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比较研究(比较民商法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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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人民公安大学
2004-10
版次: 1
ISBN: 9787810878753
定价: 26.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其他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416页
字数: 337千字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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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制度产生于罗马法,然而法律上正式使用物权概念则始于1811年制定的奥地利民法典。物权制度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在各国中都有较为详尽的立法规定。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二编为“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这种体例为意大利、西班牙、拉美等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在这些国家的民法典中,很少用物权作“物权编”的标题,多使用“财产”或“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作“物权篇”的标题。1942年重新制定的《意大利民法典》用“所有权”来取代物权作为物权编或财产编的标题。《德国民法典》将物权和债权严格划分,不仅单列债权编,而且也将物权编单独列出。在此之前,尚未有单独物权体系的先例,这应当说是德国民法典的创举。明确使用物权作为民法典“物权编”或者“物权卷”的国家和地区仅有阿根廷、瑞士、日本、我国台湾地区。英美法系中没有使用物权一词,使用的是“财产”一词。这主要是因为英美法系中的财产法不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是从中世纪的封建土地制度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没有采纳“物权”一词。我国《民法通则》没有使用“物权”一词,第五章使用的是“所有权及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但是在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承认物权并将在制定民法典时单独制定物权法,这已经是不争的趋势。
      
      
      物权制度在民事法律制度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本书从比较的角度,从物权制度的产生到物权制度的发展,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立法和理论为线索,选取典型的国家和地区,如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前苏联、我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对物权制度的各部分进行介绍、比较,力求分析各国物权制度的立法缘由、蕴含的法理。由于笔者水平所限,加上时间仓促,难免有许多缺点和错误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吴道霞,女,1967年6月生,吉林人。1997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多年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讲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主要发表的学术论文有:《试析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途径》、《货币市场基 第一章 物权总论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立法体例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物权的观念

    第二章 物权的客体

      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节 主物和从物

      第四节 原物和孳息

      第五节 有主物与无主物

    第三章 物权的种类

      第一节 物权法定主义

      第二节 物权种类的立法规定

      第三节 物权种类的理论分类

    第四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物权变动的原因概述

      第二节 意思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折中的物权变动立法例

      第三节 意思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折中主义立法例的分析

      第五节 我国民法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第六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第七节 公信原则

    第五章 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 物权的一般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四节 物权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 

      第五节 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六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民法学意义上的所有权

      第二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第五节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第六节 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第七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的概念

      第二节 占有的性质

      第三节 占有的成立要件

      第四节 占有的分类

      第五节 占有的效力

      第六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七节 准占有

    第八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第二节 对共有的分类

      第三节 对共有分类的分析

    第九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第二节 各国对相邻关系的规定

      第三节 对各国相邻关系规定的分析

      第四节 各国对相邻关系中补偿金的规定的比较

    第十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各国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状况比较

      第三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模式

      第四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三要素

      第五节 比较各国对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与修复的规定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说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形态

      第三节 地上权

      第四节 永佃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六节 用益权

      第七节 典权

    主要参考书目
  • 内容简介:
    物权制度产生于罗马法,然而法律上正式使用物权概念则始于1811年制定的奥地利民法典。物权制度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在各国中都有较为详尽的立法规定。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二编为“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这种体例为意大利、西班牙、拉美等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在这些国家的民法典中,很少用物权作“物权编”的标题,多使用“财产”或“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作“物权篇”的标题。1942年重新制定的《意大利民法典》用“所有权”来取代物权作为物权编或财产编的标题。《德国民法典》将物权和债权严格划分,不仅单列债权编,而且也将物权编单独列出。在此之前,尚未有单独物权体系的先例,这应当说是德国民法典的创举。明确使用物权作为民法典“物权编”或者“物权卷”的国家和地区仅有阿根廷、瑞士、日本、我国台湾地区。英美法系中没有使用物权一词,使用的是“财产”一词。这主要是因为英美法系中的财产法不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是从中世纪的封建土地制度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没有采纳“物权”一词。我国《民法通则》没有使用“物权”一词,第五章使用的是“所有权及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但是在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承认物权并将在制定民法典时单独制定物权法,这已经是不争的趋势。
      
      
      物权制度在民事法律制度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本书从比较的角度,从物权制度的产生到物权制度的发展,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立法和理论为线索,选取典型的国家和地区,如法国、德国、日本、瑞士、前苏联、我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对物权制度的各部分进行介绍、比较,力求分析各国物权制度的立法缘由、蕴含的法理。由于笔者水平所限,加上时间仓促,难免有许多缺点和错误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 作者简介:
    吴道霞,女,1967年6月生,吉林人。1997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多年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讲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主要发表的学术论文有:《试析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途径》、《货币市场基
  • 目录:
    第一章 物权总论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立法体例

      第二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物权的观念

    第二章 物权的客体

      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节 主物和从物

      第四节 原物和孳息

      第五节 有主物与无主物

    第三章 物权的种类

      第一节 物权法定主义

      第二节 物权种类的立法规定

      第三节 物权种类的理论分类

    第四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物权变动的原因概述

      第二节 意思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折中的物权变动立法例

      第三节 意思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折中主义立法例的分析

      第五节 我国民法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第六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第七节 公信原则

    第五章 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 物权的一般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四节 物权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 

      第五节 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六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民法学意义上的所有权

      第二节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第五节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第六节 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第七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的概念

      第二节 占有的性质

      第三节 占有的成立要件

      第四节 占有的分类

      第五节 占有的效力

      第六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七节 准占有

    第八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第二节 对共有的分类

      第三节 对共有分类的分析

    第九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第二节 各国对相邻关系的规定

      第三节 对各国相邻关系规定的分析

      第四节 各国对相邻关系中补偿金的规定的比较

    第十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各国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状况比较

      第三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模式

      第四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三要素

      第五节 比较各国对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重建与修复的规定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说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形态

      第三节 地上权

      第四节 永佃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六节 用益权

      第七节 典权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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