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分享
扫描下方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作者:
2009-11
版次: 1
ISBN: 9787301162378
定价: 2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55页
字数: 278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26人买过
  •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作者从《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4款出发,着眼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基于规范分析方法,对德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宪法诉讼以及国家责任等制度进行了探讨,全景式地展示了一名中国学者眼中的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在我国法学界意识到法学应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法律适用论)研究,并开始探索规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法学教材写作风格之际,《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无疑提供了一份良好的样本。虽然这是一本纯粹介绍德国法的著作,但从题目、素材和内容的选择以及结构的安排方面,都显露了《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的中国法视角和中国问题意识。不仅使国内学界得以了解德国相关制度,还为我国建构和整合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体系的努力提供了一个参照系。   刘飞,1971年出生,湖南人。1996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03年获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2004年起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行政法研究所兼职研究人员。著有《司法权对行政权之控制系中国行政法发展之动力:中德比较研究》(德文2003年版),译有奥托·迈耶著《德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和施莱希、科里奥特著《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地位、程序与裁判》(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撰写过若干篇论文。 第一章导论:《基本法》第19条第4款之评述
    一、引言
    二、第19条第4款在《基本法》中的地位
    三、第4款在第19条中的地位
    四、第19条第4款之规范内涵

    第二章行政复议制度
    第一节制度定位
    一、行政复议之宪法定位
    二、第19条第4款与行政复议之间的关系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
    四、行政复议与诉讼外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容
    一、规范基础与适用范围
    二、实体决定条件
    三、理由具备性
    四、提出复议申请的效力

    第三章行政诉讼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公法体系中的行政诉讼
    二、行政法院的历史发展
    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法框架
    四、程序基本原则
    第二节行政法院的组成及其独立性
    一、行政法院的组织结构
    二、行政法院内部的审判组织
    三、行政法官
    四、行政法院的独立性
    第三节受案范围
    一、受案范围的确定模式
    二、界定受案范围的重要案例
    三、权力分立原则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管辖
    一、事务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指定管辖
    第五节证据
    一、证据类型
    二、举证责任
    第六节诉讼类型
    一、主要的诉讼类型
    二、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
    三、对诉讼类型制度的反思
    四、反诉
    第七节主要审查内容
    一、审查实体裁判条件和理由具备性
    二、主要诉讼类型的“特殊”审查内容
    第八节暂时法律保护制度
    一、概述
    二、第80条确立“停止执行”的原因
    三、第80条的具体内容
    四、暂时命令
    五、结语
    第九节裁判形式
    一、判决
    二、裁定
    三、法院裁决
    四、在不作出实体决定情况下的诉讼终结
    第十节上诉程序
    一、上诉程序及相关制度概述
    二、普通上诉
    三、法律审上诉
    四、抗告
    第十一节执行
    一、执行的一般性条件
    二、针对公权力主体的执行
    三、由公权力主体执行
    四、执行反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第四章宪法诉讼制度
    第一节宪法法院之地位
    一、宪法法院之起源
    二、宪法诉讼与第19条第4款的关系
    三、宪法诉讼的类型与分类
    第二节通过宪法法院提供的公民权利救济
    一、规范依据
    二、针对法院裁判的权利救济
    三、针对行政权的权利救济
    四、针对立法权的权利救济

    第五章国家责任制度
    第一节国家责任概述
    一、国家责任法的概念与规范基础
    二、国家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区别
    三、国家责任法的责任分类
    第二节职务责任
    一、职务责任的发畏历史
    二、赔偿请求权的构成
    三、国家责任的排除
    四、欧洲法上的职务责任
    第三节公法上的补偿请求权
    一、公法上的补偿请求权概述
    二、对于财产损害的补偿
    三、牺牲请求权
    四、警察与秩序法上的国家责任
    第四节公法上的返还请求权
    第五节后果清除请求权
    第六节公法性债务关系中的赔偿请求权
    一、公法上的保管
    二、公法上的无因管理
    三、行政合同
    四、其他情况
    第七节改革动议

    结语
    一、初步结论
    二、未来之课题
    附录法规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议事规程

    外二篇
    德国法学教育比较分析——以科隆大学为例
    一、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
    二、研究生阶段
    三、比较分析的建议性结论
    德国传统法学教育中的案例分析教学综述——以拜恩州奥古斯堡大学为例
    一、德国法学教育概况
    二、“法律意见书”和“案例分析步骤”
    三、法学院的教学方式
    四、拜恩州法学教学和考试改革
    五、案例分析举例
    参考文献目录
  • 内容简介: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作者从《德国基本法》第19条第4款出发,着眼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基于规范分析方法,对德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宪法诉讼以及国家责任等制度进行了探讨,全景式地展示了一名中国学者眼中的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在我国法学界意识到法学应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法律适用论)研究,并开始探索规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法学教材写作风格之际,《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无疑提供了一份良好的样本。虽然这是一本纯粹介绍德国法的著作,但从题目、素材和内容的选择以及结构的安排方面,都显露了《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的中国法视角和中国问题意识。不仅使国内学界得以了解德国相关制度,还为我国建构和整合公法权利救济制度体系的努力提供了一个参照系。
  • 作者简介:
      刘飞,1971年出生,湖南人。1996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03年获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2004年起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行政法研究所兼职研究人员。著有《司法权对行政权之控制系中国行政法发展之动力:中德比较研究》(德文2003年版),译有奥托·迈耶著《德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和施莱希、科里奥特著《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地位、程序与裁判》(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撰写过若干篇论文。
  • 目录:
    第一章导论:《基本法》第19条第4款之评述
    一、引言
    二、第19条第4款在《基本法》中的地位
    三、第4款在第19条中的地位
    四、第19条第4款之规范内涵

    第二章行政复议制度
    第一节制度定位
    一、行政复议之宪法定位
    二、第19条第4款与行政复议之间的关系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
    四、行政复议与诉讼外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容
    一、规范基础与适用范围
    二、实体决定条件
    三、理由具备性
    四、提出复议申请的效力

    第三章行政诉讼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公法体系中的行政诉讼
    二、行政法院的历史发展
    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宪法框架
    四、程序基本原则
    第二节行政法院的组成及其独立性
    一、行政法院的组织结构
    二、行政法院内部的审判组织
    三、行政法官
    四、行政法院的独立性
    第三节受案范围
    一、受案范围的确定模式
    二、界定受案范围的重要案例
    三、权力分立原则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管辖
    一、事务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指定管辖
    第五节证据
    一、证据类型
    二、举证责任
    第六节诉讼类型
    一、主要的诉讼类型
    二、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
    三、对诉讼类型制度的反思
    四、反诉
    第七节主要审查内容
    一、审查实体裁判条件和理由具备性
    二、主要诉讼类型的“特殊”审查内容
    第八节暂时法律保护制度
    一、概述
    二、第80条确立“停止执行”的原因
    三、第80条的具体内容
    四、暂时命令
    五、结语
    第九节裁判形式
    一、判决
    二、裁定
    三、法院裁决
    四、在不作出实体决定情况下的诉讼终结
    第十节上诉程序
    一、上诉程序及相关制度概述
    二、普通上诉
    三、法律审上诉
    四、抗告
    第十一节执行
    一、执行的一般性条件
    二、针对公权力主体的执行
    三、由公权力主体执行
    四、执行反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

    第四章宪法诉讼制度
    第一节宪法法院之地位
    一、宪法法院之起源
    二、宪法诉讼与第19条第4款的关系
    三、宪法诉讼的类型与分类
    第二节通过宪法法院提供的公民权利救济
    一、规范依据
    二、针对法院裁判的权利救济
    三、针对行政权的权利救济
    四、针对立法权的权利救济

    第五章国家责任制度
    第一节国家责任概述
    一、国家责任法的概念与规范基础
    二、国家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区别
    三、国家责任法的责任分类
    第二节职务责任
    一、职务责任的发畏历史
    二、赔偿请求权的构成
    三、国家责任的排除
    四、欧洲法上的职务责任
    第三节公法上的补偿请求权
    一、公法上的补偿请求权概述
    二、对于财产损害的补偿
    三、牺牲请求权
    四、警察与秩序法上的国家责任
    第四节公法上的返还请求权
    第五节后果清除请求权
    第六节公法性债务关系中的赔偿请求权
    一、公法上的保管
    二、公法上的无因管理
    三、行政合同
    四、其他情况
    第七节改革动议

    结语
    一、初步结论
    二、未来之课题
    附录法规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议事规程

    外二篇
    德国法学教育比较分析——以科隆大学为例
    一、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
    二、研究生阶段
    三、比较分析的建议性结论
    德国传统法学教育中的案例分析教学综述——以拜恩州奥古斯堡大学为例
    一、德国法学教育概况
    二、“法律意见书”和“案例分析步骤”
    三、法学院的教学方式
    四、拜恩州法学教学和考试改革
    五、案例分析举例
    参考文献目录
查看详情
12
相关图书 / 更多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民法导论:总则(第十七版)(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德) 欧根·克伦钦格 著,安晋城 译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民法导论:物权法(第十七版)(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德)欧根·克伦钦格 著,安晋城 译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知识分子批判
(德) 胡果·巴尔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比较法学研究:历史与方法论
朱淑丽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消费者保护法 法律人进阶译丛法学拓展系列
(德)克里斯蒂安·亚历山大博士(Prof. Dr. Christian Alexander) 著, 姜龙 译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双系统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
秦一禾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教育质量保障
本社编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政党体制的变迁(1990-2021)
伍慧萍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公法史导论(16—21世纪)(德国公法译丛)
(德)米歇尔·施托莱斯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民法导论:债法(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
(德)欧根·克伦钦格 著,安晋城 译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第15版)德国大学生青眯的刑诉法教科书 德国刑事法译丛系列
萨比娜·斯沃博达 著;程捷 译;维尔纳·薄逸克
德国公法权利救济制度
德国国家教育报告(2006)
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