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
出版时间:
2009-10
版次:
1
ISBN:
9787511800282
定价:
4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432页
字数:
389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立足于中国当代行政法的背景,对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做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在论证上具有浓厚的法理学色彩。这有助于深化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也足以与法理学和其他部门法展开对话。书中对司法运作现实的描述,特别是行政诉讼撤诉和请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展和正当程序原则的运用,以及公众意见对司法判决的影响,也是比较难得的法社会学研究作品。书中对问题的讨论,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将宏大叙述转化为具体个案的深入深讨,加上作者流畅而富有激情的文字,使全书可读性较强。 何海波,1971年生,浙江天台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家乡司法局从事普法,兼做律师(1992-96年),曾任教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2001-05年);曾经就读于英国杜伦大学(universityofDurham,2003-04年),访学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2007-08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旁涉宪法和法理。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教材数种,出版有《法治的脚步声:中国行政法大事记1978-2004》、《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英国话题》。 导言
一问题和进路:行政判决的合法性
二分析框架: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
三结构安排和概念辨析
第一章形式法治的建构逻辑
第一节行政法治的基本信条
一有法可依、职权法定
二有法必依、唯法是从
三违法必究、依法解决
第二节我国形式法治的运作体制
一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
三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督体制
第三节形式法治下的“法”概念
一“法”概念在当代中国的演变
二为什么“法律是制定出来的”?
三“哪个级别的规定才叫法?”
四为什么国务院“通知”不是法?
结语:形式法治的成就和局限
第二章法治理想下的司法困境
第一节行政诉讼撤诉考
一撤诉审查制度与现实的落差
二原告、被告与法院的博弈
三在上级法院与地方政府之间
四行政诉讼的“协调转向”
五小结
第二节行政诉讼请示考
一应当请示的情形
二请示,还是不请示
三逐级请示与层层截留
四最高法院对请示的处理
五小结
结语:呼吁一个独立、权威的司法
第三章司法能动主义的暗流
第一节扩张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98条”符合立法原意吗?
二“98条”以前的个别扩张
三学界的推动和支持
四法官的行动逻辑
五小结
第二节晨光初现的正当程序原则
一“法定程序”及其初步实践
二田永案件中一笔带过的程序论据
三刘燕文案件中的激烈争辩
四“正当程序”写入判决书
五正当程序原则的未来
六小结
结语:对实质法治的诘问
第四章实质法治下的法与合法性
第一节作为合法性命题的法
一司法判决所适用的法
二合法性命题的情境性和可争性
三自然法、“实际的法”和软法
第二节建立统一的合法性概念
一合法性之外的合理性?
二合法性之上的合宪性?
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三节重构合法性审查的根据
一现有合法性审查根据的混乱
二中国法官的偏好与外国法律的归纳
三司法审查根据的重构
四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的内容
五结论
第四节法律的孪生概念“权利”:一个附论
一作为起诉条件的“合法权益”
二“特权”、“反射利益”和宪法权利
三权利是值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利益
第五章作为论据的法律渊源
第一节重新探讨法律渊源的性质
一法律渊源作为“依据”的缺陷
二法律渊源性质的重新探讨
三作为论据的法律渊源
第二节行政法的成文法源
一宪法的司法适用
二国际条约、公约的适用方式
三法律解释文件
四其他规范性文件
五与制定法有关的背景材料
第三节行政法的一般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性质
二行政法一般原则举要
三行政法原则的运用:以田永案件为例
第四节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一先例、惯例和习惯
二学说、政策与道德
三比较法
结语:法律渊源论证的不确定性
第六章作为方法的价值衡量
第一节价值衡量的实践运用:以举证责任分配为例
一“依法认定”的困窘
二寻求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努力
三价值衡量的运用:兼评沈岿博士的“个性化研究”
四价值衡量方法的再次运用:兼评“桑本谦公式”
五小结
第二节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
一“正当程序”有法律根据吗?
二程序公正的效益和成本
三法律的形式价值和实质价值
第三节价值衡量的一般原理
一价值衡量的适用场合
二法治的实质价值和形式价值
三价值权衡与“底线公正”
结语:价值衡量的价值与危机
第七章作为策略的司法尊让
第一节行政裁量:来自温斯伯里原则的告诫
一温斯伯里不合理性原则的诞生
二从理性原则到比例原则的历程
三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区别:史密斯案的检验
四小结
第二节事实认定:环球照相公司案件的启示
一环球照相公司案件基本案情
二“实质性证据”标准:法院与行政机构
三“全面考虑案件记录”:行政机构与审查官
四“在罕见情况下”:最高法院与上诉法院
五小结
结语:司法尊让的限度
第八章作为合法性基础的法律共识
第一节从独自到共识
一从法律解释到法律议论
二通过共识获得合法
三中国的困惑
第二节法律共同体及其共识
一法律共同体的范围
二法律共同体的结构
三法律共同体的意见
第三节公众意见与司法判决
一研究方法与材料
二公众关注的案件
三公众的了解和表达
四公众意见的效果
五小结
第四节法律的阳光广场
一司法过程的公众参与
二判决理由回应公共议论
结语:不只是一个法治的乌托邦
结论
一重申司法判决的合法性命题
二寻求司法判决的实质合法性
三实质法治的针对性和普适性
附录:本书作者与本书主题相关的著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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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实质法治: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立足于中国当代行政法的背景,对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做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在论证上具有浓厚的法理学色彩。这有助于深化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也足以与法理学和其他部门法展开对话。书中对司法运作现实的描述,特别是行政诉讼撤诉和请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展和正当程序原则的运用,以及公众意见对司法判决的影响,也是比较难得的法社会学研究作品。书中对问题的讨论,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将宏大叙述转化为具体个案的深入深讨,加上作者流畅而富有激情的文字,使全书可读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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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海波,1971年生,浙江天台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家乡司法局从事普法,兼做律师(1992-96年),曾任教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2001-05年);曾经就读于英国杜伦大学(universityofDurham,2003-04年),访学于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2007-08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旁涉宪法和法理。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教材数种,出版有《法治的脚步声:中国行政法大事记1978-2004》、《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英国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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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一问题和进路:行政判决的合法性
二分析框架: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
三结构安排和概念辨析
第一章形式法治的建构逻辑
第一节行政法治的基本信条
一有法可依、职权法定
二有法必依、唯法是从
三违法必究、依法解决
第二节我国形式法治的运作体制
一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
三我国现行的法律监督体制
第三节形式法治下的“法”概念
一“法”概念在当代中国的演变
二为什么“法律是制定出来的”?
三“哪个级别的规定才叫法?”
四为什么国务院“通知”不是法?
结语:形式法治的成就和局限
第二章法治理想下的司法困境
第一节行政诉讼撤诉考
一撤诉审查制度与现实的落差
二原告、被告与法院的博弈
三在上级法院与地方政府之间
四行政诉讼的“协调转向”
五小结
第二节行政诉讼请示考
一应当请示的情形
二请示,还是不请示
三逐级请示与层层截留
四最高法院对请示的处理
五小结
结语:呼吁一个独立、权威的司法
第三章司法能动主义的暗流
第一节扩张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98条”符合立法原意吗?
二“98条”以前的个别扩张
三学界的推动和支持
四法官的行动逻辑
五小结
第二节晨光初现的正当程序原则
一“法定程序”及其初步实践
二田永案件中一笔带过的程序论据
三刘燕文案件中的激烈争辩
四“正当程序”写入判决书
五正当程序原则的未来
六小结
结语:对实质法治的诘问
第四章实质法治下的法与合法性
第一节作为合法性命题的法
一司法判决所适用的法
二合法性命题的情境性和可争性
三自然法、“实际的法”和软法
第二节建立统一的合法性概念
一合法性之外的合理性?
二合法性之上的合宪性?
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三节重构合法性审查的根据
一现有合法性审查根据的混乱
二中国法官的偏好与外国法律的归纳
三司法审查根据的重构
四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的内容
五结论
第四节法律的孪生概念“权利”:一个附论
一作为起诉条件的“合法权益”
二“特权”、“反射利益”和宪法权利
三权利是值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利益
第五章作为论据的法律渊源
第一节重新探讨法律渊源的性质
一法律渊源作为“依据”的缺陷
二法律渊源性质的重新探讨
三作为论据的法律渊源
第二节行政法的成文法源
一宪法的司法适用
二国际条约、公约的适用方式
三法律解释文件
四其他规范性文件
五与制定法有关的背景材料
第三节行政法的一般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性质
二行政法一般原则举要
三行政法原则的运用:以田永案件为例
第四节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一先例、惯例和习惯
二学说、政策与道德
三比较法
结语:法律渊源论证的不确定性
第六章作为方法的价值衡量
第一节价值衡量的实践运用:以举证责任分配为例
一“依法认定”的困窘
二寻求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努力
三价值衡量的运用:兼评沈岿博士的“个性化研究”
四价值衡量方法的再次运用:兼评“桑本谦公式”
五小结
第二节正当程序原则的正当性
一“正当程序”有法律根据吗?
二程序公正的效益和成本
三法律的形式价值和实质价值
第三节价值衡量的一般原理
一价值衡量的适用场合
二法治的实质价值和形式价值
三价值权衡与“底线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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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理性原则到比例原则的历程
三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区别:史密斯案的检验
四小结
第二节事实认定:环球照相公司案件的启示
一环球照相公司案件基本案情
二“实质性证据”标准:法院与行政机构
三“全面考虑案件记录”:行政机构与审查官
四“在罕见情况下”:最高法院与上诉法院
五小结
结语:司法尊让的限度
第八章作为合法性基础的法律共识
第一节从独自到共识
一从法律解释到法律议论
二通过共识获得合法
三中国的困惑
第二节法律共同体及其共识
一法律共同体的范围
二法律共同体的结构
三法律共同体的意见
第三节公众意见与司法判决
一研究方法与材料
二公众关注的案件
三公众的了解和表达
四公众意见的效果
五小结
第四节法律的阳光广场
一司法过程的公众参与
二判决理由回应公共议论
结语:不只是一个法治的乌托邦
结论
一重申司法判决的合法性命题
二寻求司法判决的实质合法性
三实质法治的针对性和普适性
附录:本书作者与本书主题相关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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