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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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
版次: 1
ISBN: 9787509305379
定价: 24.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90页
字数: 203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丛书: 高端释法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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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是残疾人保障法的权威读本,供读者阅读受益。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以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观念已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中国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的根本目的,更应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残疾人定义】
    第三条【残疾人权利】
    第四条【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
    第五条【经费保障】
    第六条【保障残疾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第七条【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
    第八条【残联组织】
    第九条【对残疾人的扶养义务】
    第十条【残疾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残疾预防工作】
    第十二条【对残疾军人等的特别保障】
    第十三条【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助残日】

    第二章康复
    第十五条【康复服务】
    第十六条【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十七条【举办康复机构】
    第十八条【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
    第十九条【培养康复专业人才】
    第二十条【残疾人辅助器具】

    第三章教育
    第二十一条【残疾人的教育权利】
    第二十二条【残疾人教育方针】
    第二十三条【实施残疾人教育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普通教育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特殊教育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八条【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
    第二十九条【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三十条【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方针】
    第三十二条【集中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四条【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第三十五条【扶持农村残疾人的生产劳动】
    第三十六条【扶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措施】
    第三十七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就业的服务】
    第三十八条【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第三十九条【对残疾职工的技术培训】
    第四十条【不得强迫残疾人劳动】

    第五章文化生活
    第四十一条【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权利】
    第四十二条【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鼓励残疾人进行创造性劳动】
    第四十五条【倡导助残的社会风尚】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四十六条【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八条【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
    第四十九条【对残疾人的供养】
    第五十条【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给予便利和优惠】
    第五十一条【鼓励和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二条【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第五十四条【信息交流无障碍】
    第五十五条【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五十六条【为残疾人选举提供便利】
    第五十七条【无障碍辅助设备的研制和开发】
    第五十八条【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组织的维权职责】
    第六十条【残疾人权益受侵害的救济渠道】
    第六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损害残疾人人格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有关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歧视残疾人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违反无障碍设施管理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综合性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08年4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2008年3月28日)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6月4日)
    残疾人教育条例
    (1994年8月23日)
    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7年2月25日)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
    (1995年9月1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政策的通知
    (2007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
    救助的规定
    (2005年4月5日)
  •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是残疾人保障法的权威读本,供读者阅读受益。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以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观念已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中国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建设的根本目的,更应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残疾人定义】
    第三条【残疾人权利】
    第四条【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
    第五条【经费保障】
    第六条【保障残疾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第七条【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
    第八条【残联组织】
    第九条【对残疾人的扶养义务】
    第十条【残疾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残疾预防工作】
    第十二条【对残疾军人等的特别保障】
    第十三条【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助残日】

    第二章康复
    第十五条【康复服务】
    第十六条【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十七条【举办康复机构】
    第十八条【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
    第十九条【培养康复专业人才】
    第二十条【残疾人辅助器具】

    第三章教育
    第二十一条【残疾人的教育权利】
    第二十二条【残疾人教育方针】
    第二十三条【实施残疾人教育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普通教育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特殊教育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八条【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
    第二十九条【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三十条【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方针】
    第三十二条【集中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四条【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第三十五条【扶持农村残疾人的生产劳动】
    第三十六条【扶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措施】
    第三十七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残疾人就业的服务】
    第三十八条【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第三十九条【对残疾职工的技术培训】
    第四十条【不得强迫残疾人劳动】

    第五章文化生活
    第四十一条【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权利】
    第四十二条【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鼓励残疾人进行创造性劳动】
    第四十五条【倡导助残的社会风尚】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四十六条【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八条【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
    第四十九条【对残疾人的供养】
    第五十条【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给予便利和优惠】
    第五十一条【鼓励和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二条【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第五十四条【信息交流无障碍】
    第五十五条【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第五十六条【为残疾人选举提供便利】
    第五十七条【无障碍辅助设备的研制和开发】
    第五十八条【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组织的维权职责】
    第六十条【残疾人权益受侵害的救济渠道】
    第六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损害残疾人人格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有关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歧视残疾人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违反无障碍设施管理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综合性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08年4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2008年3月28日)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6月4日)
    残疾人教育条例
    (1994年8月23日)
    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7年2月25日)
    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
    (1995年9月1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政策的通知
    (2007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
    (2007年6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
    救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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