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
出版时间:
2005-08
版次:
1
ISBN:
9787503658822
定价:
15.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38页
字数:
186千字
18人买过
-
本书试图借助于比较的方法、法的经济分析方法、个案研究方法,重构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之立法理念,并以此为基点,展开对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研究。在将公司立法理念与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两者相互依托,有所穿插、有所侧得的论证中,本书检讨了公司的信用基础、重塑了公司的立法理念,并以此为纲,作出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立法设计,在制度的安排上渗透着革新的公司立法理念,并隐含了对我们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立什么样的法、为何需要立这样的法等基本问题的阐释。
资产与资本曾被长期混淆使用,就法律层面而言,它们是内涵与外延不同的概念。法定资本制、资本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过多地赋予了公司注册资本债权担保的功能,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也是这一臆想和虚构的产物。为此,立法规定了较为严苛的股东出资形式。
本书剖析了净资产出资的实质,说明净资产出资不仅是所有者权益出资,而且在其出资时也伴随债的移转。 薄燕娜:山东省利津县人。1998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于2001年7月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在《政法论坛》、《法律适用》、《法 引言
一、变革公司立法理念,重构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
二、本文的命题、方法和结构
第一章 出资形式立法之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注册资本功用之重思
一、资本与资产概念析
二、注册资本相关制度的研究
三、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思考
四、注册资本提保功能的质疑
第二节 股东出资形式与公司信用基础
一、摒弃资本信用理念
二、确立资产信用理念
第三节 限制股东出资形式的悖论
一、保障债权人利益的立法选择
二、平衡股东之间利益的立法构建
第四节 变革股东出资形式立法理念
一、鼓励投资,充分利用投资资源
二、公司立法中确定效率与安全的最佳契合点
三、构筑国家强制与私法自治之间的法律界限
四、社会信用机制的构建
第二章 出资形式立法规制之比较
第一节 中国域内外规制之比较
一、选择不同模式的立法
二、区分股东责任的立法
三、对出资形式限定宽严不同的立法
第二节 近代中国规制之分析
一、清钦定商律之《公司律》
二、北洋政府之《公司条例》
三、国民政府之《公司法》
第三节 不同组织体相关规制的比较
一、合伙
二、独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章 出资标的物的选择
第一节 出资标的物之适格性
一、确定性
二、价值性
三、可兑现性
四、可流转性
第二节 出资标的物之类型
一、中国历史上特有的类型划分
二、国外学说、立法、判例的类型划分
第三节 以现金、实物为出资之标的物
一、以现金为出资标的物的评价
二、以实物为出资标的物的评价
……
第四章 无形财产出资之理论剖析
第五章 无形财产出资的基本形式及其法律规制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本书试图借助于比较的方法、法的经济分析方法、个案研究方法,重构公司股东出资形式之立法理念,并以此为基点,展开对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研究。在将公司立法理念与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两者相互依托,有所穿插、有所侧得的论证中,本书检讨了公司的信用基础、重塑了公司的立法理念,并以此为纲,作出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的立法设计,在制度的安排上渗透着革新的公司立法理念,并隐含了对我们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立什么样的法、为何需要立这样的法等基本问题的阐释。
资产与资本曾被长期混淆使用,就法律层面而言,它们是内涵与外延不同的概念。法定资本制、资本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过多地赋予了公司注册资本债权担保的功能,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也是这一臆想和虚构的产物。为此,立法规定了较为严苛的股东出资形式。
本书剖析了净资产出资的实质,说明净资产出资不仅是所有者权益出资,而且在其出资时也伴随债的移转。
-
作者简介:
薄燕娜:山东省利津县人。1998年7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于2001年7月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在《政法论坛》、《法律适用》、《法
-
目录:
引言
一、变革公司立法理念,重构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
二、本文的命题、方法和结构
第一章 出资形式立法之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注册资本功用之重思
一、资本与资产概念析
二、注册资本相关制度的研究
三、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思考
四、注册资本提保功能的质疑
第二节 股东出资形式与公司信用基础
一、摒弃资本信用理念
二、确立资产信用理念
第三节 限制股东出资形式的悖论
一、保障债权人利益的立法选择
二、平衡股东之间利益的立法构建
第四节 变革股东出资形式立法理念
一、鼓励投资,充分利用投资资源
二、公司立法中确定效率与安全的最佳契合点
三、构筑国家强制与私法自治之间的法律界限
四、社会信用机制的构建
第二章 出资形式立法规制之比较
第一节 中国域内外规制之比较
一、选择不同模式的立法
二、区分股东责任的立法
三、对出资形式限定宽严不同的立法
第二节 近代中国规制之分析
一、清钦定商律之《公司律》
二、北洋政府之《公司条例》
三、国民政府之《公司法》
第三节 不同组织体相关规制的比较
一、合伙
二、独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章 出资标的物的选择
第一节 出资标的物之适格性
一、确定性
二、价值性
三、可兑现性
四、可流转性
第二节 出资标的物之类型
一、中国历史上特有的类型划分
二、国外学说、立法、判例的类型划分
第三节 以现金、实物为出资之标的物
一、以现金为出资标的物的评价
二、以实物为出资标的物的评价
……
第四章 无形财产出资之理论剖析
第五章 无形财产出资的基本形式及其法律规制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查看详情
-
全新
海南省海口市
平均发货14小时
成功完成率82.67%
-
全新
海南省海口市
平均发货16小时
成功完成率81.06%
-
九五品
河北省廊坊市
平均发货1小时
成功完成率99.87%
-
八五品
河南省周口市
平均发货8小时
成功完成率94.75%
-
九五品
浙江省杭州市
平均发货32小时
成功完成率81.5%
-
八五品
河南省周口市
平均发货5小时
成功完成率97.03%
-
全新
海南省海口市
平均发货16小时
成功完成率81.06%
-
九五品
河北省衡水市
平均发货17小时
成功完成率95.62%
-
八五品
安徽省阜阳市
平均发货15小时
成功完成率97.93%
-
九五品
北京市朝阳区
平均发货6小时
成功完成率97.14%
-
八五品
山东省临沂市
平均发货10小时
成功完成率97.75%
-
九品
北京市通州区
平均发货8小时
成功完成率95.86%
-
九品
北京市丰台区
平均发货10小时
成功完成率96.61%
-
九品
广东省佛山市
平均发货7小时
成功完成率94.61%
-
八五品
广东省广州市
平均发货11小时
成功完成率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