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出版时间:
2010-02
版次:
1
ISBN:
9787506656962
定价:
13.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5页
字数:
16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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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订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口岸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机构和当地政府备案。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相关技能的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理人员、设施、设备、防治药品和器械等资源的配备、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3年第57号)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四章报告与通报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
内容简介:
国家质检总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订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全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口岸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机构和当地政府备案。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相关技能的培训,组织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理人员、设施、设备、防治药品和器械等资源的配备、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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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3年第57号)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四章报告与通报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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