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特别减轻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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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22-11
版次: 1
ISBN: 9787576404906
定价: 39.00
装帧: 其他
开本: 大32开
纸张: 胶版纸
分类: 法律
  •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了特别减轻处罚制度,但是实践中特别减轻处罚的适用率非常低,相关的学术研究也很少。通过概念辨析、历史梳理、实证调研、价值分析、实体条件和程序问题理论分析,发现特别减轻处罚制度具有矫正罪刑法定原则的不足、实现个案正义、实现情理法融合的价值,但是目前的法律规定并不合理,导致了该制度的人为闲置,急需改革完善。可将特别减轻处罚的启用条件相对细化为“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由于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小,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的,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并可列举一些常见的可特别减轻处罚的情形。在程序上,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是短期改革的最优路径,长远而言,听证也是可考虑的监督方式。同时,通过对特别减轻处罚这种例外制度的实践分析,也发现了我国刑法量刑规定模式、分则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等的不合理之处,应进行完善。
  • 内容简介: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了特别减轻处罚制度,但是实践中特别减轻处罚的适用率非常低,相关的学术研究也很少。通过概念辨析、历史梳理、实证调研、价值分析、实体条件和程序问题理论分析,发现特别减轻处罚制度具有矫正罪刑法定原则的不足、实现个案正义、实现情理法融合的价值,但是目前的法律规定并不合理,导致了该制度的人为闲置,急需改革完善。可将特别减轻处罚的启用条件相对细化为“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由于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小,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的,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并可列举一些常见的可特别减轻处罚的情形。在程序上,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是短期改革的最优路径,长远而言,听证也是可考虑的监督方式。同时,通过对特别减轻处罚这种例外制度的实践分析,也发现了我国刑法量刑规定模式、分则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等的不合理之处,应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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