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法:附经典判例

日本公司法:附经典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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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7-06
版次: 1
ISBN: 9787519708610
定价: 9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大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528页
字数: 453千字
丛书: 法典译丛
分类: 法律
33人买过
  • 本书根据日本zui新修订的公司法版本,并结合2017年日本民法修改时通过的《关于实施修改民法部分规定的法律相关法律调整法》有关公司法部分条文调整的内容,在参考已有公开出版物的译法,广泛征求经济、管理、金融、会计教学研究与实务人士,以及商法、公司法、中日比较公司法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比较斟酌编译而成。 

    本书中除了zui新日本公司法典正文外,在重要条文之后还附注了两百多个经典判例,以反映日本公司法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情况。 吴建斌,1956年2月生,江苏启东市人。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上海贸仲仲裁员、南京仲裁委仲裁员。 

    1978年考入南京大学经济系,1982年留校任法律系经济法教师;1989年赴日进修商法、2001年任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特邀研究员;2003年获企业管理博士学位;1998年晋升教授,2004年聘为博导。先后出版译著教材3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承担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多次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研究方向为比较公司法、法律经济学。 

    代表性作品有《现代日本商法研究》《日本公司法规范》《zui新日本公司法》《日本公司法典》《公司冲突权利配置实证研究》等。 第一编总则 

    第1章通则(第1~5条) 

    第2章公司的商号(第6~9条) 

    第3章公司的雇员等 

    第1节公司的雇员(第10~15条) 

    第2节公司的代理商(第16~20条) 

    第4章事业转让时的竞业禁止等(第21~24条) 

    第二编股份有限公司 

    第1章设立 

    第1节总则(第25条) 

    第2节章程的制定(第26~31条) 

    第3节出资(第32~37条) 

    第4节设立时管理人员等的选任及解任(第38~45条) 

    第5节设立时董事等的调查(第46条) 

    第6节设立时代表董事等的选定等(第47~48条) 

    第7节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第49~51条) 

    第8节发起人等的责任等(第52~56条) 

    第9节募集设立 

    第1分节设立时发行股份认购人的募集(第57~64条) 

    第2分节创立大会等(第65~86条) 

    第3分节有关设立事项的报告(第87条) 

    第4分节设立时董事等的选任及解任(第88~92条) 

    第5分节设立时董事等的调查(第93~94条) 

    第6分节章程的修改(第95~101条) 

    第7分节设立程序等的特别规定等(第102~103条) 

    第2章股份 

    第1节总则(第104~120条) 

    第2节股东名册(第121~126条) 

    第3节股份转让等 

    第1分节股份转让(第127~135条) 

    第2分节有关股份转让的同意程序(第136~145条) 

    第3分节股份出质(第146~154条) 

    第4分节有关属于信托财产股份的对抗要件等(第154条之二) 

    第4节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 

    第1分节总则(第155条) 

    第2分节通过与股东合意取得 

    第1分小节总则(第156~159条) 

    第2分小节从特定股东处取得(第160~164条) 

    第3分小节通过市场交易等取得股份(第165条) 

    第3分节附卖权期权股份及附买权期权股份的取得 

    第1分小节附卖权期权股份的取得请求(第166~167条) 

    第2分小节附买权期权股份的取得(第168~170条) 

    第4分节全部附买权期权类别股份的取得(第171~173条之二) 

    第5分节对继承人等的出售请求(第174~177条) 

    第6分节股份销除(第178条) 

    第4节之二特别控制股东的股份等出售请求(第179~179条之十) 

    第5节股份合并等 

    第1分节股份合并(第180~182条之六) 

    第2分节股份分拆(第183~184条) 

    第3分节股份无偿分配(第185~187条) 

    第6节单元股份数 

    第1分节总则(第188~191条) 

    第2分节单元未满股份股东的回购请求(第192~193条) 

    第3分节单元未满股东的出售请求(第194条) 

    第4分节单元股份数的变更等(第195条) 

    第7节对股东通知的省略等(第196~198条) 

    第8节募集股份的发行等 

    第1分节募集事项的决定等(第199~202条) 

    第2分节募集股份的分配(第203~206条之二) 

    第3分节金钱以外财产的出资(第207条) 

    第4分节出资的履行等(第208~209条) 

    第5分节募集股份发行等的停止请求(第210条) 

    第6分节有关募集的责任等(第211~213条之三) 

    第9节股票 

    第1分节总则(第214~218条) 

    第2分节股票的提交等(第219~220条) 

    第3分节股票丧失登记(第221~233条) 

    第10节其他规定(第 234~235条) 

    第3章新股预约权 

    第1节总则(第236~237条) 

    第2节新股预约权的发行 

    第1分节募集事项的决定等(第238~241条) 

    第2分节募集新股预约权的分配(第 242~245条) 

    第3分节有关募集新股预约权的缴纳(第246条) 

    第4分节募集新股预约权的发行停止请求(第247条) 

    第5分节其他规定(第248条) 

    第3节新股预约权登记簿(第249~253条) 

    第4节新股预约权的转让等 

    第1分节新股预约权的转让(第254~261条) 

    第2分节新股预约权的转让限制(第262~266条) 

    第3分节新股预约权的出质(第267~272条) 

    第4分节对属于信托财产的新股预约权的对抗要件等(第272条之二) 

    第5节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新股预约权的取得 

    第1分节基于募集事项规定的新股预约权取得(第273~275条) 

    第2分节新股预约权销除(第276条) 

    第6节新股预约权无偿分配(第277~279条) 

    第7节新股预约权的行使 

    第1分节总则(第280~283条) 

    第2分节金钱以外财产的出资(第284条) 

    第3分节责任(第285~286条之三 ) 

    第4分节其他规定(第287条) 

    第8节有关新股预约权的证券 

    第1分节新股预约权证券(第288~291条) 

    第2分节附新股预约权公司债券(第292条) 

    第3分节新股预约权证券等的提交(第293~294条) 

    第4章机关 

    第1节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第1分节股东大会(第295~320条) 

    第2分节类别股东大会(第321~325条) 

    第2节股东大会以外机关的设置(第326~328条) 

    第3节管理人员及独立审计人的选任及解任 

    第1分节选任(第329~338条) 

    第2分节解任(第339~340条) 

    第3分节有关选任及解任程序的特别规定(第341~347条) 

    第4节董事(第348~361条) 

    第5节董事会 

    第1分节权限等(第362~365条) 

    第2分节运营(第366~373条) 

    第6节会计顾问(第374~380条) 

    第7节监事(第381~389条) 

    第8节监事会 

    第1分节权限等(第390条) 

    第2分节运营(第391~395条) 

    第9节独立审计人(第396~399条) 

    第9节之二审计等委员会 

    第1分节权限等(第399条之二~399条之七) 

    第2分节运营(第399条之八~399条之十二) 

    第3分节审计等委员会设置公司董事会的权限等(第399条之十三~399条之十四) 

    第10节提名委员会等及执行官 

    第1分节委员的选定、执行官的选任等(第400~403条) 

    第2分节委员会等的权限等(第404~409条) 

    第3分节提名委员会等的运营(第410~414条) 

    第4分节提名委员会等设置公司董事的权限等(第415~417条) 

    第5分节执行官的权限等(第418~422条) 

    第11节管理人员等的损害赔偿责任(第423~430条) 

    第5章会计等 

    第1节会计原则(第431条) 

    第2节会计账簿等 

    第1分节会计账簿(第432~434条) 

    第2分节财务报表等(第435~443条) 

    第3分节合并财务报表(第444条) 

    第3节资本金额等 

    第1分节总则(第445~446条) 

    第2分节资本金额的减少等 

    第1分小节资本金额的减少等(第447~449条) 

    第2分小节资本金额的增加等(第450~451条) 

    第3分小节有关盈余的其他处分(第452条) 

    第4节盈余分配(第453~458条) 

    第5节有关决定盈余分配等机关的特别规定(第459~460条) 

    第6节有关盈余分配等的责任(第461~465条) 

    第6章章程修改(第466条)126 

    第7章事业转让等(第467~470条) 

    第8章解散(第471~474条) 

    第9章清算 

    第1节总则 

    第1分节清算的开始(第475~476条) 

    第2分节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关 

    第1分小节股东大会以外机关的设置(第477条) 

    第2分小节清算人的就任、解任及监事的离任(第478~480) 

    第3分小节清算人的职责等(第481~488条) 

    第4分小节清算人会(第489~490条) 

    第5分小节有关董事等规定的适用(第491条) 

    第3分节财产目录等(第492~498条) 

    第4分节债务清偿等(第499~503条) 

    第5分节剩余财产分配(第504~506条) 

    第6分节清算事务的结束等(第507条) 

    第7分节账簿资料的保存(第508条) 

    第8分节适用除外等(第 509条) 

    第2节特别清算 

    第1分节特别清算的开始(第510~518条之二) 

    第2分节法院的监督及调查(第519~522条) 

    第3分节清算人(第523~526条) 

    第4分节监督委员(第527~532条) 

    第5分节调查委员(第533~534条) 

    第6分节清算股份有限公司行为的限制等(第535~539条) 

    第7分节清算监督中必要的处分等(第540~545条) 

    第8分节债权人会议(第546~562条) 

    第9分节协定(第563~572条) 

    第10分节特别清算的结束(第573条~574条) 

    第三编份额公司 

    第1章设立(第575~579条) 

    第2章社员 

    第1节社员的责任等(第580~584条) 

    第2节份额的转让等(第585~587条) 

    第3节误认行为的责任(第588~589条) 

    第3章管理 

    第1节总则(第590~592条) 

    第2节业务执行社员(第593~602条) 

    第3节业务执行社员的职务代理人(第603条) 

    第4章社员的入股及退股 

    第1节社员入股(第604~605条) 

    第2节社员退股(第606~613条) 

    第5章会计等 

    第1节会计原则(第614条) 

    第2节会计账簿(第615~616条) 

    第3节财务报表(第617~619条) 

    第4节资本金额的减少(第620条) 

    第5节利润分配(第621~623条) 

    第6节出资的返还(第624条) 

    第7节有关合同公司会计等的特别规定 

    第1分节有关查阅财务报表的特别规定(第625条) 

    第2分节有关减少资本金额的特别规定(第626~627条) 

    第3分节有关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第628~631条) 

    第4分节有关返还出资的特别规定(第632~634条) 

    第5分节有关伴随退股的返还份额的特别规定(第635~636条) 

    第6章修改章程(第637~640条) 

    第7章解散(第641~643条) 

    第8章清算 

    第1节清算的开始(第644~645条) 

    第2节清算人(第646~657条) 

    第3节财产目录等(第658~659条) 

    第4节债务清偿等(第660~665条) 

    第5节剩余财产的分配(第666条) 

    第6节清算事务的结束等(第667条) 

    第7节任意清算(第668~671条) 

    第8节账簿资料的保存(第672条) 

    第9节社员责任的消灭时效(第673条) 

    第10节适用除外等(第 674~675条) 

    第四编公司债 

    第1章总则(第676~701条) 

    第2章公司债管理人(第702~714条) 

    第3章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第715~742条) 

    第五编组织变更、合并、公司分立、股份交换及股份转移 

    第1章组织变更 

    第1节通则(第743条) 

    第2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变更(第744~745条) 

    第3节份额公司的组织变更(第746~747条) 

    第2章合并 

    第1节通则(第748条) 

    第2节吸收合并 

    第1分节股份有限公司存续的吸收合并(第749~750条) 

    第2分节份额公司存续的吸收合并(第751~752条) 

    第3节新设合并 

    第1分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合并(第753~754条) 

    第2分节设立份额公司的新设合并(第755~756条) 

    第3章公司分立 

    第1节吸收分立 

    第1分节通则(第757条) 

    第2分节承继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吸收分立(第758~759条) 

    第3分节承继份额公司权利义务的吸收分立(第760~761条) 

    第2节新设分立 

    第1分节通则(第762条) 

    第2分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分立(第763~764条) 

    第3分节设立份额公司的新设分立(第765~766条) 

    第4章股份交换及股份转移 

    第1节股份交换 

    第1分节通则(第767条) 

    第2分节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已发行股份的股份交换(第768~769条) 

    第3分节合同公司取得已发行股份的股份交换(第770~771条) 

    第2节股份转移(第772~774条) 

    第5章组织变更、合并、公司分立、股份交换及股份转移的程序 

    第1节组织变更的程序 

    第1分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775~780条) 

    第2分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781条) 

    第2节吸收合并等的程序 

    第1分节吸收合并消灭公司、吸收分立公司及股份交换全资子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782~792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793条) 

    第2分节吸收合并存续公司、吸收分立承继公司及股份交换全资母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794~801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802条) 

    第3节新设合并等的程序 

    第1分节新设合并消灭公司、新设分立公司及股份转移全资子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803~812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813条) 

    第2分节新设合并设立公司、新设分立设立公司及股份转移设立全资母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814~815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816条) 

    第六编外国公司(第817~823条) 

    第七编其他规定 

    第1章公司的解散命令等 

    第1节公司的解散命令(第824~826条) 

    第2节禁止外国公司继续交易或关闭营业所的命令(第827条) 

    第2章诉讼 

    第1节有关公司组织之诉(第828~846条) 

    第1节之二出售股份等的取得无效之诉(第846条之二~846条之九) 

    第2节股份有限公司中责任追究等之诉(第847~853条) 

    第3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解任之诉(第854~856条) 

    第4节有关特别清算之诉(第857~858条) 

    第5节份额公司的社员除名之诉等(第859~862条) 

    第6节清算份额公司财产处分的撤销之诉(第863~864条) 

    第7节公司债发行公司清偿等的撤销之诉(第865~867条) 

    第3章非诉案件 

    第1节总则(第868~876条) 

    第2节有关新股发行无效判决后返还金增减程序的特别规定(第877~878条) 

    第3节有关特别清算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1分节通则(第879~887条) 

    第2分节有关特别清算开始程序的特别规定(第888~891条) 

    第3分节有关特别清算实施程序的特别规定(第892~901条) 

    第4分节有关特别清算结束程序的特别规定(第902条) 

    第4节有关外国公司清算程序的特别规定(第903条) 

    第5节有关公司解散命令等程序的特别规定(904~906条) 

    第4章登记 

    第1节总则(第907~910条) 

    第2节公司登记 

    第1分节总公司所在地的登记(第911~929条) 

    第2分节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第930~932条) 

    第3节外国公司的登记(第933~936条) 

    第4节登记的委托(第937~938条) 

    第5章公告 

    第1节总则(第939~940条) 

    第2节电子公告调查机关(第941~959条) 

    第八编刑法条文(第960条~第979条) 

    附则 

    附录
  • 内容简介:
    本书根据日本zui新修订的公司法版本,并结合2017年日本民法修改时通过的《关于实施修改民法部分规定的法律相关法律调整法》有关公司法部分条文调整的内容,在参考已有公开出版物的译法,广泛征求经济、管理、金融、会计教学研究与实务人士,以及商法、公司法、中日比较公司法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比较斟酌编译而成。 

    本书中除了zui新日本公司法典正文外,在重要条文之后还附注了两百多个经典判例,以反映日本公司法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情况。
  • 作者简介:
    吴建斌,1956年2月生,江苏启东市人。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研究员、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上海贸仲仲裁员、南京仲裁委仲裁员。 

    1978年考入南京大学经济系,1982年留校任法律系经济法教师;1989年赴日进修商法、2001年任日本大阪大学法学部特邀研究员;2003年获企业管理博士学位;1998年晋升教授,2004年聘为博导。先后出版译著教材3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承担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多次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研究方向为比较公司法、法律经济学。 

    代表性作品有《现代日本商法研究》《日本公司法规范》《zui新日本公司法》《日本公司法典》《公司冲突权利配置实证研究》等。
  •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1章通则(第1~5条) 

    第2章公司的商号(第6~9条) 

    第3章公司的雇员等 

    第1节公司的雇员(第10~15条) 

    第2节公司的代理商(第16~20条) 

    第4章事业转让时的竞业禁止等(第21~24条) 

    第二编股份有限公司 

    第1章设立 

    第1节总则(第25条) 

    第2节章程的制定(第26~31条) 

    第3节出资(第32~37条) 

    第4节设立时管理人员等的选任及解任(第38~45条) 

    第5节设立时董事等的调查(第46条) 

    第6节设立时代表董事等的选定等(第47~48条) 

    第7节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第49~51条) 

    第8节发起人等的责任等(第52~56条) 

    第9节募集设立 

    第1分节设立时发行股份认购人的募集(第57~64条) 

    第2分节创立大会等(第65~86条) 

    第3分节有关设立事项的报告(第87条) 

    第4分节设立时董事等的选任及解任(第88~92条) 

    第5分节设立时董事等的调查(第93~94条) 

    第6分节章程的修改(第95~101条) 

    第7分节设立程序等的特别规定等(第102~103条) 

    第2章股份 

    第1节总则(第104~120条) 

    第2节股东名册(第121~126条) 

    第3节股份转让等 

    第1分节股份转让(第127~135条) 

    第2分节有关股份转让的同意程序(第136~145条) 

    第3分节股份出质(第146~154条) 

    第4分节有关属于信托财产股份的对抗要件等(第154条之二) 

    第4节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 

    第1分节总则(第155条) 

    第2分节通过与股东合意取得 

    第1分小节总则(第156~159条) 

    第2分小节从特定股东处取得(第160~164条) 

    第3分小节通过市场交易等取得股份(第165条) 

    第3分节附卖权期权股份及附买权期权股份的取得 

    第1分小节附卖权期权股份的取得请求(第166~167条) 

    第2分小节附买权期权股份的取得(第168~170条) 

    第4分节全部附买权期权类别股份的取得(第171~173条之二) 

    第5分节对继承人等的出售请求(第174~177条) 

    第6分节股份销除(第178条) 

    第4节之二特别控制股东的股份等出售请求(第179~179条之十) 

    第5节股份合并等 

    第1分节股份合并(第180~182条之六) 

    第2分节股份分拆(第183~184条) 

    第3分节股份无偿分配(第185~187条) 

    第6节单元股份数 

    第1分节总则(第188~191条) 

    第2分节单元未满股份股东的回购请求(第192~193条) 

    第3分节单元未满股东的出售请求(第194条) 

    第4分节单元股份数的变更等(第195条) 

    第7节对股东通知的省略等(第196~198条) 

    第8节募集股份的发行等 

    第1分节募集事项的决定等(第199~202条) 

    第2分节募集股份的分配(第203~206条之二) 

    第3分节金钱以外财产的出资(第207条) 

    第4分节出资的履行等(第208~209条) 

    第5分节募集股份发行等的停止请求(第210条) 

    第6分节有关募集的责任等(第211~213条之三) 

    第9节股票 

    第1分节总则(第214~218条) 

    第2分节股票的提交等(第219~220条) 

    第3分节股票丧失登记(第221~233条) 

    第10节其他规定(第 234~235条) 

    第3章新股预约权 

    第1节总则(第236~237条) 

    第2节新股预约权的发行 

    第1分节募集事项的决定等(第238~241条) 

    第2分节募集新股预约权的分配(第 242~245条) 

    第3分节有关募集新股预约权的缴纳(第246条) 

    第4分节募集新股预约权的发行停止请求(第247条) 

    第5分节其他规定(第248条) 

    第3节新股预约权登记簿(第249~253条) 

    第4节新股预约权的转让等 

    第1分节新股预约权的转让(第254~261条) 

    第2分节新股预约权的转让限制(第262~266条) 

    第3分节新股预约权的出质(第267~272条) 

    第4分节对属于信托财产的新股预约权的对抗要件等(第272条之二) 

    第5节股份有限公司自己新股预约权的取得 

    第1分节基于募集事项规定的新股预约权取得(第273~275条) 

    第2分节新股预约权销除(第276条) 

    第6节新股预约权无偿分配(第277~279条) 

    第7节新股预约权的行使 

    第1分节总则(第280~283条) 

    第2分节金钱以外财产的出资(第284条) 

    第3分节责任(第285~286条之三 ) 

    第4分节其他规定(第287条) 

    第8节有关新股预约权的证券 

    第1分节新股预约权证券(第288~291条) 

    第2分节附新股预约权公司债券(第292条) 

    第3分节新股预约权证券等的提交(第293~294条) 

    第4章机关 

    第1节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第1分节股东大会(第295~320条) 

    第2分节类别股东大会(第321~325条) 

    第2节股东大会以外机关的设置(第326~328条) 

    第3节管理人员及独立审计人的选任及解任 

    第1分节选任(第329~338条) 

    第2分节解任(第339~340条) 

    第3分节有关选任及解任程序的特别规定(第341~347条) 

    第4节董事(第348~361条) 

    第5节董事会 

    第1分节权限等(第362~365条) 

    第2分节运营(第366~373条) 

    第6节会计顾问(第374~380条) 

    第7节监事(第381~389条) 

    第8节监事会 

    第1分节权限等(第390条) 

    第2分节运营(第391~395条) 

    第9节独立审计人(第396~399条) 

    第9节之二审计等委员会 

    第1分节权限等(第399条之二~399条之七) 

    第2分节运营(第399条之八~399条之十二) 

    第3分节审计等委员会设置公司董事会的权限等(第399条之十三~399条之十四) 

    第10节提名委员会等及执行官 

    第1分节委员的选定、执行官的选任等(第400~403条) 

    第2分节委员会等的权限等(第404~409条) 

    第3分节提名委员会等的运营(第410~414条) 

    第4分节提名委员会等设置公司董事的权限等(第415~417条) 

    第5分节执行官的权限等(第418~422条) 

    第11节管理人员等的损害赔偿责任(第423~430条) 

    第5章会计等 

    第1节会计原则(第431条) 

    第2节会计账簿等 

    第1分节会计账簿(第432~434条) 

    第2分节财务报表等(第435~443条) 

    第3分节合并财务报表(第444条) 

    第3节资本金额等 

    第1分节总则(第445~446条) 

    第2分节资本金额的减少等 

    第1分小节资本金额的减少等(第447~449条) 

    第2分小节资本金额的增加等(第450~451条) 

    第3分小节有关盈余的其他处分(第452条) 

    第4节盈余分配(第453~458条) 

    第5节有关决定盈余分配等机关的特别规定(第459~460条) 

    第6节有关盈余分配等的责任(第461~465条) 

    第6章章程修改(第466条)126 

    第7章事业转让等(第467~470条) 

    第8章解散(第471~474条) 

    第9章清算 

    第1节总则 

    第1分节清算的开始(第475~476条) 

    第2分节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关 

    第1分小节股东大会以外机关的设置(第477条) 

    第2分小节清算人的就任、解任及监事的离任(第478~480) 

    第3分小节清算人的职责等(第481~488条) 

    第4分小节清算人会(第489~490条) 

    第5分小节有关董事等规定的适用(第491条) 

    第3分节财产目录等(第492~498条) 

    第4分节债务清偿等(第499~503条) 

    第5分节剩余财产分配(第504~506条) 

    第6分节清算事务的结束等(第507条) 

    第7分节账簿资料的保存(第508条) 

    第8分节适用除外等(第 509条) 

    第2节特别清算 

    第1分节特别清算的开始(第510~518条之二) 

    第2分节法院的监督及调查(第519~522条) 

    第3分节清算人(第523~526条) 

    第4分节监督委员(第527~532条) 

    第5分节调查委员(第533~534条) 

    第6分节清算股份有限公司行为的限制等(第535~539条) 

    第7分节清算监督中必要的处分等(第540~545条) 

    第8分节债权人会议(第546~562条) 

    第9分节协定(第563~572条) 

    第10分节特别清算的结束(第573条~574条) 

    第三编份额公司 

    第1章设立(第575~579条) 

    第2章社员 

    第1节社员的责任等(第580~584条) 

    第2节份额的转让等(第585~587条) 

    第3节误认行为的责任(第588~589条) 

    第3章管理 

    第1节总则(第590~592条) 

    第2节业务执行社员(第593~602条) 

    第3节业务执行社员的职务代理人(第603条) 

    第4章社员的入股及退股 

    第1节社员入股(第604~605条) 

    第2节社员退股(第606~613条) 

    第5章会计等 

    第1节会计原则(第614条) 

    第2节会计账簿(第615~616条) 

    第3节财务报表(第617~619条) 

    第4节资本金额的减少(第620条) 

    第5节利润分配(第621~623条) 

    第6节出资的返还(第624条) 

    第7节有关合同公司会计等的特别规定 

    第1分节有关查阅财务报表的特别规定(第625条) 

    第2分节有关减少资本金额的特别规定(第626~627条) 

    第3分节有关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第628~631条) 

    第4分节有关返还出资的特别规定(第632~634条) 

    第5分节有关伴随退股的返还份额的特别规定(第635~636条) 

    第6章修改章程(第637~640条) 

    第7章解散(第641~643条) 

    第8章清算 

    第1节清算的开始(第644~645条) 

    第2节清算人(第646~657条) 

    第3节财产目录等(第658~659条) 

    第4节债务清偿等(第660~665条) 

    第5节剩余财产的分配(第666条) 

    第6节清算事务的结束等(第667条) 

    第7节任意清算(第668~671条) 

    第8节账簿资料的保存(第672条) 

    第9节社员责任的消灭时效(第673条) 

    第10节适用除外等(第 674~675条) 

    第四编公司债 

    第1章总则(第676~701条) 

    第2章公司债管理人(第702~714条) 

    第3章公司债债权人会议(第715~742条) 

    第五编组织变更、合并、公司分立、股份交换及股份转移 

    第1章组织变更 

    第1节通则(第743条) 

    第2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变更(第744~745条) 

    第3节份额公司的组织变更(第746~747条) 

    第2章合并 

    第1节通则(第748条) 

    第2节吸收合并 

    第1分节股份有限公司存续的吸收合并(第749~750条) 

    第2分节份额公司存续的吸收合并(第751~752条) 

    第3节新设合并 

    第1分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合并(第753~754条) 

    第2分节设立份额公司的新设合并(第755~756条) 

    第3章公司分立 

    第1节吸收分立 

    第1分节通则(第757条) 

    第2分节承继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吸收分立(第758~759条) 

    第3分节承继份额公司权利义务的吸收分立(第760~761条) 

    第2节新设分立 

    第1分节通则(第762条) 

    第2分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分立(第763~764条) 

    第3分节设立份额公司的新设分立(第765~766条) 

    第4章股份交换及股份转移 

    第1节股份交换 

    第1分节通则(第767条) 

    第2分节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已发行股份的股份交换(第768~769条) 

    第3分节合同公司取得已发行股份的股份交换(第770~771条) 

    第2节股份转移(第772~774条) 

    第5章组织变更、合并、公司分立、股份交换及股份转移的程序 

    第1节组织变更的程序 

    第1分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775~780条) 

    第2分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781条) 

    第2节吸收合并等的程序 

    第1分节吸收合并消灭公司、吸收分立公司及股份交换全资子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782~792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793条) 

    第2分节吸收合并存续公司、吸收分立承继公司及股份交换全资母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794~801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802条) 

    第3节新设合并等的程序 

    第1分节新设合并消灭公司、新设分立公司及股份转移全资子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803~812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813条) 

    第2分节新设合并设立公司、新设分立设立公司及股份转移设立全资母公司的程序 

    第1分小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第814~815条) 

    第2分小节份额公司的程序(第816条) 

    第六编外国公司(第817~823条) 

    第七编其他规定 

    第1章公司的解散命令等 

    第1节公司的解散命令(第824~826条) 

    第2节禁止外国公司继续交易或关闭营业所的命令(第827条) 

    第2章诉讼 

    第1节有关公司组织之诉(第828~846条) 

    第1节之二出售股份等的取得无效之诉(第846条之二~846条之九) 

    第2节股份有限公司中责任追究等之诉(第847~853条) 

    第3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解任之诉(第854~856条) 

    第4节有关特别清算之诉(第857~858条) 

    第5节份额公司的社员除名之诉等(第859~862条) 

    第6节清算份额公司财产处分的撤销之诉(第863~864条) 

    第7节公司债发行公司清偿等的撤销之诉(第865~867条) 

    第3章非诉案件 

    第1节总则(第868~876条) 

    第2节有关新股发行无效判决后返还金增减程序的特别规定(第877~878条) 

    第3节有关特别清算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1分节通则(第879~887条) 

    第2分节有关特别清算开始程序的特别规定(第888~891条) 

    第3分节有关特别清算实施程序的特别规定(第892~901条) 

    第4分节有关特别清算结束程序的特别规定(第902条) 

    第4节有关外国公司清算程序的特别规定(第903条) 

    第5节有关公司解散命令等程序的特别规定(904~906条) 

    第4章登记 

    第1节总则(第907~910条) 

    第2节公司登记 

    第1分节总公司所在地的登记(第911~929条) 

    第2分节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第930~932条) 

    第3节外国公司的登记(第933~936条) 

    第4节登记的委托(第937~938条) 

    第5章公告 

    第1节总则(第939~940条) 

    第2节电子公告调查机关(第941~959条) 

    第八编刑法条文(第960条~第979条) 

    附则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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