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社科·大学经典:法理学的范围(中译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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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英] (Austin J.) ,
2013-07
版次: 2
ISBN: 9787301226377
定价: 3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413页
字数: 341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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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名社科·大学经典:法理学的范围(中译本第2版)》精选中外社会科学经典名著,尤其是具有学科元典,意义的社科名著,或重译或重编,增加名师点评和插图,致力于为我国读者打造易读宜藏的经典精粹。   约翰·奥斯丁(Austin,J.),1790-1859,英国法学家。1790年3月3日生于一个商人家
      庭。1807年至1812年服兵役。后研读法律,并于181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1825年,放弃律师职业。1826年,值英国伦敦大学(LondonUniversity)建立,即被任命为该大学的首任法理学教授。同年,赴德国研究法学和法律,并撰写课堂讲义。1828年返回英国,开始在伦敦大学开设法理学系列讲座。1832年停止在该大学的讲座。1835年辞去法理学教授职位。此后,基本居住国外。其间,1833年,被任命为英国刑事法律委员会(TheCriminalLawCommission)成员。1833年至1834年,任英国皇家刑事法律及刑事诉讼法律委员会(TheRoyalCriminalLawandProcedureCommission)成员。1834年,在英国法学协会会所(theInnerTemple)开设法理学讲座。1859年12月7日去世。生前出版著作《一般法理学或实在法哲学系列讲座纲要》(AnOutlineofaCourseofLecturesonGeneralJurisprudenceorthePhilosophyofPositiveLaw.1831)、《法理学的范围》(TheProvince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1832)。去世后主要著述见于后人编辑出版的系列讲座,即《法理学讲演录》(Lectureson,JurisprudenceorthePhilosophyofPositiveLaw,1863)。
      
      刘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1996-1997、2003)。已出版学术专著《法学知识如何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法律是什么》(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9)、《有产阶级的法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等,出版译著《简约法律的力量》(爱波斯坦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若干。 译者序:奥斯丁的“法理学范围”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二版)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一版)
    导论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结语
  • 内容简介:
      《未名社科·大学经典:法理学的范围(中译本第2版)》精选中外社会科学经典名著,尤其是具有学科元典,意义的社科名著,或重译或重编,增加名师点评和插图,致力于为我国读者打造易读宜藏的经典精粹。
  • 作者简介:
      约翰·奥斯丁(Austin,J.),1790-1859,英国法学家。1790年3月3日生于一个商人家
      庭。1807年至1812年服兵役。后研读法律,并于181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1825年,放弃律师职业。1826年,值英国伦敦大学(LondonUniversity)建立,即被任命为该大学的首任法理学教授。同年,赴德国研究法学和法律,并撰写课堂讲义。1828年返回英国,开始在伦敦大学开设法理学系列讲座。1832年停止在该大学的讲座。1835年辞去法理学教授职位。此后,基本居住国外。其间,1833年,被任命为英国刑事法律委员会(TheCriminalLawCommission)成员。1833年至1834年,任英国皇家刑事法律及刑事诉讼法律委员会(TheRoyalCriminalLawandProcedureCommission)成员。1834年,在英国法学协会会所(theInnerTemple)开设法理学讲座。1859年12月7日去世。生前出版著作《一般法理学或实在法哲学系列讲座纲要》(AnOutlineofaCourseofLecturesonGeneralJurisprudenceorthePhilosophyofPositiveLaw.1831)、《法理学的范围》(TheProvinceofJurisprudenceDetermined,1832)。去世后主要著述见于后人编辑出版的系列讲座,即《法理学讲演录》(Lectureson,JurisprudenceorthePhilosophyofPositiveLaw,1863)。
      
      刘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访问学者(1996-1997、2003)。已出版学术专著《法学知识如何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法律是什么》(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9)、《有产阶级的法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等,出版译著《简约法律的力量》(爱波斯坦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若干。
  • 目录:
    译者序:奥斯丁的“法理学范围”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二版)
    译者说明(中译本第一版)
    导论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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