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华大法官民事商事审判实务演讲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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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9-06
版次: 1
ISBN: 9787510925283
定价: 9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468页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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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书以杜万华大法官在国家法官学院讲授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课程,在地方法院、高校、司法论坛结合我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实际所作的演讲,以及部分答记者问等为主要内容,重点讲解了以下五大模块二十七方面的内容: 一是“民法总则专题”。分为六讲内容,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对《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编纂的基础与原则、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对大陆民法典的启示等进行讲解。 二是“家事审判专题”。分为六讲内容,重点讲解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背景、措施、经验总结、对策建议,以及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家事审判考察和启示等。 三是“破产审判专题”。分为七讲内容,立足于当前破产审判工作实践,重点阐述了破产审判工作的意义、理念、成绩、问题、解决办法等核心内容。 四是“综合类专题”。分为八讲内容,着重对当前民事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金融审判工作的重点问题、《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适用解答、人民法庭工作和建设的重点问题等进行讲解。 五是“附录”。涵盖家事审判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下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等重要文件,对于进一步指导家事审判、破产审判、人民法庭工作提供重要指引。
    杜万华,四川雅安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主任,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原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   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及审判工作,直接参与或指导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先后参与《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并主持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十多部司法解释;在《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万字,出版《马克思法哲学与法律社会学理论研究》《马克思法哲学初探》等多部专著,主编了《合同法精解》(上下册)《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法学概论》(全国高等法学教材)等多部著作。近五年来致力于破产法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较大成绩。
  • 内容简介:
    本书以杜万华大法官在国家法官学院讲授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课程,在地方法院、高校、司法论坛结合我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实际所作的演讲,以及部分答记者问等为主要内容,重点讲解了以下五大模块二十七方面的内容: 一是“民法总则专题”。分为六讲内容,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对《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编纂的基础与原则、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对大陆民法典的启示等进行讲解。 二是“家事审判专题”。分为六讲内容,重点讲解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意义、背景、措施、经验总结、对策建议,以及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家事审判考察和启示等。 三是“破产审判专题”。分为七讲内容,立足于当前破产审判工作实践,重点阐述了破产审判工作的意义、理念、成绩、问题、解决办法等核心内容。 四是“综合类专题”。分为八讲内容,着重对当前民事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金融审判工作的重点问题、《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适用解答、人民法庭工作和建设的重点问题等进行讲解。 五是“附录”。涵盖家事审判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新形势下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等重要文件,对于进一步指导家事审判、破产审判、人民法庭工作提供重要指引。
  • 作者简介:
    杜万华,四川雅安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主任,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原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   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及审判工作,直接参与或指导了大量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理;先后参与《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并主持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十多部司法解释;在《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万字,出版《马克思法哲学与法律社会学理论研究》《马克思法哲学初探》等多部专著,主编了《合同法精解》(上下册)《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法学概论》(全国高等法学教材)等多部著作。近五年来致力于破产法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较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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