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司法解除研究

合同司法解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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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2-06
版次: 1
ISBN: 9787511836601
定价: 28.00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205页
字数: 159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24人买过
  • 《合同司法解除研究》突出的特点在于以合同的司法解除为切人点,十分重视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就其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合同司法解除这一实务问题的理论论证和法理分析来看,陈坚同志在这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外有关合同解除理论研究的空白,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进一步研究合同解除尤其是合同司法解除理论时,提供了有益的方法和路径;同时也对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意见。全书展示了一个年轻法官不凡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认知水平。 陈坚,1970年1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法学博士。1993年6月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先后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2005年起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院民商事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006年来受聘为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4月,任中国法学会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2010年-2011年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4月获湖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著有《土地承包合同实务》、《农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研究》、《婚姻法原理精释与适用指南》等专著多部,在《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求索》、《时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0余篇。 序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一)问题的提出
    (二)核心问题的界定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基本内容

    第二章合同司法解除的概念与本质
    一、合同司法解除的概念与特征
    (一)合同司法解除的概念
    (二)合同司法解除的特征
    二、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分析
    (一)学者对合同解除权的性质探讨
    (二)将合同解除权定性为形成权的理论弊端
    (三)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应为一种形成诉权
    三、合同司法解除的哲学基础
    (一)合同解除的个人理性主义及其理论缺陷
    (二)合同解除的父爱主义及其理论缺陷
    (三)合同司法解除系父爱主义与理性主义的结合
    四、合同司法解除的本质界定
    (一)合同解除的本质争议
    (二)合同司法解除的本质在于解决纠纷

    第三章合同司法解除的合法性
    一、法院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一)法院是否具有解除合同权力的理论争议
    (二)法院解除合同的司法权界定
    (三)法院解除合同是查明事实还是适用法律
    二、合同司法解除具有价值正当性
    (一)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促进司法正义
    (二)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保障司法公平
    (三)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益
    (四)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实现司法终局性
    三、合同司法解除符合时代对司法的要求
    (一)司法能动是维护司法正义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合同司法解除是司法能动的重要体现

    第四章合同司法解除的法律基础
    一、合同司法解除的合同法基础
    (一)《合同法》第93、94、96条非行为规范
    (二)《合同法》第93、94、96条非裁判规范
    ……
    第五章合同司法解除的类型化
    第六章合同司法解除后的利益保护
    结论
    后记
  • 内容简介:
    《合同司法解除研究》突出的特点在于以合同的司法解除为切人点,十分重视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就其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合同司法解除这一实务问题的理论论证和法理分析来看,陈坚同志在这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外有关合同解除理论研究的空白,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在进一步研究合同解除尤其是合同司法解除理论时,提供了有益的方法和路径;同时也对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意见。全书展示了一个年轻法官不凡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认知水平。
  • 作者简介:
    陈坚,1970年1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法学博士。1993年6月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先后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2005年起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院民商事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2006年来受聘为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9年4月,任中国法学会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2010年-2011年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党组成员、副院长。2012年4月获湖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著有《土地承包合同实务》、《农树土地承包法律问题研究》、《婚姻法原理精释与适用指南》等专著多部,在《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求索》、《时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0余篇。
  • 目录: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
    (一)问题的提出
    (二)核心问题的界定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基本内容

    第二章合同司法解除的概念与本质
    一、合同司法解除的概念与特征
    (一)合同司法解除的概念
    (二)合同司法解除的特征
    二、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分析
    (一)学者对合同解除权的性质探讨
    (二)将合同解除权定性为形成权的理论弊端
    (三)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应为一种形成诉权
    三、合同司法解除的哲学基础
    (一)合同解除的个人理性主义及其理论缺陷
    (二)合同解除的父爱主义及其理论缺陷
    (三)合同司法解除系父爱主义与理性主义的结合
    四、合同司法解除的本质界定
    (一)合同解除的本质争议
    (二)合同司法解除的本质在于解决纠纷

    第三章合同司法解除的合法性
    一、法院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一)法院是否具有解除合同权力的理论争议
    (二)法院解除合同的司法权界定
    (三)法院解除合同是查明事实还是适用法律
    二、合同司法解除具有价值正当性
    (一)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促进司法正义
    (二)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保障司法公平
    (三)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益
    (四)合同司法解除有利于实现司法终局性
    三、合同司法解除符合时代对司法的要求
    (一)司法能动是维护司法正义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合同司法解除是司法能动的重要体现

    第四章合同司法解除的法律基础
    一、合同司法解除的合同法基础
    (一)《合同法》第93、94、96条非行为规范
    (二)《合同法》第93、94、96条非裁判规范
    ……
    第五章合同司法解除的类型化
    第六章合同司法解除后的利益保护
    结论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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