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

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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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5-11
版次: 1
ISBN: 9787511887085
定价: 49.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39页
字数: 192千字
分类: 法律
  •   全书通过界定民事诉讼公开的特定含义,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的对象与范围,并以当代人本理性为价值指导思想,运用唯物辩证的系统论方法,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的实际存在景观和结构及其人性基础,阐释了民事诉讼公开的价值内涵与结构及其实现途径,同时对民事诉讼公开的观念和制度保障系统内部及其相互协调保障原理进行了论述,从而建构起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大厦,并以此为理论标尺对中国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与制度进行了“体检”以及提出了治疗方案。全书由引论、总论、本体论和应用论构成。“引论”首先介绍了本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另外还介绍了本书的写作思路。“总论”部分紧紧围绕当代人本理性,提出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的对象、指导思想和方法原则与方法体系。“对象论”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基本含义,对民事诉讼公开在中西各种法文化语境中的语义及其与相关术语之间的异同进行了系统考察,旨在界定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科学内涵和外延,从而为民事诉讼公开的理性定位搭建起术语平台,为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和制度再造提供富有理性的话语范式。由于思维受非理性化的影响,我国学术界对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认识比较片面,没有形成统一的能够贯穿并适用于民事诉讼场域始终的术语。本书就此做出了初步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对民事诉讼公开的概念进行了具有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双重内涵和意蕴的界定,提出民事诉讼公开是民事主体在民事诉讼场域内就诉讼主体意志自主进行的相互披露或展示的过程和状态,认为民事诉讼公开既是行为又是不断相继的行为所构成的程序。“指导思想”蕴含的人学理念为本部分中民事诉讼公开的法理研究目的、方法以及全文其他部分奠定了思想基线。从哲学意义上看,民事主体之间之所以会发生公开无效,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各个民事主体对于自身主体性的强调而对其他民事主体的主体性却缺乏应有的尊重。现有的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之所以不能为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的科学合理建构提供理论指导,就是因为其仅仅强调了民事纠纷解决主体即民事诉讼公开主体中的单方主体性,致使由其指导并塑造的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势必违反对主体间性的应有尊重,也就违反当代人本理性的应然要求:所有民事诉讼公开参与者都是主体,都具有主体性。因此,当代人本理性理应成为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和制度建构的价值指南。“方法论”由方法原则论和方法体系两项构成。在方法原则论中,笔者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辩证方法论在所有方法原则和具体方法中的统率地位及其功能,同时也对其他诸如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相结合、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相结合以及多学科方法论相综合的具体方法原则进行了论述。内容提要“本体论”是运用总论所确立的价值思想和写作方法对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描述和阐释,由存在论(含构造论)、根据论、价值论和保障论四章组成。“存在论”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是民事诉讼行为的基本样态和一般属性,以及民事诉讼公开主体意志的相互对等展示的行为的命题,并对民事诉讼公开结构进行了描述:分别从静态和动态角度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的结构。其中,静态构成要素包括民事诉讼公开主体和客体,动态构成包括诉讼程序(中义)的公开和执行程序的公开,前者又包括准备程序的公开和诉讼程序(狭义)的公开。笔者从主体意志作用的不同程度,将民事诉讼公开归纳为审判者主导型、当事者主导型和诉讼主体交互型三种模式,并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就客体内容披露程度而言,将民事诉讼公开划分为彻底公开、半公开和不公开三种模式。前者划分体现了民事诉讼公开质的规定性,后者划分则体现了民事诉讼公开量的规定性。二者的结合则揭示了民事诉讼公开结构的全貌。着重借鉴交往实践哲学原理论证了对话型公开模式的优越性,为检讨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与制度的构造缺陷确立了理论标准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转换范式。从质的规定性角度对民事诉讼公开模式做出的如此划分,弥补了学界在此方面的欠缺。“根据论”包括社会基因根据论和个体因子根据论,前者从人类文明的历史语境出发阐释了民事诉讼公开文化对民事诉讼公开整体质形成的决定性影响,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之整体质实际上就是民事诉讼公开文化质的观点并对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后者则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是诉讼主体根据其自身欲求(诉讼目的)结合可能性(社会需求)在民事诉讼领域所进行的交互披露或展示诉讼信息的行为的基本命题,是诉讼公开主体诉讼需求的外化形态。“价值论”通过分析诉讼主体的利己和利他心理机制运行的一般规律,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的原生性价值目标流程为单向性说明双向性交流共同性沟通,派生性价值目标流程为单方性自由双方性平等共同性认同。从行为意义的民事诉讼公开角度观察,原生性价值是民事诉讼公开的内在价值,而派生性价值则系民事诉讼公开的外在价值;从程序意义上的民事诉讼公开视角加以考察,原生性价值却是民事诉讼公开的工具价值,因其对民事诉讼公开程序价值具有构建性手段功能,而派生性价值则为民事诉讼公开程序的目的性价值,因其与民事诉讼公开程序价值具有同一性。其中,民事诉讼公开最根本的理性价值在于平等回应(可能满足或不满足)民事诉讼主体对民事诉讼公开的自由公开权的价值需求,而不能对某一方的价值需求有所侧重或偏袒,更不能越过平等去满足某一主体的额外价值需求(如回应审判主体对民事诉讼公开教化的价值需求)。否则民事诉讼公开的存在就会失去存在的正当性基础。由此便找出了现有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理念的病理所在,为建构具有正当性的民事诉讼公开价值模式奠定了人性基础和检验标尺。“保障论”着重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理性运行的自身保障系统和环境保障系统及其相互协调的基本原理,认为:民事诉讼公开系统得以有效运行,不能离开民事诉讼公开系统自身的有效组织支持和子系统与超系统所提供的有效环境支持,不能离开贯穿民事诉讼公开整个保障系统的观念和规范支持。就观念层面而言,民事诉讼公开必须实现人本化和科学化;就规范层面而言,必须实现自身规范和相关规范系统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就规范而言,必须确立民事诉讼公开主体的自由和平等的诉讼地位的机制;就观念而言,必须在观念和制度层面树立起诉讼公开属于人权保障范畴和审判者公开权服务当事人诉讼公开权的司法为民科学理念。“应用论”由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反思与重构论和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反思与重构论两章组成。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反思与重构论对我国既有的民事诉讼公开理论进行了勾勒,对其缺陷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并试着为中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的理性重构提出了建议性方案。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反思与重构运用民事诉讼公开本体论原理,对我国现在的民事诉讼公开制度进行了概括并就其特征、缺陷及其成因进行了逐一检讨,以自愿对话型民事诉讼公开模式为基础对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的重构提出了原则性的设想和方案。 引论

    第一部分总论:民事诉讼公开的人本理性沉思

    第一章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对象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的含义

    二、有关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学说

    三、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界定的意义第二章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目的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中的人本理性蕴含

    二、民事诉讼公开人本理性的文化根据

    三、民事诉讼公开人本理性的哲学根据第三章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论的意义

    二、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原则和方法体系建构的制约原理

    三、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论原则

    四、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的主要方法

    第二部分本体论:民事诉讼公开的法理建构

    第四章民事诉讼公开存在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的存在图景

    二、民事诉讼公开系统的构造模式

    三、民事诉讼公开的存在原理第五章民事诉讼公开根据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根据的概念与若干范畴

    二、民事诉讼公开与其根据之间的相互作用原理第六章民事诉讼公开价值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价值及若干相关范畴的界定

    二、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系统的特征与构成单元类型

    三、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系统的功能

    四、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的实现第七章民事诉讼公开保障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保障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公开的观念保障

    三、民事诉讼公开的制度保障

    四、民事诉讼公开的协调保障

    第三部分应用论:以中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和制度为中心

    第八章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反思与重构论

    一、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传统界说

    二、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传统界说之评价

    三、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重构论第九章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反思与重构论

    一、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溯源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的模式与历史功绩

    三、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缺陷之表现

    四、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缺陷之危害

    五、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缺陷之成因

    六、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之重构目录参考文献后记一后记二附录:《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学术评语
  • 内容简介:
      全书通过界定民事诉讼公开的特定含义,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的对象与范围,并以当代人本理性为价值指导思想,运用唯物辩证的系统论方法,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的实际存在景观和结构及其人性基础,阐释了民事诉讼公开的价值内涵与结构及其实现途径,同时对民事诉讼公开的观念和制度保障系统内部及其相互协调保障原理进行了论述,从而建构起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大厦,并以此为理论标尺对中国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与制度进行了“体检”以及提出了治疗方案。全书由引论、总论、本体论和应用论构成。“引论”首先介绍了本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另外还介绍了本书的写作思路。“总论”部分紧紧围绕当代人本理性,提出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的对象、指导思想和方法原则与方法体系。“对象论”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基本含义,对民事诉讼公开在中西各种法文化语境中的语义及其与相关术语之间的异同进行了系统考察,旨在界定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科学内涵和外延,从而为民事诉讼公开的理性定位搭建起术语平台,为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和制度再造提供富有理性的话语范式。由于思维受非理性化的影响,我国学术界对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认识比较片面,没有形成统一的能够贯穿并适用于民事诉讼场域始终的术语。本书就此做出了初步的努力和积极的探索,对民事诉讼公开的概念进行了具有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双重内涵和意蕴的界定,提出民事诉讼公开是民事主体在民事诉讼场域内就诉讼主体意志自主进行的相互披露或展示的过程和状态,认为民事诉讼公开既是行为又是不断相继的行为所构成的程序。“指导思想”蕴含的人学理念为本部分中民事诉讼公开的法理研究目的、方法以及全文其他部分奠定了思想基线。从哲学意义上看,民事主体之间之所以会发生公开无效,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各个民事主体对于自身主体性的强调而对其他民事主体的主体性却缺乏应有的尊重。现有的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之所以不能为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的科学合理建构提供理论指导,就是因为其仅仅强调了民事纠纷解决主体即民事诉讼公开主体中的单方主体性,致使由其指导并塑造的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势必违反对主体间性的应有尊重,也就违反当代人本理性的应然要求:所有民事诉讼公开参与者都是主体,都具有主体性。因此,当代人本理性理应成为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和制度建构的价值指南。“方法论”由方法原则论和方法体系两项构成。在方法原则论中,笔者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辩证方法论在所有方法原则和具体方法中的统率地位及其功能,同时也对其他诸如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相结合、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相结合以及多学科方法论相综合的具体方法原则进行了论述。内容提要“本体论”是运用总论所确立的价值思想和写作方法对民事诉讼公开的理论描述和阐释,由存在论(含构造论)、根据论、价值论和保障论四章组成。“存在论”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是民事诉讼行为的基本样态和一般属性,以及民事诉讼公开主体意志的相互对等展示的行为的命题,并对民事诉讼公开结构进行了描述:分别从静态和动态角度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的结构。其中,静态构成要素包括民事诉讼公开主体和客体,动态构成包括诉讼程序(中义)的公开和执行程序的公开,前者又包括准备程序的公开和诉讼程序(狭义)的公开。笔者从主体意志作用的不同程度,将民事诉讼公开归纳为审判者主导型、当事者主导型和诉讼主体交互型三种模式,并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就客体内容披露程度而言,将民事诉讼公开划分为彻底公开、半公开和不公开三种模式。前者划分体现了民事诉讼公开质的规定性,后者划分则体现了民事诉讼公开量的规定性。二者的结合则揭示了民事诉讼公开结构的全貌。着重借鉴交往实践哲学原理论证了对话型公开模式的优越性,为检讨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与制度的构造缺陷确立了理论标准和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转换范式。从质的规定性角度对民事诉讼公开模式做出的如此划分,弥补了学界在此方面的欠缺。“根据论”包括社会基因根据论和个体因子根据论,前者从人类文明的历史语境出发阐释了民事诉讼公开文化对民事诉讼公开整体质形成的决定性影响,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之整体质实际上就是民事诉讼公开文化质的观点并对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后者则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是诉讼主体根据其自身欲求(诉讼目的)结合可能性(社会需求)在民事诉讼领域所进行的交互披露或展示诉讼信息的行为的基本命题,是诉讼公开主体诉讼需求的外化形态。“价值论”通过分析诉讼主体的利己和利他心理机制运行的一般规律,提出了民事诉讼公开的原生性价值目标流程为单向性说明双向性交流共同性沟通,派生性价值目标流程为单方性自由双方性平等共同性认同。从行为意义的民事诉讼公开角度观察,原生性价值是民事诉讼公开的内在价值,而派生性价值则系民事诉讼公开的外在价值;从程序意义上的民事诉讼公开视角加以考察,原生性价值却是民事诉讼公开的工具价值,因其对民事诉讼公开程序价值具有构建性手段功能,而派生性价值则为民事诉讼公开程序的目的性价值,因其与民事诉讼公开程序价值具有同一性。其中,民事诉讼公开最根本的理性价值在于平等回应(可能满足或不满足)民事诉讼主体对民事诉讼公开的自由公开权的价值需求,而不能对某一方的价值需求有所侧重或偏袒,更不能越过平等去满足某一主体的额外价值需求(如回应审判主体对民事诉讼公开教化的价值需求)。否则民事诉讼公开的存在就会失去存在的正当性基础。由此便找出了现有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理念的病理所在,为建构具有正当性的民事诉讼公开价值模式奠定了人性基础和检验标尺。“保障论”着重论述了民事诉讼公开理性运行的自身保障系统和环境保障系统及其相互协调的基本原理,认为:民事诉讼公开系统得以有效运行,不能离开民事诉讼公开系统自身的有效组织支持和子系统与超系统所提供的有效环境支持,不能离开贯穿民事诉讼公开整个保障系统的观念和规范支持。就观念层面而言,民事诉讼公开必须实现人本化和科学化;就规范层面而言,必须实现自身规范和相关规范系统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就规范而言,必须确立民事诉讼公开主体的自由和平等的诉讼地位的机制;就观念而言,必须在观念和制度层面树立起诉讼公开属于人权保障范畴和审判者公开权服务当事人诉讼公开权的司法为民科学理念。“应用论”由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反思与重构论和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反思与重构论两章组成。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反思与重构论对我国既有的民事诉讼公开理论进行了勾勒,对其缺陷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并试着为中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的理性重构提出了建议性方案。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反思与重构运用民事诉讼公开本体论原理,对我国现在的民事诉讼公开制度进行了概括并就其特征、缺陷及其成因进行了逐一检讨,以自愿对话型民事诉讼公开模式为基础对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的重构提出了原则性的设想和方案。
  • 目录:
    引论

    第一部分总论:民事诉讼公开的人本理性沉思

    第一章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对象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的含义

    二、有关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的学说

    三、民事诉讼公开概念界定的意义第二章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目的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中的人本理性蕴含

    二、民事诉讼公开人本理性的文化根据

    三、民事诉讼公开人本理性的哲学根据第三章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论的意义

    二、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原则和方法体系建构的制约原理

    三、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方法论原则

    四、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的主要方法

    第二部分本体论:民事诉讼公开的法理建构

    第四章民事诉讼公开存在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的存在图景

    二、民事诉讼公开系统的构造模式

    三、民事诉讼公开的存在原理第五章民事诉讼公开根据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根据的概念与若干范畴

    二、民事诉讼公开与其根据之间的相互作用原理第六章民事诉讼公开价值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价值及若干相关范畴的界定

    二、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系统的特征与构成单元类型

    三、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系统的功能

    四、民事诉讼公开价值的实现第七章民事诉讼公开保障论

    一、民事诉讼公开保障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公开的观念保障

    三、民事诉讼公开的制度保障

    四、民事诉讼公开的协调保障

    第三部分应用论:以中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和制度为中心

    第八章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反思与重构论

    一、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传统界说

    二、民事诉讼公开理论传统界说之评价

    三、我国民事诉讼公开理论重构论第九章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反思与重构论

    一、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溯源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的模式与历史功绩

    三、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缺陷之表现

    四、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缺陷之危害

    五、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缺陷之成因

    六、我国民事诉讼公开制度之重构目录参考文献后记一后记二附录:《民事诉讼公开法理研究》学术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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