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涉公证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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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
版次: 1
ISBN: 9787510910340
定价: 6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96页
分类: 法律
154人买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涉公证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本书分为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条文内容及背景材料、《规定》条文理解与适用、典型案例、公证相关法律与规范性文件。 第一部分《规定》条文内容及背景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14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起草背景及相关说明依法规范公证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公证侵权纠纷诉讼规制的统一与完善有效统一法律适用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完善公证救济制度的重要举措第二部分《规定》条文理解与适用第一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二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法条链接)第三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四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五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法条链接)第六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七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法条链接)第三部分典型案例吴秀茹与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当事人不能单独就公证书的效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冯国萃等与冯秀清贷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复议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认定顾菊平与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上海市宝山公证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当事人没有受到损害的,不能请求赔偿黄建宇与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公证机构过错的认定刘畅与被告天津市南开区公证处、第三人邵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与倪兆阳、杨式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马秀明与天津市武清公证处公证纠纷案——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杨静红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审查义务的界定李兵成、覃仲书与北海市公证处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责任滕金荣、孙友芳与上海市闵行公证处公证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俞华新与张伟萍、王永芳、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徐红、匡家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公证行为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公证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叶春玲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侵权纠纷案——当事人申请撤销公证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部分公证相关法律与规范性文件
  • 内容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涉公证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本书分为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条文内容及背景材料、《规定》条文理解与适用、典型案例、公证相关法律与规范性文件。
  • 目录:
    第一部分《规定》条文内容及背景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14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起草背景及相关说明依法规范公证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公证侵权纠纷诉讼规制的统一与完善有效统一法律适用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完善公证救济制度的重要举措第二部分《规定》条文理解与适用第一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二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法条链接)第三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四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五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法条链接)第六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典型案例)(法条链接)第七条(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法条链接)第三部分典型案例吴秀茹与天津市河西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当事人不能单独就公证书的效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冯国萃等与冯秀清贷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复议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认定顾菊平与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上海市宝山公证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当事人没有受到损害的,不能请求赔偿黄建宇与上海市杨浦公证处公证损害责任纠纷案——公证机构过错的认定刘畅与被告天津市南开区公证处、第三人邵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与倪兆阳、杨式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马秀明与天津市武清公证处公证纠纷案——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杨静红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审查义务的界定李兵成、覃仲书与北海市公证处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责任滕金荣、孙友芳与上海市闵行公证处公证损害赔偿纠纷案——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俞华新与张伟萍、王永芳、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徐红、匡家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公证行为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公证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叶春玲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侵权纠纷案——当事人申请撤销公证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部分公证相关法律与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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