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方法论:同读者讨论国际法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等问题

法学教育方法论:同读者讨论国际法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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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2009-08
版次: 1
ISBN: 9787307072374
定价: 2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00页
字数: 28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社会文化
37人买过
  •   《法学教育方法论:同读者讨论国际法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等问题》主要以“教书育人”为主线,从大学生入学时的“自我塑造”至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论文设计与写作,及教学课程的设计、教学理论与实践的衔接等问题,以多年的教学经验与实践部门的实际,从教书、做人、做学问多角度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提供了丰实的可资借鉴的良方。   梁西,别名梁宋云,男,1924年生,湖南安化人。国际组织法专家。1953-1982年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年起执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选批准为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顾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法律顾问,湖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等职,是我国20世纪50年代大学教师中最早的兼职律师之一,曾多次出席最高人民法院与北京市法院重大涉外案件的庭审。从事法学教育50余年,曾长期主讲苏联法学、欧美刑法、国际法、国际组织法等多门法学主干课程,并从1986年起招收博士生,为新中国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国际法人才。他是国内“国际组织法”新课程的最早创设者,是国际组织法学的奠基人,对国际组织法学新体系的构建及其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国际组织法》一书被教育部指定为我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用书”。其有关国际组织的译作,对我国1971年在联合国恢复合法席位后的初期工作有实用价值,曾获国内外和联合国秘书处的赞赏。他的主要学术著作及其法学与教育思想,可参见本书“附录二”。
      宋连斌,男,1966年生,湖北蕲春人。法学博士,2001年起执教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04年起被聘为法学教授,2005年起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曾长期从事仲裁实务,现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仲裁法。先后主讲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仲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涉外民商事判裁的法律方法等课程,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执行编委、执行编辑,《北京仲裁》顾问,《商事仲裁》编委,《商事仲裁评论》编委,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ngaporeInternationalArbitrationCenter)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上海、武汉、海口、湘潭、渭南、郑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的主要著、译作及其法学与教育思想,可参见本书“附录三”。 第一讲大学生要强化“自我塑造”的意识——和法学院新同学讨论“如何读书与做人”
    第二讲关于教学方法的若干问题——和青年教师讨论“如何搞好课堂教学工作”
    第三讲改进国际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第四讲法学学位论文的设计与写作
    第五讲再议法学学位论文的设计与写作
    第六讲案例教学法评析——以国际私法教学改革为视角
    第七讲研究生学术训练的几点看法——以国际私法、仲裁法研究为例
    第八讲国际法研究应注重实证
    第九讲司法实践对我国国际私法研究的挑战
    第十讲法学方法论与冲突法特殊性的再认识——初学者如何走出冲突法的迷宫
    附录一主要中外文参考文献
    附录二梁西及其法律与教育思想评介
    附录三宋连斌及其法律与教育思想评介
  • 内容简介:
      《法学教育方法论:同读者讨论国际法研究论文写作和课堂教学等问题》主要以“教书育人”为主线,从大学生入学时的“自我塑造”至大学本科、研究生的论文设计与写作,及教学课程的设计、教学理论与实践的衔接等问题,以多年的教学经验与实践部门的实际,从教书、做人、做学问多角度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提供了丰实的可资借鉴的良方。
  • 作者简介:
      梁西,别名梁宋云,男,1924年生,湖南安化人。国际组织法专家。1953-1982年执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3年起执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选批准为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顾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法律顾问,湖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等职,是我国20世纪50年代大学教师中最早的兼职律师之一,曾多次出席最高人民法院与北京市法院重大涉外案件的庭审。从事法学教育50余年,曾长期主讲苏联法学、欧美刑法、国际法、国际组织法等多门法学主干课程,并从1986年起招收博士生,为新中国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国际法人才。他是国内“国际组织法”新课程的最早创设者,是国际组织法学的奠基人,对国际组织法学新体系的构建及其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国际组织法》一书被教育部指定为我国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用书”。其有关国际组织的译作,对我国1971年在联合国恢复合法席位后的初期工作有实用价值,曾获国内外和联合国秘书处的赞赏。他的主要学术著作及其法学与教育思想,可参见本书“附录二”。
      宋连斌,男,1966年生,湖北蕲春人。法学博士,2001年起执教于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04年起被聘为法学教授,2005年起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曾长期从事仲裁实务,现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仲裁法。先后主讲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仲裁法、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涉外民商事判裁的法律方法等课程,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执行编委、执行编辑,《北京仲裁》顾问,《商事仲裁》编委,《商事仲裁评论》编委,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ngaporeInternationalArbitrationCenter)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上海、武汉、海口、湘潭、渭南、郑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的主要著、译作及其法学与教育思想,可参见本书“附录三”。
  • 目录:
    第一讲大学生要强化“自我塑造”的意识——和法学院新同学讨论“如何读书与做人”
    第二讲关于教学方法的若干问题——和青年教师讨论“如何搞好课堂教学工作”
    第三讲改进国际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第四讲法学学位论文的设计与写作
    第五讲再议法学学位论文的设计与写作
    第六讲案例教学法评析——以国际私法教学改革为视角
    第七讲研究生学术训练的几点看法——以国际私法、仲裁法研究为例
    第八讲国际法研究应注重实证
    第九讲司法实践对我国国际私法研究的挑战
    第十讲法学方法论与冲突法特殊性的再认识——初学者如何走出冲突法的迷宫
    附录一主要中外文参考文献
    附录二梁西及其法律与教育思想评介
    附录三宋连斌及其法律与教育思想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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