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之落实与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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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3-05
版次: 1
ISBN: 9787302313786
定价: 35.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大16开
纸张: 胶版纸
分类: 管理
2人买过
  • 《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之落实与革新》收集作者(黄铭杰)近年来就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相关议题所发表或撰写之文章,作者针对现实商业生活中发生之案例、法院判决及法制不备,以其锐利的眼光、犀利的笔触,加以针砭,并基于学理研究及比较法观点,尝试提示出符合现今公司治理思潮的解决方向与内容。书中处处可见作者挑战现行实务及学说通说之见解,虽然难能称为一家言,但却是经常触及国内学界迄今鲜能深入讨论之议题。对于有意一窥公司治理现实与法规范间的落差、追寻通说以外的不同见解与看法、探求未来法制可有改善方向之学习者、研究者及实务界人士而言,《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之落实与革新》当可充分满足其需求。 第一篇 少数股东保护

    “股东”平等原则vs.“股份”平等原则

     ——初探股东平等原则复权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壹、前言

     贰、台湾地区公司法制中之股东平等原则

     叁、股东平等原则之意涵、理论基础及优位性

     肆、股东平等原则于现今公司治理思潮中之必要性

     伍、结语

    股东间盈余分派契约之效力及公司会计规范作为“保护他人之法律”

     之问题点

     ——评“最高法院”2009年度台上字第1333号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肆、结语

    管窥力霸风暴中所暴露之公司治理与金融监理问题

     壹、前言

     贰、交叉持股之功过

     叁、法人董监制度之谬误

     肆、会计师与守门员

     伍、法令遵循机制与吹哨者

     陆、金融监理功能之不彰

     柒、结语

     第二篇 公司负责人之权限与责任

    “设立中公司”概念适用于有限公司形态之问题点

     ——评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009年度上更(一)字第25号民事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本案争点

     叁、判决理由

     肆、评析

     伍、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之权限及未经股东会决议所为代表行为之效力

     ——“最高法院”2008年度台上字第2216号判决评析

     壹、事实概要

     贰、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肆、结语

    人董事召集股东会之效力及监察人须具备股东资格之章程规定效力

     一一评“最高法院”2010年度台上字第1091号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肆、结语

    未经监察人代表公司所为董事与公司间交易之效力

     ——评“最高法院”2009年度台上字第2050号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原审及本案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加重之理论与实务

     壹、前言

     贰、台湾地区现行法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之

     规范实务

     叁、美、日法制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之规范

     肆、台湾地区法未来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可有之

     发展方向与做法

     伍、结论

     第三篇 资本市场规范议题

    证券期货交易法制规范客体整合之试论

     壹、前言

     贰、台湾地区现行证券期货交易法制关于交易客体之规范

     叁、主要国家证券期货交易法制规范客体之分析

     肆、专业投资人市场之建立

     伍、结论与建议

    大量持股申报义务之比较研究

     ——以美、日、英法制之实质所有及特别申报程序为中心

     壹、前言

     贰、美国证券交易法关于股份大量持有申报制度之规范

     叁、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关于股份大量持有申报制度之规范

     肆、英国金融监理总署关于股份大量持有申报制度之规范

     伍、美、日、英三国法制之比较与对我国台湾地区法之启示

     陆、结语
  • 内容简介:
    《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之落实与革新》收集作者(黄铭杰)近年来就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相关议题所发表或撰写之文章,作者针对现实商业生活中发生之案例、法院判决及法制不备,以其锐利的眼光、犀利的笔触,加以针砭,并基于学理研究及比较法观点,尝试提示出符合现今公司治理思潮的解决方向与内容。书中处处可见作者挑战现行实务及学说通说之见解,虽然难能称为一家言,但却是经常触及国内学界迄今鲜能深入讨论之议题。对于有意一窥公司治理现实与法规范间的落差、追寻通说以外的不同见解与看法、探求未来法制可有改善方向之学习者、研究者及实务界人士而言,《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之落实与革新》当可充分满足其需求。
  • 目录:
    第一篇 少数股东保护

    “股东”平等原则vs.“股份”平等原则

     ——初探股东平等原则复权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壹、前言

     贰、台湾地区公司法制中之股东平等原则

     叁、股东平等原则之意涵、理论基础及优位性

     肆、股东平等原则于现今公司治理思潮中之必要性

     伍、结语

    股东间盈余分派契约之效力及公司会计规范作为“保护他人之法律”

     之问题点

     ——评“最高法院”2009年度台上字第1333号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肆、结语

    管窥力霸风暴中所暴露之公司治理与金融监理问题

     壹、前言

     贰、交叉持股之功过

     叁、法人董监制度之谬误

     肆、会计师与守门员

     伍、法令遵循机制与吹哨者

     陆、金融监理功能之不彰

     柒、结语

     第二篇 公司负责人之权限与责任

    “设立中公司”概念适用于有限公司形态之问题点

     ——评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009年度上更(一)字第25号民事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本案争点

     叁、判决理由

     肆、评析

     伍、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之权限及未经股东会决议所为代表行为之效力

     ——“最高法院”2008年度台上字第2216号判决评析

     壹、事实概要

     贰、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肆、结语

    人董事召集股东会之效力及监察人须具备股东资格之章程规定效力

     一一评“最高法院”2010年度台上字第1091号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肆、结语

    未经监察人代表公司所为董事与公司间交易之效力

     ——评“最高法院”2009年度台上字第2050号判决

     壹、事实概要

     贰、原审及本案判决理由

     叁、判决评析

    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加重之理论与实务

     壹、前言

     贰、台湾地区现行法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之

     规范实务

     叁、美、日法制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之规范

     肆、台湾地区法未来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忠实注意义务可有之

     发展方向与做法

     伍、结论

     第三篇 资本市场规范议题

    证券期货交易法制规范客体整合之试论

     壹、前言

     贰、台湾地区现行证券期货交易法制关于交易客体之规范

     叁、主要国家证券期货交易法制规范客体之分析

     肆、专业投资人市场之建立

     伍、结论与建议

    大量持股申报义务之比较研究

     ——以美、日、英法制之实质所有及特别申报程序为中心

     壹、前言

     贰、美国证券交易法关于股份大量持有申报制度之规范

     叁、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关于股份大量持有申报制度之规范

     肆、英国金融监理总署关于股份大量持有申报制度之规范

     伍、美、日、英三国法制之比较与对我国台湾地区法之启示

     陆、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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