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分享
扫描下方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6-03
版次: 1
ISBN: 9787511892232
定价: 32.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大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33页
字数: 290千字
分类: 法律
8人买过
  • 团体法律制度,在各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中均占据重要地位,对其组织制度、财产制度与责任制度的研究,一直为民法学者所关注。
    本书正是通过对非法人团体之事实属性的揭示,审视并论析其规范层面的立法及理论的民法学著作。作者在对法人团体与非法人团体的原始状态、事实结构、伦理人格、权利能力、主体地位等板块条分缕析的基础上,实现对非法人团体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在历史与当下、价值与制度层面的结合与贯通。全书框架明确,论证适宜,张弛有度,为我国人格权法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并对民法典中非法人团体法律制度的法典化方法做出了有效指引。
    定价:32.00元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张 翔
    1969年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本科、硕士、博士分别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完成博士后工作。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民法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专业为民商法学,并以人格权理论、物权理论为主要研究方向。 1.引论
    1.1前言
    1.2研究动态与资料综述
    1.2.1关于法人的本质
    1.2.2关于团体法律人格与有限责任
    1.2.3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1.3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说明
    1.3.1“团体”与“社会团体”、“法律关系”
    1.3.2“团体事实性”与“团体规范性”
    1.3.3“法人团体”与“非法人团体”
    1.3.4“成员独立”与“团体独立”
    1.4本书的研究方法
    2.团体事实属性的原初形态
    2.1前言
    2.2原初团体的血缘基础及其自然属性
    2.3血缘团体的事实属性
    2.3.1团体规则与团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2.3.2团体机关与代表制度
    2.3.3团体成员的身份属性
    2.3.4团体成员的共同目的
    2.3.5团体对于财产的维持
    2.4血缘团体事实属性的扩展:“家国同构”
    2.5小结
    3.团体财产之事实结构的历史考察
    3.1前言
    3.2大家族与小家庭:团体财产结构之主体性分析
    3.2.1小家庭团体的产生
    3.2.2大家族与小家庭
    3.3物之支配与归属:团体财产结构的技术性分析
    3.3.1以“支配正当性”来确定“物之归属”的团体财产权利观念
    3.3.2以“主权”来界定“物之归属”的团体财产权利观念
    3.3.3财产之团体归属之“人格化身”技术
    3.4小节
    4.团体责任之事实结构的历史考察
    4.1前言
    4.2血缘团体的责任承担与成员间的连带关系
    4.2.1成员的致害与团体的侵权责任
    4.2.2成员的负债与团体的契约责任
    4.3契约团体的结构、团体属性与责任承担
    4.3.1契约团体的次生性与多元权力结构
    4.3.2契约团体的团体属性与责任承担方式
    4.4小节
    5.西欧中世纪非法人团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
    5.1前言
    5.2中世纪法人概念的意识形态基础:“团体独立性”观念
    5.2.1罗马法上的契约团体与团体独立性观念
    5.2.2日耳曼法上的“团体实在性”观念及其与罗马法的比较
    5.2.3教会法上的“团体实在性”观念及其成因分析
    5.3中世纪法人概念的社会经济基础:中世纪的商事团体
    5.3.1行会的团体结构特征
    5.3.2康孟达委托经营的团体结构特征
    5.3.3中世纪商业合伙的团体结构特征
    5.3.4特许公司的团体结构特征
    5.4中世纪法人概念的政治基础:公共权力的特许
    5.4.1“团体实在性”判断与公共权力
    5.4.2法人创制特许主义的政治体制根源
    5.5中世纪非法人团体的结构分析
    5.5.1事实属性分析
    5.5.2中世纪非法人团体的规范属性分析
    5.5.3中世纪非法人团体的责任分析
    5.6小节
    6.个人伦理人格:近代非法人团体法律制度的哲学基础
    6.1前言
    6.2个人伦理法律人格的建立
    6.2.1伦理哲学关于人的理性属性的认识
    6.2.2近代自然法思想下的国家学说:一个团体观念的政治学视角
    6.3个人伦理人格对于团体的戒备与重构
    6.3.1《法国民法典》与团体的法律地位界定
    6.3.2近代家庭法:个人伦理人格在团体中的崛起
    6.3.3共同共有:个人人格之崛起的团体财产法诠释
    6.3.4商法领域的人格伦理法律人格与营业自由原则
    6.4小节
    7.权利能力:近代非法人团体法律制度的技术基础
    7.1前言
    7.2权利能力概念与法律实证主义思维
    7.2.1权利能力概念的方法论基础
    7.2.2“权利能力”概念与法人本质
    7.3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的断裂
    7.3.1断裂例证之一:一人公司的法律人格
    7.3.2断裂例证之二:股权性质
    8.非法人团体的主体地位与法典化模式
    8.1前言
    8.2团体规范对于团体事实属性的重构与非法人团体的规范属性
    8.2.1非法人团体的意志与行为模式
    8.2.2非法人团体的财产权利结构
    8.2.3非法人团体的责任结构
    8.3德国法上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之间断裂的弥补
    8.3.1《德国民法典》第54条的法律技术逻辑分析
    8.3.2《德国民法典》第54条之修正
    8.4我国非法人团体主体地位理论之审视
    8.4.1我国关于非法人团体的法学理论
    8.4.2我国非法人团体理论的事实性与规范性审视
    8.5非法人团体在我国民法典中的法典化构建
    8.5.1非法人团体规则之法典化考察
    8.5.2非法人团体立法体系与结构之法典化考察
    8.6小结
    9.结论
    参考文献
  • 内容简介:
    团体法律制度,在各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中均占据重要地位,对其组织制度、财产制度与责任制度的研究,一直为民法学者所关注。
    本书正是通过对非法人团体之事实属性的揭示,审视并论析其规范层面的立法及理论的民法学著作。作者在对法人团体与非法人团体的原始状态、事实结构、伦理人格、权利能力、主体地位等板块条分缕析的基础上,实现对非法人团体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在历史与当下、价值与制度层面的结合与贯通。全书框架明确,论证适宜,张弛有度,为我国人格权法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并对民法典中非法人团体法律制度的法典化方法做出了有效指引。
    定价:32.00元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 作者简介:
    张 翔
    1969年生,陕西省西安市人。本科、硕士、博士分别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完成博士后工作。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民法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专业为民商法学,并以人格权理论、物权理论为主要研究方向。
  • 目录:
    1.引论
    1.1前言
    1.2研究动态与资料综述
    1.2.1关于法人的本质
    1.2.2关于团体法律人格与有限责任
    1.2.3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
    1.3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说明
    1.3.1“团体”与“社会团体”、“法律关系”
    1.3.2“团体事实性”与“团体规范性”
    1.3.3“法人团体”与“非法人团体”
    1.3.4“成员独立”与“团体独立”
    1.4本书的研究方法
    2.团体事实属性的原初形态
    2.1前言
    2.2原初团体的血缘基础及其自然属性
    2.3血缘团体的事实属性
    2.3.1团体规则与团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2.3.2团体机关与代表制度
    2.3.3团体成员的身份属性
    2.3.4团体成员的共同目的
    2.3.5团体对于财产的维持
    2.4血缘团体事实属性的扩展:“家国同构”
    2.5小结
    3.团体财产之事实结构的历史考察
    3.1前言
    3.2大家族与小家庭:团体财产结构之主体性分析
    3.2.1小家庭团体的产生
    3.2.2大家族与小家庭
    3.3物之支配与归属:团体财产结构的技术性分析
    3.3.1以“支配正当性”来确定“物之归属”的团体财产权利观念
    3.3.2以“主权”来界定“物之归属”的团体财产权利观念
    3.3.3财产之团体归属之“人格化身”技术
    3.4小节
    4.团体责任之事实结构的历史考察
    4.1前言
    4.2血缘团体的责任承担与成员间的连带关系
    4.2.1成员的致害与团体的侵权责任
    4.2.2成员的负债与团体的契约责任
    4.3契约团体的结构、团体属性与责任承担
    4.3.1契约团体的次生性与多元权力结构
    4.3.2契约团体的团体属性与责任承担方式
    4.4小节
    5.西欧中世纪非法人团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
    5.1前言
    5.2中世纪法人概念的意识形态基础:“团体独立性”观念
    5.2.1罗马法上的契约团体与团体独立性观念
    5.2.2日耳曼法上的“团体实在性”观念及其与罗马法的比较
    5.2.3教会法上的“团体实在性”观念及其成因分析
    5.3中世纪法人概念的社会经济基础:中世纪的商事团体
    5.3.1行会的团体结构特征
    5.3.2康孟达委托经营的团体结构特征
    5.3.3中世纪商业合伙的团体结构特征
    5.3.4特许公司的团体结构特征
    5.4中世纪法人概念的政治基础:公共权力的特许
    5.4.1“团体实在性”判断与公共权力
    5.4.2法人创制特许主义的政治体制根源
    5.5中世纪非法人团体的结构分析
    5.5.1事实属性分析
    5.5.2中世纪非法人团体的规范属性分析
    5.5.3中世纪非法人团体的责任分析
    5.6小节
    6.个人伦理人格:近代非法人团体法律制度的哲学基础
    6.1前言
    6.2个人伦理法律人格的建立
    6.2.1伦理哲学关于人的理性属性的认识
    6.2.2近代自然法思想下的国家学说:一个团体观念的政治学视角
    6.3个人伦理人格对于团体的戒备与重构
    6.3.1《法国民法典》与团体的法律地位界定
    6.3.2近代家庭法:个人伦理人格在团体中的崛起
    6.3.3共同共有:个人人格之崛起的团体财产法诠释
    6.3.4商法领域的人格伦理法律人格与营业自由原则
    6.4小节
    7.权利能力:近代非法人团体法律制度的技术基础
    7.1前言
    7.2权利能力概念与法律实证主义思维
    7.2.1权利能力概念的方法论基础
    7.2.2“权利能力”概念与法人本质
    7.3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的断裂
    7.3.1断裂例证之一:一人公司的法律人格
    7.3.2断裂例证之二:股权性质
    8.非法人团体的主体地位与法典化模式
    8.1前言
    8.2团体规范对于团体事实属性的重构与非法人团体的规范属性
    8.2.1非法人团体的意志与行为模式
    8.2.2非法人团体的财产权利结构
    8.2.3非法人团体的责任结构
    8.3德国法上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之间断裂的弥补
    8.3.1《德国民法典》第54条的法律技术逻辑分析
    8.3.2《德国民法典》第54条之修正
    8.4我国非法人团体主体地位理论之审视
    8.4.1我国关于非法人团体的法学理论
    8.4.2我国非法人团体理论的事实性与规范性审视
    8.5非法人团体在我国民法典中的法典化构建
    8.5.1非法人团体规则之法典化考察
    8.5.2非法人团体立法体系与结构之法典化考察
    8.6小结
    9.结论
    参考文献
查看详情
系列丛书 / 更多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西北民商法学术文库:欧洲公司法
[荷兰]阿德里安.德瑞斯丹 著;费煊 编;费煊 译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最新韩国公司法及施行令
王延川、刘卫锋 译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转型期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
张伟 著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私法文化与民法典编纂
李少伟 著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私法文化与民商事立法
李少伟 著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诉调对接的理论探索 以丹凤模式的考察为基础
赵旭东 编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马宁 著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英美合同法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研究
陈凌云 著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通过合意的纠纷解决: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赵旭东 著
非法人团体的事实属性与规范属性
董事责任保险研究
马宁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