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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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5-01
版次: 1
ISBN: 9787562016175
定价: 21.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93页
字数: 25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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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中国大陆,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兼采瑞士及日本立法例,自1946年适用于台湾,迄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效率、稳定的私法秩序。拙著诸书旨在分析讨论民法典社会变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协力关系。其所致力者,系运用法学方法,就具体个案,从事较深刻的研究,阐释民法的解释适用,综合学说与判例,尝试以较严谨的论证及说理,建构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指导原则。   王泽鉴,台湾著名民法学家,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无权代理人之责任
    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
    “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
    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
    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
    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第264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第425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委托人不得代位行使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任人取得之权利?
    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
    五则法律问题及“司法院”研究意见之检讨
    无扶养义务而为扶养时之请求权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侵权责任:比较法之分析
  • 内容简介:
      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中国大陆,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兼采瑞士及日本立法例,自1946年适用于台湾,迄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效率、稳定的私法秩序。拙著诸书旨在分析讨论民法典社会变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协力关系。其所致力者,系运用法学方法,就具体个案,从事较深刻的研究,阐释民法的解释适用,综合学说与判例,尝试以较严谨的论证及说理,建构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指导原则。
  • 作者简介:
      王泽鉴,台湾著名民法学家,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
  • 目录:
    无权代理人之责任
    物之损害赔偿制度的突破与发展
    “公路法”关于损害赔偿特别规定与“民法”侵权行为一般规定之适用关系
    土地登记错误遗漏、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与“国家”赔偿责任
    为债务履行辅助人而负责
    出售之土地被征收时之危险负担、不当得利及代偿请求权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不完全给付与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抗辩:第264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第425条规定之适用、准用及类推适用
    委托人不得代位行使受任人以自己名义为委任人取得之权利?
    通谋虚伪之第三人利益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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