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
出版时间:
2014-04
版次:
1
ISBN:
9787562052678
定价:
32.00
装帧:
精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17页
字数:
28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10人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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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 李晓丽,女,1981年7月出生于辽宁本溪。2006年硕士毕业后进入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12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 序
引言
第一章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的概述
第一节法院证据调查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法院证据调查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涵义
第二章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大陆法系证据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英美法系的证据调查制度
第三节比较分析两大法系的证据调查制度
第三章法院证据调查的客体
第一节法院证据调查的客体是案件事实
第二节经验法则和法规
第三节职权调查事项
第四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权限范围
第一节法院依申请调查证据
第二节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第五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合理规制
第一节释明权的行使是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前提要件
第二节证据协力义务是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根据
第六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程序规范
第一节证据调查期日制度
第二节证据调查措施
第七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规范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权限
第二节规范法院证据调查行为的前提和根据
第三节规范法院证据调查行为的程序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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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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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晓丽,女,1981年7月出生于辽宁本溪。2006年硕士毕业后进入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2012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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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引言
第一章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的概述
第一节法院证据调查的概念辨析
第二节法院证据调查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涵义
第二章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大陆法系证据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英美法系的证据调查制度
第三节比较分析两大法系的证据调查制度
第三章法院证据调查的客体
第一节法院证据调查的客体是案件事实
第二节经验法则和法规
第三节职权调查事项
第四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权限范围
第一节法院依申请调查证据
第二节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第五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合理规制
第一节释明权的行使是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前提要件
第二节证据协力义务是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根据
第六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程序规范
第一节证据调查期日制度
第二节证据调查措施
第七章法院实施证据调查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规范法院实施证据调查的权限
第二节规范法院证据调查行为的前提和根据
第三节规范法院证据调查行为的程序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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