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权研究

虚拟财产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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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0-04
版次: 1
ISBN: 9787511806291
定价: 30.00
装帧: 平装
开本: 大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370页
字数: 29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财产利益。虚拟财产的典型类型有:虚拟物、虚拟无形财产、虚拟“集合物”。本课题以虚拟物即狭义的虚拟财产为研究中心。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存在天然的联系,且虚拟财产具备表征财产权利客体的共性特征——稀缺性、价值性、排他性,因此,尽管虚拟财产也有其特殊的表征,其仍应被纳入现实法律体系,以得到现实法律的调整。现代意义上的“物”可以分为两类:自然属性之物和价值形态之物。自然属性之物依传统的对物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虚拟物”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且只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以识别和控制的具备特定性和独立性的物,它是新类型的无体之物。采“物权、债权二元体系”为财产权基本构造仍然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主流,在“二元体系”内界定虚拟财产权性质有其科学性、合理性。虚拟财产产生和运行的技术原理为判断虚拟财产权的性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技术规则不能等同于法律规则。“支配权”或权利的“支配性”的现代意义给予虚拟财产权性质研究的理论进路。虚拟财产权具备了支配权“对财产拥有决策力并最终控制财产的前途和命运”的核心特征,因此,虚拟财产权是物权。虚拟财产权的主体是现实主体,“虚拟主体”不具有法律人格,“虚拟主体”是现实主体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创设网络环境并投入运营是对虚拟财产的原始取得,网络环境中各种虚拟物的交易属于虚拟财产权的继受取得。用户向运营商购买虚拟物的买卖行为,其性质属于附条件的交易行为,网络用户能否取得虚拟物所有权,就取决于交易行为能否生效。在虚拟财产侵权责任中,采用行为违法说更为合理与公平;侵害虚拟财产的损害事实一般指财产损害,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虚拟财产的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害;不同网络活动主体违反注意义务应适用不同的标准;针对侵害虚拟财产的侵权责任的两种不同情形,应分别适用不同的因果关系规则确认和追究侵害虚拟财产权的民事责任,应当区分不同类型的侵权责任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补充责任对虚拟财产侵权责任的分担具有重要意义。用户协议通常涉及买卖、服务、授权、管理等多种权利义务,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对用户协议的成立、变更、协议内容、形式、协议履行与违约责任承担,应建立统一的法律规则。 林旭霞,法学博士,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受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完基地特约研究员,台湾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高级访问学者。2008年当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合著及主编教材4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 前言
    第一章虚拟财产权的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
    第一节虚拟财产权产生的实践基础
    一、虚拟财产利益的产生与虚拟财产交易的形成
    二、虚拟财产法律纠纷及其典型形态
    第二节“财产”概念的民法学解释与财产的本质
    一、“财产”概念的民法学解释
    二、财产的本质
    第三节虚拟财产的现实财产意义
    一、不同财产观下的虚拟财产正当性根据
    二、虚拟财产的财产性特征及其与现实财产权利体系的兼容性
    三、虚拟财产纳入现实财产法体系的实践意义
    第四节虚拟财产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实践
    一、美国“动产侵权理论”在网络领域的运用
    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问题的法律对策

    第二章虚拟财产权客体论
    第一节虚拟财产的界定
    一、虚拟财产的内涵及其特征
    二、虚拟财产的类型及其典型表现
    第二节虚拟财产“物”的法律属性l
    一、作为物权客体的“物”
    二、虚拟财产“物”之属性
    三、确定虚拟财产“物”之属性的制度意义

    第三章虚拟财产权性质论
    第一节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研究路径
    一、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理论分歧
    二、分析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理论前提
    三、分析虚拟财产权性质的技术基础
    第二节虚拟财产权物权属性分析
    一、虚拟财产权债权性认识及其现实困境
    二、虚拟财产权的物权性根据
    第三节虚拟财产权的内容与效力
    一、虚拟财产权的内容
    二、虚拟财产权的效力

    第四章虚拟财产权主体辨析
    第一节“虚拟主体”及其法律困惑
    一、关于“虚拟主体”的界定
    二、“虚拟主体”与网络游戏中“虚拟角色”的区别
    三、关于“虚拟主体”法律地位问题产生
    第二节“虚拟主体”法律人格化之否定
    一、法律人格的内涵及其发展
    二、现代法律人格的扩张以及法律人格的判断标准
    三、法律人格扩张至虚拟主体的理论谬误
    第三节“虚拟主体”的应然地位l
    一、“身份”的内涵及其现代意义
    二、虚拟主体的身份意义

    第五章虚拟财产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一节关于虚拟财产归属问题的不同观点
    一、虚拟财产归网络用户所有的观点及其分析
    二、虚拟财产归运营商所有的观点及其分析
    三、虚拟财产所有权归运营商,用户享有使用权的观点及其分析
    第二节虚拟财产权取得与丧失的根据
    一、虚拟财产权取得与丧失的理论基础
    二、各种网络环境的创设——虚拟财产权的原始取得
    二三、网络环境中各种虚拟物的交易——虚拟财产权的继受取得
    四、运营商收回虚拟物——虚拟财产权的丧失
    第三节虚拟财产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一、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二、虚拟财产权的公示方式
    第四节关于非法取得的虚拟物的处理规则
    一、对“外挂”、“私服”行为的认定
    二、关于“封号”引发的争议
    三、虚拟财产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
    四、在原设计程序之外非正常产生的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

    第六章虚拟财产权的物权法保护
    第一节物权请求权相关理论问题
    一、物权请求权制度及其性质
    二、物权请求权的意义
    三、物权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的相关问题
    一、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之必要与可行
    二、虚拟财产物权请求权行使的方式
    三、虚拟财产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第三节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的典型案例

    第七章虚拟财产权的侵权法保护
    第一节概述
    一、虚拟财产权侵权法保护的意义
    二、侵害虚拟财产权行为的类型
    第二节侵害虚拟财产权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害虚拟财产的违法性
    二、侵害虚拟财产的损害事实
    三、侵害虚拟财产权的过错
    四、侵害虚拟财产权的因果关系
    第三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二、虚拟财产侵权责任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
    第四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
    一、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类型
    二、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五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典型案例分析
    一、戚立峰诉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案——因运营商删除复制品引发的纠纷
    二、李宏晨诉北极冰公司案——运营商以不作为形式侵害虚拟财产权

    第八章与虚拟财产相关的合同关系
    第一节用户协议及其法律地位
    一、用户协议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二、用户协议的性质
    三、调整用户协议的国内外相关立法
    第二节用户协议之成立与变更
    一、用户协议订立过程
    二、用户协议条款及形式要求
    三、用户协议内容的变更
    第三节用户协议的内容与效力
    一、用户协议的内容
    二、用户协议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违反用户协议的责任承担
    一、违约的认定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节运营商与用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评析
    一、纪某诉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网络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张某诉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三、时某诉被告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众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结语
    附录Ⅰ与虚拟财产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附录Ⅱ典型用户协议
    附录Ⅲ台湾地区定型化契约范本
    参考文献
    后记
  • 内容简介: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环境中的财产形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具有独立价值和可独占性的财产利益。虚拟财产的典型类型有:虚拟物、虚拟无形财产、虚拟“集合物”。本课题以虚拟物即狭义的虚拟财产为研究中心。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存在天然的联系,且虚拟财产具备表征财产权利客体的共性特征——稀缺性、价值性、排他性,因此,尽管虚拟财产也有其特殊的表征,其仍应被纳入现实法律体系,以得到现实法律的调整。现代意义上的“物”可以分为两类:自然属性之物和价值形态之物。自然属性之物依传统的对物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虚拟物”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且只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以识别和控制的具备特定性和独立性的物,它是新类型的无体之物。采“物权、债权二元体系”为财产权基本构造仍然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的主流,在“二元体系”内界定虚拟财产权性质有其科学性、合理性。虚拟财产产生和运行的技术原理为判断虚拟财产权的性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技术规则不能等同于法律规则。“支配权”或权利的“支配性”的现代意义给予虚拟财产权性质研究的理论进路。虚拟财产权具备了支配权“对财产拥有决策力并最终控制财产的前途和命运”的核心特征,因此,虚拟财产权是物权。虚拟财产权的主体是现实主体,“虚拟主体”不具有法律人格,“虚拟主体”是现实主体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创设网络环境并投入运营是对虚拟财产的原始取得,网络环境中各种虚拟物的交易属于虚拟财产权的继受取得。用户向运营商购买虚拟物的买卖行为,其性质属于附条件的交易行为,网络用户能否取得虚拟物所有权,就取决于交易行为能否生效。在虚拟财产侵权责任中,采用行为违法说更为合理与公平;侵害虚拟财产的损害事实一般指财产损害,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虚拟财产的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害;不同网络活动主体违反注意义务应适用不同的标准;针对侵害虚拟财产的侵权责任的两种不同情形,应分别适用不同的因果关系规则确认和追究侵害虚拟财产权的民事责任,应当区分不同类型的侵权责任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补充责任对虚拟财产侵权责任的分担具有重要意义。用户协议通常涉及买卖、服务、授权、管理等多种权利义务,是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对用户协议的成立、变更、协议内容、形式、协议履行与违约责任承担,应建立统一的法律规则。
  • 作者简介:
    林旭霞,法学博士,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受聘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完基地特约研究员,台湾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高级访问学者。2008年当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专著、合著及主编教材4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
  •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虚拟财产权的现实基础与理论依据
    第一节虚拟财产权产生的实践基础
    一、虚拟财产利益的产生与虚拟财产交易的形成
    二、虚拟财产法律纠纷及其典型形态
    第二节“财产”概念的民法学解释与财产的本质
    一、“财产”概念的民法学解释
    二、财产的本质
    第三节虚拟财产的现实财产意义
    一、不同财产观下的虚拟财产正当性根据
    二、虚拟财产的财产性特征及其与现实财产权利体系的兼容性
    三、虚拟财产纳入现实财产法体系的实践意义
    第四节虚拟财产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实践
    一、美国“动产侵权理论”在网络领域的运用
    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网络游戏虚拟物问题的法律对策

    第二章虚拟财产权客体论
    第一节虚拟财产的界定
    一、虚拟财产的内涵及其特征
    二、虚拟财产的类型及其典型表现
    第二节虚拟财产“物”的法律属性l
    一、作为物权客体的“物”
    二、虚拟财产“物”之属性
    三、确定虚拟财产“物”之属性的制度意义

    第三章虚拟财产权性质论
    第一节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研究路径
    一、关于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理论分歧
    二、分析虚拟财产权性质的理论前提
    三、分析虚拟财产权性质的技术基础
    第二节虚拟财产权物权属性分析
    一、虚拟财产权债权性认识及其现实困境
    二、虚拟财产权的物权性根据
    第三节虚拟财产权的内容与效力
    一、虚拟财产权的内容
    二、虚拟财产权的效力

    第四章虚拟财产权主体辨析
    第一节“虚拟主体”及其法律困惑
    一、关于“虚拟主体”的界定
    二、“虚拟主体”与网络游戏中“虚拟角色”的区别
    三、关于“虚拟主体”法律地位问题产生
    第二节“虚拟主体”法律人格化之否定
    一、法律人格的内涵及其发展
    二、现代法律人格的扩张以及法律人格的判断标准
    三、法律人格扩张至虚拟主体的理论谬误
    第三节“虚拟主体”的应然地位l
    一、“身份”的内涵及其现代意义
    二、虚拟主体的身份意义

    第五章虚拟财产权的取得与丧失
    第一节关于虚拟财产归属问题的不同观点
    一、虚拟财产归网络用户所有的观点及其分析
    二、虚拟财产归运营商所有的观点及其分析
    三、虚拟财产所有权归运营商,用户享有使用权的观点及其分析
    第二节虚拟财产权取得与丧失的根据
    一、虚拟财产权取得与丧失的理论基础
    二、各种网络环境的创设——虚拟财产权的原始取得
    二三、网络环境中各种虚拟物的交易——虚拟财产权的继受取得
    四、运营商收回虚拟物——虚拟财产权的丧失
    第三节虚拟财产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一、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二、虚拟财产权的公示方式
    第四节关于非法取得的虚拟物的处理规则
    一、对“外挂”、“私服”行为的认定
    二、关于“封号”引发的争议
    三、虚拟财产的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
    四、在原设计程序之外非正常产生的虚拟财产的归属问题

    第六章虚拟财产权的物权法保护
    第一节物权请求权相关理论问题
    一、物权请求权制度及其性质
    二、物权请求权的意义
    三、物权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的相关问题
    一、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之必要与可行
    二、虚拟财产物权请求权行使的方式
    三、虚拟财产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第三节虚拟财产适用物权请求权的典型案例

    第七章虚拟财产权的侵权法保护
    第一节概述
    一、虚拟财产权侵权法保护的意义
    二、侵害虚拟财产权行为的类型
    第二节侵害虚拟财产权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害虚拟财产的违法性
    二、侵害虚拟财产的损害事实
    三、侵害虚拟财产权的过错
    四、侵害虚拟财产权的因果关系
    第三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及其主要内容
    二、虚拟财产侵权责任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
    第四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
    一、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类型
    二、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五节侵害虚拟财产权侵权责任典型案例分析
    一、戚立峰诉北京金山数字娱乐科技有限公司案——因运营商删除复制品引发的纠纷
    二、李宏晨诉北极冰公司案——运营商以不作为形式侵害虚拟财产权

    第八章与虚拟财产相关的合同关系
    第一节用户协议及其法律地位
    一、用户协议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二、用户协议的性质
    三、调整用户协议的国内外相关立法
    第二节用户协议之成立与变更
    一、用户协议订立过程
    二、用户协议条款及形式要求
    三、用户协议内容的变更
    第三节用户协议的内容与效力
    一、用户协议的内容
    二、用户协议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违反用户协议的责任承担
    一、违约的认定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节运营商与用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评析
    一、纪某诉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网络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张某诉被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三、时某诉被告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众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结语
    附录Ⅰ与虚拟财产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附录Ⅱ典型用户协议
    附录Ⅲ台湾地区定型化契约范本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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