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警察讯问方法:比较法的视角(汉英对照 全二册)
出版时间:
2018-05
版次:
1
ISBN:
9787519722142
定价:
9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02页
字数:
610千字
10人买过
-
《追问警察讯问方法:比较法的视角(汉英对照)》通过介绍英美国家有关警察讯问和刑讯、强迫、虚假口供问题的经典案例,分享了英美国家警察如何讯问、如何预防和遏制刑讯逼供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带来的挑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中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相关改革措施,并确保大幅减少、并*终*除警察刑讯、强迫和虚假口供这一改革目标。 柏恩敬,2012年9月加入亚美法研究所,担任执行主任。在此之前,他是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法治项目的项目官员。2007年加入福特基金会之前,柏先生曾担任美国联邦检察官16年,先后出任罗德岛州首府帕维登斯市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刑事组主任,纽约市布鲁克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一般刑案组副主任,在此之前,他也有作为美国律师的执业经验。柏先生对中国抱持浓厚兴趣,加入福特基金会之前就已从事中美法律交流工作长达7年,包括在美国驻华使馆担任两任法律顾问,以及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和项目管理工作。柏先生用中文为中国听众全面讲解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也向美国听众介绍中国的法制改革。柏先生是美国西顿霍尔大学中国研究的硕士和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学士,并于纽约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J.D.)学位。就读法学院之前,柏先生曾连续数年在米德伯理学院(又称明德大学)教授中文。
刘超,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研究员,她的研究兴趣为中美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研究。在加入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之前,她作为法律实习生曾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华盛顿总部工作一年,参与协助多起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刘超在中国工作过四年,从上海大学法学院(前知识产权学院)获得法学本科学位,2010年从纽约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她具有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了中国司法考试。
高原,2015年自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得LLM学位。在此之前,她先后于2009年和2014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8月,她加入了亚美法研究所、成为研究员,研究兴趣主要包括刑法、刑事司法、证据法、诉讼权利的宪法保护等。她目前负责亚美所多个项目,涉及劳动法、刑事司法等领域。 目 录
前言(柏恩敬)
序(柯恩)
序(樊崇义)
第一章 为不得自证其罪特权说几句好话
一、历史背景
二、现代版特权的范围
三、特权背后的原因
(一)传统的解释理由
(二)维护该特权的几个新理由
(三)现实的动态关系与不自证其罪特权
四、特权的实际应用
第二章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微小但重要的历史功绩
一、1960年前的讯问和宪法
二、刑事程序革命
三、米兰达案判决
四、政治和法理的冲突
五、评价米兰达案判决
六、结语第三章 警察诱供:风险因素与防范建议
一、研究背景
(一)DNA脱罪与美国发现的事实
(二)虚假口供问题
二、警察讯问面面观
(一)美国昔日的“第三级” (Third-Degree)实践
(二)美国当前的执法目标与实践
(三)米兰达警告、权利及弃权
(四)庭审中的口供证据概述
(五)英国的实务做法
三、警察诱发的虚假口供
(一)虚假口供的种类
(二)相关的心理学核心原则
(三)情境风险因素
(四)秉性风险因素
(五)清白:一种风险因素
四、认罪的后果
五、改革建议
(一)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二)讯问程序改革
(三)对弱势嫌疑人群体的保护
(四)总结和结论
第四章 讯问诱发的虚假口供:发现与预防机制失效的原因
一、美国的警察讯问:搜寻真相还是寻求结果
二、美国讯问程序进化史:从生理威吓到心理诡计
三、美国警方与“第三级”手段
四、从“第三级”手段到心理诡计
(一)伪科学、测谎与将无辜者错误归类
五、“错分误差” (misclassification error)与通往虚假口供之路
六、谎言,该死的谎言:现代讯问天生的误导性
(一)取得口供、办成铁案
七、评估环节的挑战
八、证据收集的选择性与证据失真:隐蔽的情境
(一)具有相关性的有罪证据
(二)供述者的个人背景
(三)看不见的讯问
九、观察者知识的问题
(一)否认的问题
(二)但即使这是真的,也只会发生在傻瓜身上……(大错特错!)
(三)那我应当如何防御呢?
(四)错谬的欺骗或罪责线索的问题
十、口供内容的复杂功能
十一、自愿性评估环节的问题:个体的脆弱性与情境力量
十二、最终的结果:冤假错案和失效的定罪后救济程序
十三、结论
第五章 现代警察讯问程序批判
一、引言
二、讯问前的谈话:偏见和错谬产生的平台
三、讯问程序:影响力巨大的有罪推定程序
四、像好莱坞大片一样的叙事体口供
五、对口供的事后评估
六、为讯问程序录像
第六章 从口供导向到专业导向
--英格兰和威尔士嫌疑人谈话程序简史
一、立法规制产生之前的阶段
二、实行全国统一培训
三、虚假口供出现的频率及其成因
四、技巧匮乏
五、说服性问话程序的终结
六、早期培训方法
七、《PACE法案》的实施
八、PEACE 模型
九、PEACE方法的发展
十、第三个发展阶段
第七章 分级培训?
--英国警察的嫌疑人谈话程序
一、引言
二、嫌疑人谈话程序近期发展回顾
三、第三阶培训:嫌疑人谈话高级培训
四、课程内容比较:PEACE模型与高级培训
五、高级培训是否有效?
六、格里菲思问题地图(GQM)
七、结论
本书作者简介
译者简介
版权信息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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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追问警察讯问方法:比较法的视角(汉英对照)》通过介绍英美国家有关警察讯问和刑讯、强迫、虚假口供问题的经典案例,分享了英美国家警察如何讯问、如何预防和遏制刑讯逼供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对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带来的挑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中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相关改革措施,并确保大幅减少、并*终*除警察刑讯、强迫和虚假口供这一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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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柏恩敬,2012年9月加入亚美法研究所,担任执行主任。在此之前,他是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法治项目的项目官员。2007年加入福特基金会之前,柏先生曾担任美国联邦检察官16年,先后出任罗德岛州首府帕维登斯市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刑事组主任,纽约市布鲁克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一般刑案组副主任,在此之前,他也有作为美国律师的执业经验。柏先生对中国抱持浓厚兴趣,加入福特基金会之前就已从事中美法律交流工作长达7年,包括在美国驻华使馆担任两任法律顾问,以及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和项目管理工作。柏先生用中文为中国听众全面讲解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也向美国听众介绍中国的法制改革。柏先生是美国西顿霍尔大学中国研究的硕士和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学士,并于纽约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J.D.)学位。就读法学院之前,柏先生曾连续数年在米德伯理学院(又称明德大学)教授中文。
刘超,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研究员,她的研究兴趣为中美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研究。在加入纽约大学法学院亚美法研究所之前,她作为法律实习生曾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华盛顿总部工作一年,参与协助多起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刘超在中国工作过四年,从上海大学法学院(前知识产权学院)获得法学本科学位,2010年从纽约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她具有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通过了中国司法考试。
高原,2015年自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得LLM学位。在此之前,她先后于2009年和2014年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15年8月,她加入了亚美法研究所、成为研究员,研究兴趣主要包括刑法、刑事司法、证据法、诉讼权利的宪法保护等。她目前负责亚美所多个项目,涉及劳动法、刑事司法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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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前言(柏恩敬)
序(柯恩)
序(樊崇义)
第一章 为不得自证其罪特权说几句好话
一、历史背景
二、现代版特权的范围
三、特权背后的原因
(一)传统的解释理由
(二)维护该特权的几个新理由
(三)现实的动态关系与不自证其罪特权
四、特权的实际应用
第二章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微小但重要的历史功绩
一、1960年前的讯问和宪法
二、刑事程序革命
三、米兰达案判决
四、政治和法理的冲突
五、评价米兰达案判决
六、结语第三章 警察诱供:风险因素与防范建议
一、研究背景
(一)DNA脱罪与美国发现的事实
(二)虚假口供问题
二、警察讯问面面观
(一)美国昔日的“第三级” (Third-Degree)实践
(二)美国当前的执法目标与实践
(三)米兰达警告、权利及弃权
(四)庭审中的口供证据概述
(五)英国的实务做法
三、警察诱发的虚假口供
(一)虚假口供的种类
(二)相关的心理学核心原则
(三)情境风险因素
(四)秉性风险因素
(五)清白:一种风险因素
四、认罪的后果
五、改革建议
(一)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二)讯问程序改革
(三)对弱势嫌疑人群体的保护
(四)总结和结论
第四章 讯问诱发的虚假口供:发现与预防机制失效的原因
一、美国的警察讯问:搜寻真相还是寻求结果
二、美国讯问程序进化史:从生理威吓到心理诡计
三、美国警方与“第三级”手段
四、从“第三级”手段到心理诡计
(一)伪科学、测谎与将无辜者错误归类
五、“错分误差” (misclassification error)与通往虚假口供之路
六、谎言,该死的谎言:现代讯问天生的误导性
(一)取得口供、办成铁案
七、评估环节的挑战
八、证据收集的选择性与证据失真:隐蔽的情境
(一)具有相关性的有罪证据
(二)供述者的个人背景
(三)看不见的讯问
九、观察者知识的问题
(一)否认的问题
(二)但即使这是真的,也只会发生在傻瓜身上……(大错特错!)
(三)那我应当如何防御呢?
(四)错谬的欺骗或罪责线索的问题
十、口供内容的复杂功能
十一、自愿性评估环节的问题:个体的脆弱性与情境力量
十二、最终的结果:冤假错案和失效的定罪后救济程序
十三、结论
第五章 现代警察讯问程序批判
一、引言
二、讯问前的谈话:偏见和错谬产生的平台
三、讯问程序:影响力巨大的有罪推定程序
四、像好莱坞大片一样的叙事体口供
五、对口供的事后评估
六、为讯问程序录像
第六章 从口供导向到专业导向
--英格兰和威尔士嫌疑人谈话程序简史
一、立法规制产生之前的阶段
二、实行全国统一培训
三、虚假口供出现的频率及其成因
四、技巧匮乏
五、说服性问话程序的终结
六、早期培训方法
七、《PACE法案》的实施
八、PEACE 模型
九、PEACE方法的发展
十、第三个发展阶段
第七章 分级培训?
--英国警察的嫌疑人谈话程序
一、引言
二、嫌疑人谈话程序近期发展回顾
三、第三阶培训:嫌疑人谈话高级培训
四、课程内容比较:PEACE模型与高级培训
五、高级培训是否有效?
六、格里菲思问题地图(GQM)
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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