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

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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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05-12
版次: 1
ISBN: 9787300060071
定价: 32.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46页
字数: 374千字
分类: 法律
  • 环境权理论自提出以来毁誉参半,焦点集中在其能否成为一项可诉性权利,或者说环境权能否类型化、具体化。《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从民法角度完成了环境权类型化与具体化的基本构想,以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从环境权的人权属性以及对人权的全面保障需要出发,论证了环境权与民事权利的沟通与协调关系,阐明了时代发展对协同性法律规范的迫切需求;结合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可能是而且应该是“绿色民法典”的观点,就民法典中的人性基础、环境物权制度、环境合同制度、环境人格权制度、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环境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证,为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及相关制度摄入中国物权法及民法典的制定中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为突破部门法局限、创新法学研究方法,建立环境法与民法理论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提供了全新思维。 吕忠梅,女,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教授、环境资源法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农工党湖北省委副主委、湖北省青联副主席、湖北省政协第八届常委、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经团联理事。
    吕忠梅教授长期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了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近二十项。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九五”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的更新,教育部“九五”重点项目——“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研究”等五项。近年来,发表科研成果近500万字。其主要著作有:《环境法》、《环境资源法》、《国际环境法》、《中国自然环境保护基本问题》、《大气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环境行政法与环境行政诉讼》、《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环境法的新视野》等二十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环境科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主要有:《论环境物权》、《环境权力与权利的重构》、《论公民环境权》、《论环境法的性质》、《论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保险》、《论经济法的边缘》、《论独立的中国经济法》等,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转载;多次主编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主要有:司法部“九五”规划教材——《环境法》(该教材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法学教育重点教材),高等法学教材——《环境资源法学》、法学高等成人教育教材——《环境资源法》,全国司法学校规划教材——《环境法学》,法学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等。曾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司法部“八五”优秀论文奖,司法部96-97年度优秀论文奖,司法部“九五”优秀论文奖、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十五项。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获得“司法部教书育人奖”。 导论
    第一章环境权的理念
    第一节环境权理念的变迁
    第二节环境资源与环境权
    第三节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第二章反思环境权理论
    第一节对环境权理论的检讨
    第二节环境权的民法保障

    第三章环境权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英美法上的环境权宪章--公共信托理论
    第二节大陆法系国家环境权民法保护理论
    第三节独立形态的权利组合:一种新思路

    第四章从理性经济人到生态理性经济人:环境权主体的人性预设
    第一节“经济人”假设与民法
    第二节剖析“经济人”假设
    第三节预设“生态理性经济人”

    第五章从单一价值到多元价值:环境物权制度
    第一节物权法的生态化与环境物权
    第二节环境使用权
    第三节环境保护相邻权
    第四节不动产物权法的“绿化”

    第六章从自由到公平:环境合同制度
    第一节合同的演变与环境合同
    第二节环境合同制度的构架
    第三节环境合同制度的具体设想
    第四节环境合同制度的具体类型

    第七章从社会人格到自然人格:环境人格权制度
    第一节法律人格观念的变迁
    第二节环境人格权
    第三节环境人格权制度的构建

    第八章从过错到无过错:环境侵权责任制度
    第一节环境侵权行为及环境民事责任
    第二节无过错责任
    第三节反思中国环境侵权责任制度
    第四节构建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

    第九章从一般到特殊:环境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环境民事权利的司法救济
    第二节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第三节因果关系推定
    第四节环境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结语
    第一节中国民法典的生态化
    第二节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环境权理论自提出以来毁誉参半,焦点集中在其能否成为一项可诉性权利,或者说环境权能否类型化、具体化。《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从民法角度完成了环境权类型化与具体化的基本构想,以作为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从环境权的人权属性以及对人权的全面保障需要出发,论证了环境权与民事权利的沟通与协调关系,阐明了时代发展对协同性法律规范的迫切需求;结合中国民法典的制定,提出了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可能是而且应该是“绿色民法典”的观点,就民法典中的人性基础、环境物权制度、环境合同制度、环境人格权制度、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环境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证,为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及相关制度摄入中国物权法及民法典的制定中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为突破部门法局限、创新法学研究方法,建立环境法与民法理论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提供了全新思维。
  • 作者简介:
    吕忠梅,女,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教授、环境资源法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农工党湖北省委副主委、湖北省青联副主席、湖北省政协第八届常委、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经团联理事。
    吕忠梅教授长期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承担了国家级、部省级科研项目近二十项。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九五”项目——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的更新,教育部“九五”重点项目——“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研究”等五项。近年来,发表科研成果近500万字。其主要著作有:《环境法》、《环境资源法》、《国际环境法》、《中国自然环境保护基本问题》、《大气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环境行政法与环境行政诉讼》、《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环境法的新视野》等二十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环境科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主要有:《论环境物权》、《环境权力与权利的重构》、《论公民环境权》、《论环境法的性质》、《论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的保险》、《论经济法的边缘》、《论独立的中国经济法》等,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转载;多次主编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主要有:司法部“九五”规划教材——《环境法》(该教材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法学教育重点教材),高等法学教材——《环境资源法学》、法学高等成人教育教材——《环境资源法》,全国司法学校规划教材——《环境法学》,法学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等。曾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司法部“八五”优秀论文奖,司法部96-97年度优秀论文奖,司法部“九五”优秀论文奖、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十五项。199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带头人,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获得“司法部教书育人奖”。
  • 目录:
    导论
    第一章环境权的理念
    第一节环境权理念的变迁
    第二节环境资源与环境权
    第三节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第二章反思环境权理论
    第一节对环境权理论的检讨
    第二节环境权的民法保障

    第三章环境权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英美法上的环境权宪章--公共信托理论
    第二节大陆法系国家环境权民法保护理论
    第三节独立形态的权利组合:一种新思路

    第四章从理性经济人到生态理性经济人:环境权主体的人性预设
    第一节“经济人”假设与民法
    第二节剖析“经济人”假设
    第三节预设“生态理性经济人”

    第五章从单一价值到多元价值:环境物权制度
    第一节物权法的生态化与环境物权
    第二节环境使用权
    第三节环境保护相邻权
    第四节不动产物权法的“绿化”

    第六章从自由到公平:环境合同制度
    第一节合同的演变与环境合同
    第二节环境合同制度的构架
    第三节环境合同制度的具体设想
    第四节环境合同制度的具体类型

    第七章从社会人格到自然人格:环境人格权制度
    第一节法律人格观念的变迁
    第二节环境人格权
    第三节环境人格权制度的构建

    第八章从过错到无过错:环境侵权责任制度
    第一节环境侵权行为及环境民事责任
    第二节无过错责任
    第三节反思中国环境侵权责任制度
    第四节构建中国环境侵权责任法

    第九章从一般到特殊:环境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环境民事权利的司法救济
    第二节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第三节因果关系推定
    第四节环境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结语
    第一节中国民法典的生态化
    第二节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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