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教程:民法总论·物权法

民法教程:民法总论·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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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016-05
版次: 1
ISBN: 9787549573899
定价: 5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520页
字数: 550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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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总论与物权法是法科教学的核心课程。本书在完整严谨的体系框架之下,一方面阐释我国民法总则与物权法上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对我国司法实务中的典型判决所包含的裁判准则加以列举,同时对历年来司法考试(2002—2015年)的相关试题依据所适用的学说与规范进行了归纳,具有比较鲜明的特色。
    冉克平,男,1978年出生,汉族,湖北省枝江市人。重庆大学法学学士(1996—2000),武汉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博士(2001—2007),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2009—2011),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2014)。历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2007—2010)、副教授(2010—2015),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2015年11月至今),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与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出版著作3部:《强制缔约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在《中国法学》《法学》《清华法学》《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主持guo家级与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
    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学习目的、方法与解释学第二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 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第二节 民法的编纂体例与立法技术第三节 民法的本位与性质第四节 民法的历史演进与发展第五节 民法的渊源与适用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第四节 公平原则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第五章 自然人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四节 监护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第六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第六章 法人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与分类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第五节 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终止第七节 法人的人格权第七章 合伙第一节 合伙概述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第八章 法律行为第一节 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第四节 意思表示理论第五节 无效的法律行为第六节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第七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第九章 代理第一节 代理权概述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第三节 代理权的行使与消灭第四节 无权代理第十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第十一章 民事责任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类型与形式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竞合与聚合





    第二编 物权法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与性质第二节 物权法的调整对象与意义第三节 物权法的体例与适用第二章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平等保护原则第二节 一物一权原则第三节 物权法定原则第四节 公示原则第五节 公信原则第三章 物权通论第一节 物权概述第二节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以及发展趋势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第五节 物权的取得与行使及其限制第四章 物权的变动第一节 物权变动概述第二节 物权变动模式第三节 物权行为理论第四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五节 物权消灭的原因第五章 物权的公示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基本理论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第三节 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第四节 动产交付的基本理论第五节 交付的基本规则第六章 物权的保护第一节 物权的保护概述第二节 物权确认请求权第三节 物权请求权第七章 所有权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第三节 所有权的限制第四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五节 相邻关系第六节 共有第七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八章 用益物权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第五节 地役权第六节 特许物权第九章 担保物权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第二节 抵押权第三节 质权第四节 留置权第十章 占有第一节 占有概述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第三节 占有保护请求权
  • 内容简介:
    '民法总论与物权法是法科教学的核心课程。本书在完整严谨的体系框架之下,一方面阐释我国民法总则与物权法上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对我国司法实务中的典型判决所包含的裁判准则加以列举,同时对历年来司法考试(2002—2015年)的相关试题依据所适用的学说与规范进行了归纳,具有比较鲜明的特色。
  • 作者简介:
    冉克平,男,1978年出生,汉族,湖北省枝江市人。重庆大学法学学士(1996—2000),武汉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博士(2001—2007),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2009—2011),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2014)。历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2007—2010)、副教授(2010—2015),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2015年11月至今),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与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出版著作3部:《强制缔约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在《中国法学》《法学》《清华法学》《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主持guo家级与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
  • 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学习目的、方法与解释学第二章 民法概述第一节 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第二节 民法的编纂体例与立法技术第三节 民法的本位与性质第四节 民法的历史演进与发展第五节 民法的渊源与适用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第四节 公平原则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第五章 自然人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四节 监护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第六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第六章 法人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与分类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第五节 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终止第七节 法人的人格权第七章 合伙第一节 合伙概述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第八章 法律行为第一节 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有效第四节 意思表示理论第五节 无效的法律行为第六节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七节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第七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第九章 代理第一节 代理权概述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第三节 代理权的行使与消灭第四节 无权代理第十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第十一章 民事责任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类型与形式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竞合与聚合





    第二编 物权法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与性质第二节 物权法的调整对象与意义第三节 物权法的体例与适用第二章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平等保护原则第二节 一物一权原则第三节 物权法定原则第四节 公示原则第五节 公信原则第三章 物权通论第一节 物权概述第二节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以及发展趋势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第五节 物权的取得与行使及其限制第四章 物权的变动第一节 物权变动概述第二节 物权变动模式第三节 物权行为理论第四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五节 物权消灭的原因第五章 物权的公示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基本理论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第三节 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第四节 动产交付的基本理论第五节 交付的基本规则第六章 物权的保护第一节 物权的保护概述第二节 物权确认请求权第三节 物权请求权第七章 所有权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第三节 所有权的限制第四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五节 相邻关系第六节 共有第七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八章 用益物权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第五节 地役权第六节 特许物权第九章 担保物权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第二节 抵押权第三节 质权第四节 留置权第十章 占有第一节 占有概述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第三节 占有保护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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