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

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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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2013-07
版次: 1
ISBN: 9787562046912
定价: 2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54页
字数: 255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政治
11人买过
  •   《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的研究属于规范和监督权力的范畴,而重点是对于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一般可以从两个角度或层面实施:一是通过国家,即“以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如司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就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二是通过人民群众,即“以权利规范和监督权力”,如人民信访和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却是直接代表或反映民意的权利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无数的历史事实还证明,单纯以权力或单纯以权利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都有欠缺:以包括司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在内的其他国家权力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虽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对于及时处理和纠正权力行使中的违法行为很有效,但是对这种制约权力的权力也还需要制约,因此可能形成无穷无尽的权力制约链条。以包括人民信访和舆论监督在内的其他人民群众的权利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享有权利的一方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原本处于制约地位的权利,反而常常被权力所制约。同时,由于权利制约缺乏国家强制力,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这就很容易造成这样的情形:明知权力的行使违反法律,享有权利的一方也无能为力。因此,必须将“以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与“以权利规范和监督权力”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行政权力运行可能产生的腐败和专横。《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所研究的监察专员制度正是这两者的基础和结合。   袁钢男,1979年生,安徽合肥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人权研究院兼职副教授、欧盟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专著《权利回归:国家人权机构研究》,合译《法律伦理教程》(导读本)、《完善法学教育》,参编《比较法学专题研究》、《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笔谈》和《公证与律师制度》等二十余部教材、著作。在《法学》、《法学杂志》、《欧洲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等报纸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总序
    序:权力的监督与监督的权利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思路

    第一编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的形成性
    第一章监察专员制度的概述
    一、监察专员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监察专员的语词分析
    (二)监察专员的概念界定
    (三)监察专员的理论基础
    二、监察专员制度的产生发展
    (一)监察专员制度的产生
    (二)监察专员制度的类型
    (三)人权监察专员
    三、监察专员制度的比较研究
    (一)监察专员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北欧四国监察专员为例
    (二)监察专员制度的共同特征
    第二章欧盟监察专员的产生
    一、请愿委员会
    (一)法律依据、制度目的和基本原则
    (二)运作程序
    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欧洲公民权
    (一)法律依据
    (二)制度背景
    三、《里斯本条约》下的欧盟监察专员制度
    (一)《欧盟宪法条约》制定中的建议
    (二)《欧盟宪法条约》的变化
    (三)《里斯本条约》的变化
    第三章欧盟监察专员的组织
    一、欧盟监察专员的立法体系
    (一)基础条约
    (二)法律规定
    二、欧盟监察专员的任免
    (一)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
    (二)履行职责和离职程序
    三、欧盟监察专员的办事机构
    (一)基本规定
    (二)机构现状

    第二编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的适宜性
    第四章欧盟监察专员的职权
    一、欧盟监察专员的职权范围
    (一)申诉范围
    ……
    第三编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的有效性
    第四编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的借鉴性
  • 内容简介:
      《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的研究属于规范和监督权力的范畴,而重点是对于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一般可以从两个角度或层面实施:一是通过国家,即“以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如司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就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二是通过人民群众,即“以权利规范和监督权力”,如人民信访和舆论监督,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却是直接代表或反映民意的权利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无数的历史事实还证明,单纯以权力或单纯以权利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都有欠缺:以包括司法监督和行政监察在内的其他国家权力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虽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对于及时处理和纠正权力行使中的违法行为很有效,但是对这种制约权力的权力也还需要制约,因此可能形成无穷无尽的权力制约链条。以包括人民信访和舆论监督在内的其他人民群众的权利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享有权利的一方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原本处于制约地位的权利,反而常常被权力所制约。同时,由于权利制约缺乏国家强制力,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这就很容易造成这样的情形:明知权力的行使违反法律,享有权利的一方也无能为力。因此,必须将“以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与“以权利规范和监督权力”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行政权力运行可能产生的腐败和专横。《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研究》所研究的监察专员制度正是这两者的基础和结合。
  • 作者简介:
      袁钢男,1979年生,安徽合肥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人权研究院兼职副教授、欧盟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专著《权利回归:国家人权机构研究》,合译《法律伦理教程》(导读本)、《完善法学教育》,参编《比较法学专题研究》、《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全球化条件下的法治国家》、《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笔谈》和《公证与律师制度》等二十余部教材、著作。在《法学》、《法学杂志》、《欧洲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等报纸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 目录:
    《欧盟让·莫内项目丛书》总序
    序:权力的监督与监督的权利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思路

    第一编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的形成性
    第一章监察专员制度的概述
    一、监察专员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监察专员的语词分析
    (二)监察专员的概念界定
    (三)监察专员的理论基础
    二、监察专员制度的产生发展
    (一)监察专员制度的产生
    (二)监察专员制度的类型
    (三)人权监察专员
    三、监察专员制度的比较研究
    (一)监察专员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北欧四国监察专员为例
    (二)监察专员制度的共同特征
    第二章欧盟监察专员的产生
    一、请愿委员会
    (一)法律依据、制度目的和基本原则
    (二)运作程序
    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欧洲公民权
    (一)法律依据
    (二)制度背景
    三、《里斯本条约》下的欧盟监察专员制度
    (一)《欧盟宪法条约》制定中的建议
    (二)《欧盟宪法条约》的变化
    (三)《里斯本条约》的变化
    第三章欧盟监察专员的组织
    一、欧盟监察专员的立法体系
    (一)基础条约
    (二)法律规定
    二、欧盟监察专员的任免
    (一)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
    (二)履行职责和离职程序
    三、欧盟监察专员的办事机构
    (一)基本规定
    (二)机构现状

    第二编欧盟监察专员制度的适宜性
    第四章欧盟监察专员的职权
    一、欧盟监察专员的职权范围
    (一)申诉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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