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2卷)

2012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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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2-04
版次: 1
ISBN: 9787511831552
定价: 55.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503页
字数: 486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 《2012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2卷)》中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话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但是美国学者的研究迄今为止尚未达成共识,这也可能是中美学术界的一个区别。美国学者可以就一个话题争论几年甚至十几年。我们的研究倾向于寻找标准答案。加州大学与哈佛大学双聘教授罗帕奇的论文可能让你失望,因为没有提供标准答案,但他的研究可能最接近真理。强制批准重整计划,也就是强裁,可能是中国公司重整中比较引人注目的话题,强裁的逻辑究竟是什么,强裁真的是重整相对于庭外重组的秘密武器吗?来自国内学者的文章对此做了有意义的探索。本卷的实证研究包括两篇:一篇来自英国的学者对英国2002年企业法涉及破产法改革方面的实施效果所做的严谨的实证研究。作者尝试通过翔实的数据和广泛的访谈展现英国破产法改革带来的效果。另一篇来自国内实务界专家对重整和重组两种上市公司解困模式的探索。 李曙光,男,1963年出生,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立法起草小组成员。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外籍会员等。著有《转型法律学》、《法思想录》、《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等著作和文章。
    郑志斌,男1965年出生,吉林通化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法理学博士。北大PE投资联盟困境企业救治基金委员会主任,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区副会长,北京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合伙人,著名破产法律师。从1996年开始从事破产法律服务,担任过逾百家破产企业清算组和管理人负责人,是国内承办公司重整业务最早也是最多的律师之一。参加了新《企业破产法》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立法工作。 序言
    【案例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管理人模式的案例研究
    通用公司重整模式的破产法分析
    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第一个成功的非上市企业重整案例--雅新电子暨雅新线路板(苏州)有限公司破产
    重整案评析
    【法官论坛】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实务问题研究
    【国资委报告】
    中央企业破产重组中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
    【重整专论】
    大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
    “强裁”的逻辑与实践
    重塑公司拯救机制--论2002年《企业法》
    【实证研究】
    英国2002年企业法实施效果报告
    上市公司摆脱困境之路径选择:重整vs重组
    【破产法与金融】
    识别和管理系统风险:对应对金融危机法律改革的评估
    在金融危机中防止银行破产:德国金融市场稳定法
    论完善我国交易终止净额计算法律制度
    【破产法与经济】
    欧洲破产报告(2010年)
    【破产界】
    伊丽莎白·沃伦:一位传奇破产法学者
    【数据】
    中国上市及非上市公司重整基本情况汇总(更新至10月31日)
  • 内容简介:
    《2012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2卷)》中的公司治理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话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但是美国学者的研究迄今为止尚未达成共识,这也可能是中美学术界的一个区别。美国学者可以就一个话题争论几年甚至十几年。我们的研究倾向于寻找标准答案。加州大学与哈佛大学双聘教授罗帕奇的论文可能让你失望,因为没有提供标准答案,但他的研究可能最接近真理。强制批准重整计划,也就是强裁,可能是中国公司重整中比较引人注目的话题,强裁的逻辑究竟是什么,强裁真的是重整相对于庭外重组的秘密武器吗?来自国内学者的文章对此做了有意义的探索。本卷的实证研究包括两篇:一篇来自英国的学者对英国2002年企业法涉及破产法改革方面的实施效果所做的严谨的实证研究。作者尝试通过翔实的数据和广泛的访谈展现英国破产法改革带来的效果。另一篇来自国内实务界专家对重整和重组两种上市公司解困模式的探索。
  • 作者简介:
    李曙光,男,1963年出生,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立法起草小组成员。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外籍会员等。著有《转型法律学》、《法思想录》、《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等著作和文章。
    郑志斌,男1965年出生,吉林通化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法理学博士。北大PE投资联盟困境企业救治基金委员会主任,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区副会长,北京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合伙人,著名破产法律师。从1996年开始从事破产法律服务,担任过逾百家破产企业清算组和管理人负责人,是国内承办公司重整业务最早也是最多的律师之一。参加了新《企业破产法》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立法工作。
  • 目录:
    序言
    【案例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重整管理人模式的案例研究
    通用公司重整模式的破产法分析
    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第一个成功的非上市企业重整案例--雅新电子暨雅新线路板(苏州)有限公司破产
    重整案评析
    【法官论坛】
    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实务问题研究
    【国资委报告】
    中央企业破产重组中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
    【重整专论】
    大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
    “强裁”的逻辑与实践
    重塑公司拯救机制--论2002年《企业法》
    【实证研究】
    英国2002年企业法实施效果报告
    上市公司摆脱困境之路径选择:重整vs重组
    【破产法与金融】
    识别和管理系统风险:对应对金融危机法律改革的评估
    在金融危机中防止银行破产:德国金融市场稳定法
    论完善我国交易终止净额计算法律制度
    【破产法与经济】
    欧洲破产报告(2010年)
    【破产界】
    伊丽莎白·沃伦:一位传奇破产法学者
    【数据】
    中国上市及非上市公司重整基本情况汇总(更新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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