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法律规制

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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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4-06
版次: 1
ISBN: 9787511865021
定价: 35.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35页
字数: 24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 作者通过总结梳理境内外市场丰富的案例,从法律的角度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尝试探讨在日益多元的价值体系下,如何确定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主导价值,如何合理分配市场创新动力带来的外部效应和市场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证券法》修改为核心的制度完善建议。因而本书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和实用性,相信能为国内相关研究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的监管实践提供较好的参考和借鉴。 陈亦聪,湖南湘潭人。本科及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供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及法律问题研究、市场与产品创新规则设计等工作,并先后在《证券市场导报》《证券法苑》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导言
    第一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多维透视
    第一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产生环境与表现形式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简要描述
    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内生性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表现形式
    四、小结:本书所研究的证券交易异常情况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引致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方原因
    三、技术故障
    四、人为差错
    第三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市场危害
    一、影响证券交易功能
    二、加剧证券交易风险
    三、危害证券市场稳定
    四、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二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自律管理
    第一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自律主导模式的缘由
    一、证券交易所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的法定要求
    二、交易异常情况实行自律处置具有比较优势
    三、交易所具有自身声誉与市场规模的自利动机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自律处置的定位与价值取向
    一、与交易所角色定位相关的两起典型实例
    二、角色定位的进一步展开: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价值取向
    第三节基于秩序价值的处置措施
    一、限制访问——限制交易参与人接入系统
    二、稳定价格——减缓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
    三、临时停牌——暂停单只或者部分证券的交易
    四、临时停市——暂停整个市场的证券交易
    五、实践考验——中外市场对“闪电崩盘”的应对
    第四节基于公平价值的处置措施:错误交易的矫正
    一、证券交易中的错误交易之认定
    二、错误交易政策:公平导向下的价值均衡与整合
    三、协商调整——对已达成的交易结果进行调整
    四、取消交易——对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予以撤销
    五、制度困境——我国市场对“乌龙指”的处置
    第三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行政监管
    第一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必要性
    一、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与市场失灵:以程序交易为例
    二、证券交易所双重目标带来的自律失灵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基本内容
    一、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总体目标
    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边界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方式
    第三节他山之石: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境外实践
    一、对交易技术革新保持开放与务实的监管态度
    二、保障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自律管理的优势发挥
    三、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不当行为给予必要监督
    第四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中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及其具体适用
    一、民事责任的基本类型及归责原则
    二、民事责任中的“过错”程度及其区分标准
    三、超越私法的一般视角来看待证券交易所市场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在组织和管理证券交易中的角色定位
    一、证券交易所自身兼具公、私法人属性
    二、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特定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之特征
    三、证券交易所与市场主体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证券交易所民事责任的承担与限定
    一、基于市场职能与商业属性的“故意与重大过失”标准
    二、基于监管职能与公共属性的“善意监管免责”原则
    三、证券交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及实现
    第四节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承担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功能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二、证券公司的角色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三、信息技术外包商的角色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第五节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一个关键领域的比较研究
    一、技术故障是引发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主要原因
    二、德国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三、日本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四、我国香港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第五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的完善
    第一节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的现状与不足
    一、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制度的不足
    第二节《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规制的修改要点
    一、补充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类型及处置措施
    二、建立错误交易取消机制的基本框架
    三、强调证券交易所自身利益冲突的防范
    四、增加证券交易所善意监管免责的规定
    第三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配套机制的完善思路
    一、细化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预防与处置的行业标准
    二、明确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自律管理的标准及程序
    三、构建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风险与责任分配的协议安排
    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作者通过总结梳理境内外市场丰富的案例,从法律的角度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尝试探讨在日益多元的价值体系下,如何确定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主导价值,如何合理分配市场创新动力带来的外部效应和市场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证券法》修改为核心的制度完善建议。因而本书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和实用性,相信能为国内相关研究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的监管实践提供较好的参考和借鉴。
  • 作者简介:
    陈亦聪,湖南湘潭人。本科及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供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及法律问题研究、市场与产品创新规则设计等工作,并先后在《证券市场导报》《证券法苑》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 目录:
    导言
    第一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多维透视
    第一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产生环境与表现形式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简要描述
    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内生性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表现形式
    四、小结:本书所研究的证券交易异常情况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引致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方原因
    三、技术故障
    四、人为差错
    第三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市场危害
    一、影响证券交易功能
    二、加剧证券交易风险
    三、危害证券市场稳定
    四、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二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自律管理
    第一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自律主导模式的缘由
    一、证券交易所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的法定要求
    二、交易异常情况实行自律处置具有比较优势
    三、交易所具有自身声誉与市场规模的自利动机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自律处置的定位与价值取向
    一、与交易所角色定位相关的两起典型实例
    二、角色定位的进一步展开: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价值取向
    第三节基于秩序价值的处置措施
    一、限制访问——限制交易参与人接入系统
    二、稳定价格——减缓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
    三、临时停牌——暂停单只或者部分证券的交易
    四、临时停市——暂停整个市场的证券交易
    五、实践考验——中外市场对“闪电崩盘”的应对
    第四节基于公平价值的处置措施:错误交易的矫正
    一、证券交易中的错误交易之认定
    二、错误交易政策:公平导向下的价值均衡与整合
    三、协商调整——对已达成的交易结果进行调整
    四、取消交易——对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予以撤销
    五、制度困境——我国市场对“乌龙指”的处置
    第三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行政监管
    第一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必要性
    一、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与市场失灵:以程序交易为例
    二、证券交易所双重目标带来的自律失灵
    第二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基本内容
    一、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总体目标
    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边界
    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方式
    第三节他山之石: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行政监管的境外实践
    一、对交易技术革新保持开放与务实的监管态度
    二、保障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自律管理的优势发挥
    三、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不当行为给予必要监督
    第四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中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及其具体适用
    一、民事责任的基本类型及归责原则
    二、民事责任中的“过错”程度及其区分标准
    三、超越私法的一般视角来看待证券交易所市场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在组织和管理证券交易中的角色定位
    一、证券交易所自身兼具公、私法人属性
    二、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特定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之特征
    三、证券交易所与市场主体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证券交易所民事责任的承担与限定
    一、基于市场职能与商业属性的“故意与重大过失”标准
    二、基于监管职能与公共属性的“善意监管免责”原则
    三、证券交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及实现
    第四节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承担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功能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二、证券公司的角色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三、信息技术外包商的角色定位与民事责任承担
    第五节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一个关键领域的比较研究
    一、技术故障是引发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主要原因
    二、德国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三、日本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四、我国香港证券期货市场技术故障的民事责任制度
    第五章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的完善
    第一节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的现状与不足
    一、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制度的不足
    第二节《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规制的修改要点
    一、补充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类型及处置措施
    二、建立错误交易取消机制的基本框架
    三、强调证券交易所自身利益冲突的防范
    四、增加证券交易所善意监管免责的规定
    第三节证券交易异常情况法律规制配套机制的完善思路
    一、细化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预防与处置的行业标准
    二、明确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自律管理的标准及程序
    三、构建证券交易异常情况风险与责任分配的协议安排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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