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现代化视野中的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

法制现代化视野中的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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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2-01
版次: 1
ISBN: 9787511824578
定价: 34.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65页
字数: 295千字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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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现代化视野中的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从法制现代化研究的视角,以清末南京地区官契、执照、票证等房地产契证作为分析范本,并通过与其他地区或城市(如上海、北京、天津、四川等地)房地产契证的对比剖析,分析研究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城市近代化及法律现代化的关系,分析房地产契证及其房地产规范化管理中的二元结构,发现官方和民间在房地产管理活动的互动作用,及其这种作用所显现的法律执行的实效。 序
    前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资料与方法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一章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结构与特点
    第一节房地产契证的性质与种类
    一、房地产契证的性质
    二、南京地区房地产契证的种类
    第二节契约的书面结构及现实指向
    一、契约的书面结构
    二、契约的作用
    三、契约的现实指向
    第三节执照:类型与作用
    一、执照的类型
    二、执照的作用
    第四节契证中的其他票证
    一、类型
    二、实际使用及作用
    第五节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特点
    一、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形成于清初
    二、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内容曰趋丰富
    三、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种类增多
    四、专门管理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清末房地产契证的管理
    第一节清末房地产契证的管理者:官府
    一、房地产契证管理体系
    二、实际运行中的二元结构
    第二节房地产税收管理
    一、契税管理
    二、其他税费管理
    第三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特征
    一、旗租
    二、永租
    第四节房地产契证管理的参与者
    一、官牙的作用
    二、中人:代表的公信力
    三、亲邻:契证产权的见证人
    四、地甲:半官方性质的见证
    五、契约参与者的地位
    第五节民间习惯与房地产设典
    一、对房地产典权的法律规制
    二、习惯的强大力量:官府在典权管理上的失控

    第三章社会转型与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
    第一节《大清律例》与房地产契证制度
    一、大清律的规定与作用
    二、例及其他规范的影响
    第二节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
    一、清末法律转型中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二、《大清民律草案》:物权法律制度的现代转型
    第三节社会转型与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的缓慢变革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房地产法律制度缺乏根本改变
    二、改革中的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的背离

    第四章房地产契证制度在清末社会的作用
    第一节房地产契证与国家对财产权的确认
    一、房地产契证对所有权和财产流转关系的确认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强化手段:官契及契尾对房地产权利的影响
    第二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与社会生活的维系
    一、房地产契证的法律效力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二、房地产契证对社会生活变化与法律变革的回应
    三、房地产契证的多样化与地域性
    第三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
    一、近代市镇、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契证制度的互动发展
    二、房地产契证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习惯与外来影响的博弈

    第五章变与不变: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研究的启示
    第一节立法环境的根本性变革
    一、变法与清末社会主流意识变化
    二、立法、法典化与习惯的保留
    第二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保留传统的私权体系
    一、基本不变的房地产契证制度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依然延续
    第三节变化:契约自由及其限制
    一、契约当事人的逐步变化
    二、契约当事人与其他交易活动参与者的关系
    三、限制:政府的干预
    第四节房地产契证制度的历史传承
    一、契约的效力
    二、当事人信赖“登记”
    三、房地产契证:产权保障的标志
    第五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与信用:现代话语分析
    一、契证的法律性与公示性
    二、房地产契证与信用意识
    三、房地产契证与信用保证
    四、房地产交易与第三方(尤其是官府)信用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法制现代化视野中的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从法制现代化研究的视角,以清末南京地区官契、执照、票证等房地产契证作为分析范本,并通过与其他地区或城市(如上海、北京、天津、四川等地)房地产契证的对比剖析,分析研究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城市近代化及法律现代化的关系,分析房地产契证及其房地产规范化管理中的二元结构,发现官方和民间在房地产管理活动的互动作用,及其这种作用所显现的法律执行的实效。
  • 目录:

    前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资料与方法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一章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结构与特点
    第一节房地产契证的性质与种类
    一、房地产契证的性质
    二、南京地区房地产契证的种类
    第二节契约的书面结构及现实指向
    一、契约的书面结构
    二、契约的作用
    三、契约的现实指向
    第三节执照:类型与作用
    一、执照的类型
    二、执照的作用
    第四节契证中的其他票证
    一、类型
    二、实际使用及作用
    第五节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特点
    一、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形成于清初
    二、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内容曰趋丰富
    三、清末南京房地产契证种类增多
    四、专门管理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清末房地产契证的管理
    第一节清末房地产契证的管理者:官府
    一、房地产契证管理体系
    二、实际运行中的二元结构
    第二节房地产税收管理
    一、契税管理
    二、其他税费管理
    第三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特征
    一、旗租
    二、永租
    第四节房地产契证管理的参与者
    一、官牙的作用
    二、中人:代表的公信力
    三、亲邻:契证产权的见证人
    四、地甲:半官方性质的见证
    五、契约参与者的地位
    第五节民间习惯与房地产设典
    一、对房地产典权的法律规制
    二、习惯的强大力量:官府在典权管理上的失控

    第三章社会转型与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
    第一节《大清律例》与房地产契证制度
    一、大清律的规定与作用
    二、例及其他规范的影响
    第二节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
    一、清末法律转型中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二、《大清民律草案》:物权法律制度的现代转型
    第三节社会转型与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的缓慢变革
    一、社会转型时期的房地产法律制度缺乏根本改变
    二、改革中的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的背离

    第四章房地产契证制度在清末社会的作用
    第一节房地产契证与国家对财产权的确认
    一、房地产契证对所有权和财产流转关系的确认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强化手段:官契及契尾对房地产权利的影响
    第二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与社会生活的维系
    一、房地产契证的法律效力与社会稳定之关系
    二、房地产契证对社会生活变化与法律变革的回应
    三、房地产契证的多样化与地域性
    第三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
    一、近代市镇、房地产业与房地产契证制度的互动发展
    二、房地产契证制度与商品经济发展:习惯与外来影响的博弈

    第五章变与不变:清末房地产契证制度研究的启示
    第一节立法环境的根本性变革
    一、变法与清末社会主流意识变化
    二、立法、法典化与习惯的保留
    第二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保留传统的私权体系
    一、基本不变的房地产契证制度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依然延续
    第三节变化:契约自由及其限制
    一、契约当事人的逐步变化
    二、契约当事人与其他交易活动参与者的关系
    三、限制:政府的干预
    第四节房地产契证制度的历史传承
    一、契约的效力
    二、当事人信赖“登记”
    三、房地产契证:产权保障的标志
    第五节房地产契证制度与信用:现代话语分析
    一、契证的法律性与公示性
    二、房地产契证与信用意识
    三、房地产契证与信用保证
    四、房地产交易与第三方(尤其是官府)信用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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