三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强化/131
第四节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规范路径/132
一对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变革的反思/132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法治化路径/135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组织化路径/137
第五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141
节党政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141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党政同责”的规范内涵/142
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144
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的实证分析/151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对“党政同责”的推动/157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演变/157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的规范分析/160
第三节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范路径/169
一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体制性要素/169
二明晰生态环境保护职权配置/171
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异体问责机制/173
四构建科学的生态环境损害问责评估机制/175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问责程序/177
第六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179
节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规范内涵/180
一政府环境保护目标的确立/180
二指标的设定与分配/181
第二节对地方政府完成环保目标的考核评价/184
一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184
二对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186
三对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188
四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189
第三节完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的规范路径/189
一统一不同领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进展/190
二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力度/192
结语:不负时代的环境法研究/195
参考文献/199
一中文文献/199
二外文文献/215
后记:一个等待了五年的自白/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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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从法解释论出发,立足于规范分析的视角,遵循“实践背景—理论基础—规范内涵—制度构建”的逻辑理路,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总结、提炼其中的规范形态与规范内涵,在“政党—国家”的互动关系中揭示当代中国环境法治发展与演化的深层逻辑,特别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制度现象,在现行宪法、法律的基本框架内提出具有理论融贯性和秩序整体性的解释方案,实现环境法治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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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海嵩,男,湖北武汉人,1982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4)、法学硕士(2007),武汉大学法学博士(2010);美国耶鲁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8)。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评论》等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国家环境保护义务论》、《解释论视角下的环境法研究》等专著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共计3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研究成果获得多项省部级奖励。多篇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
在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环境法解释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领域的研究有所创新和突破,是我国环境法领域的知名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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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1
一问题缘起/1
二研究意义/3
三研究思路/4
四研究方法/5
章中国环境法治转型的实践背景与核心要素/7
节将政党带进来:中国环境法治转型的显著特征/7
一中国环境法治面临的困境/7
二中国环境法治转型中的政党因素/12
第二节党的领导:中国环境法治转型中的关键要素/17
一通过政治领导确立环境法治发展的方向/18
二通过组织领导保障环境法治的有效实施/19
三通过思想领导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强有力监督/20
第三节中国环境法治中的“政党—国家”关系/22
一环境国家的历史形成及基本定位/22
二“政党—国家”关系及其塑造环境法治的方式/34
三基于“政党—国家”关系决定环境法治的价值内核/40
第二章环境法治转型中形成的规范形态及其证成/43
节一个新的规范形态:生态环境政党法治/43
一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生成/44
二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规范界定/52
三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理论解说/57
第二节“生态文明入宪”后生态环境政党法治的规范依据/60
一宪法解释基准的确立/61
二修改后《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的规范含义/63
三对“生态文明入宪”的体系性解释/65
第三节生态环境政党法治与国家法治的关系/68
一生态环境政党法治与国家法治的内在联系/68
二通过政党法治方式填补国家立法的缺陷与空白/70
三通过政党法治方式对既有法律规定在执行层面予以一定变通/72
四通过政党法治方式细化国家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74
第三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国家权力配置/77
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构/77
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司法权逾越行政权”的争议/78
二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国家权力行使的规范依据/83
三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中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的规范路径/86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优化/93
一“中央—地方”关系的变迁及其对环境法治的制约/94
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中央—地方”关系及规范路径/96
三“中央—地方”在环保事权与财权上的合理配置/99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间横向关系及其完善/104
一生态环境保护横向府际关系的体制性障碍/104
二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规范分析/107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间横向关系的规范路径/111
第四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114
节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多重制度逻辑/115
一生态环境监管的规则形成逻辑/115
二生态环境监管的科层制逻辑/117
三生态环境监管的问责制逻辑/118
第二节生态环境监管行政科层制逻辑的失效/120
一生态环境监管“科层化法治”的失效/120
二“去科层化”基础上的运动式治理/122
三生态环境监管中“运动式治理”的不足/125
第三节党政体制中生态环境监管“再科层化”机制的建构/127
一体现政党因素的生态环境监管变革/127
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创新的常态化、规范化/129
三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强化/131
第四节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规范路径/132
一对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变革的反思/132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法治化路径/135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组织化路径/137
第五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141
节党政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141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党政同责”的规范内涵/142
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144
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的实证分析/151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对“党政同责”的推动/157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演变/157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的规范分析/160
第三节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规范路径/169
一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体制性要素/169
二明晰生态环境保护职权配置/171
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异体问责机制/173
四构建科学的生态环境损害问责评估机制/175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问责程序/177
第六章环境法治转型中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179
节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规范内涵/180
一政府环境保护目标的确立/180
二指标的设定与分配/181
第二节对地方政府完成环保目标的考核评价/184
一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184
二对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186
三对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188
四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189
第三节完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的规范路径/189
一统一不同领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进展/190
二强化考核评价结果的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力度/192
结语:不负时代的环境法研究/195
参考文献/199
一中文文献/199
二外文文献/215
后记:一个等待了五年的自白/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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