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流论:犯罪学学科体系新构架探索

源流论:犯罪学学科体系新构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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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2017-11
版次: 1
ISBN: 9787561456941
定价: 180.00
装帧: 平装
开本: 16开
纸张: 胶版纸
页数: 492页
字数: 1002千字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分类: 法律
3人买过
  •   未罪学的学理——源流论
      研究预防犯罪的学科,是犯罪学。研究惩罚犯罪的学科是刑法学。关于二者的位置,是争论不休的问题。为了科学地进行学科定位,笔者把老子的“道法自然”具象为“道法江流”,把东汉政治理论家荀悦的“三字经”古为今用。荀悦在其《申鉴》中论道:“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从而把“道法江流”与防救戒“三字经”相稼接,就构成从源头着手称为“防治”,流程着手称为“救控”,终端着手称为“戒惩”。这样划分,就分为源头时空、流程时空、终端时空三大时空。前二时空均为犯罪学研究的天地,第三时空才为刑法学的用武之地。
      因其犯罪学本属类学名,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大多学者都作为学科名使用;同时“我思故我学”的研究已成普遍现象,不能聚焦在犯罪预防的研究上来。为了真正聚焦犯罪预防的研究,尽可能做到“未违法、未犯罪、未再犯罪”的“三未”功效,笔者在“已罪学”即刑法学的溯源上,提出和建立了一门新的对称科学,即未罪学。
      “法治防范”已经到来
      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在运用制度防治腐败,亦是法治防范的首举之作。整个社会上的犯罪如何防范呢?亦必须把法律利用起来。宪法有原则要求,几十个部门法都各有“警示法”,对违法犯罪进行规定。据笔者统计已达1000多条,问题是徒法不能自行,需要学术研究,需要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和全体公民把法律主动运用起来发挥作用。人大立法部门更要立出防范程序法来,使之与“警示法”的实体法配套,从而形成法治防范的全新格局。
      未罪学以教科书的形式,以其“总论”“分论”结构与广大读者见面。《未罪学:预防犯罪新学科结构探索》围绕源头、流程空间按法律规定作出系统研究。未罪学的教学,不搞灌输教学法,而是提出问题,共同探讨进行教学。未罪学是一门新诞生的学科,不可能一问世就十分完美。因此,请读者多提宝贵建议,为完善该学科贡献一点儿自己的智慧。   夏吉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于1939年1月生于四川省射洪县。196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分配到华东政法学院教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并校调复旦大学哲学系任教,后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又回到华东政法学院任教。1985年出版《法学入门》(与云南省司法局罗德银、省高院段贵荣同志合作)。1987年出版《犯罪源流与对策>。1989年出版《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西南政法学院徐静村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张梅生老师三人合作)。1990年先后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主讲《家庭社会共同的神圣职责——保护青少年》,并且于1990年出版该书(与四川省司法厅郑文举厅长、最高人民法院鲁嘉薇法官、华东政法学院雷裕宁老师合作)。1993年出版《经济犯罪与对策——经济刑法原理》。1997年出版《经济刑法清廉剑》(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李佩佑院长共同主编)。2001年出版《举案说法》丛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大法官任主编,本人为副主编之一)。2005年出版《刑事源流论》。
      社会兼职曾经作过:四川大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客座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及上海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法律适用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政府驻上海市长宁区办事处法律顾问。陈子昂诗社上海分社社长。《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新闻中心主任编辑、特约记者。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律师。
      
      向朝阳,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大学法学院、日本东京大学等大学访问学者。向朝阳教授先后主持《拐卖人口犯罪的调查与研究》《新时期犯罪转型问题研究》《赔命价习惯法的刑法学研究》《恢复犯研究》《灾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和四川省社科项目重点课题和合作课题,先后主编或副主编《拐卖人口犯罪的调查与研究》《刑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杀人、伤害罪个案研究》《国际禁毒概览》《刑事法问题研究》《走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等学术著作十余部。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夏雪,女,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一、工作经历
      1990年至1996年,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996年-1997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1997年-201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中2003年以访问学者身份公派英国工作交流9个月。
      2012年1月至今,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
      二、理论成果
      自1997年起参与《经济刑法清廉剑》、《举案说法丛书》等书的编写,公开发表《从股市黑客案看金融网络犯罪的防范》、《论建立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证券法与刑法的接轨机制》、《“法律过剩”了吗?论法律秩序的形成与法律适用学的建立》、《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流通权定价之研究——公共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以人文艺术教育法改造犯罪的探索》、《重防“庇黑”论》等论文。另外,完成博士论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制演变的研究》。 前言
    含苞的行为法学花朵——苏州河畔的三十年变迁
    主编简介
    副主编简介
    第三版言
    第一版序
    第二版序
    在“立体治理”探索的路上行进
    一、对理论的解读
    二、践行理论的探索
    书眼:犯罪源流匹配定律
    罪名键
    源流刑法学——操作模型:钢琴弹奏式

    第一编 源流一体价值论
    第一篇 命名论
    第二篇 犯罪源流规律探索
    一、近现代社会中的几种犯罪起源说简介
    二、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犯罪源流规律的不同存在和不同作用
    三、我国治理犯罪最好实行“惩治体制”与“防治体制”相结合的双轨制
    第三篇 犯罪源流规律论
    一、犯罪源流规律的存在原理
    二、犯罪综合结构的形成原理
    三、形成犯罪结构纵横坐标点的内在机制
    四、关于“囚流”与“回源”的“物心合一”的人生哲学
    五、“人行合一”一“物心合一”一“知行合一”的人类行为阶梯理论
    第四篇 犯罪源流规律理论的对象化
    第五篇 简论影响犯罪形成的“原因”与“源头”——从两个哲学上的范畴谈起
    第六篇 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治理犯罪
    一、犯罪产生的结构类型与源流结构型犯罪
    二、源头的分类与源流结构型犯罪现象在当前的主要表现
    三、对从源头上治本与从流程上治标的治理规律的探索
    四、从地球村的视野出发,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异源同流的“刑事源流学派”思想
    五、运用“刑事源流学派”理论对国内犯罪问题的研究简况
    第七篇 论对源流型犯罪的全球性预防——兼谈中国入世后的犯罪特点
    一、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与源流型犯罪的预防
    二、WTO的壮大与源流型犯罪的全球性发展
    三、源流型犯罪的全球性预防要求
    第八篇 国际犯罪流与劫机犯罪论
    一、国际犯罪流的客观存在与劫机犯罪的形成特点
    二、国际公约对保障民航安全与世界各国相互合作、制止劫机犯罪的原则的规定
    三、劫机犯罪与国内刑法的刑事管辖问题
    四、劫机犯罪与国际刑法的制裁和监督问题
    第九篇 论网络时代的跨国境犯罪问题
    一、以地面载体为特征的跨境、跨国犯罪问题
    二、以电脑载体为特征的跨境、跨国犯罪问题
    三、网源与网流的犯罪规律问题
    四、把好地上国门和网上国门的问题
    第十篇 论中华法系之刑法文化的移植
    一、我国刑法文化的时代定位
    二、国际刑法文化的融合与法规整合的新趋势
    三、鉴源别流,审时度地:现实和历史对我们提出的重要问题
    四、对抗时代与和平时代:对刑法文化源流规律的探索
    五、刑法文化源流学的建立:从比较刑法学谈起
    六、刑法文他源流学研究的对象与传播的机构
    第十一篇 论我国刑事法学的协调发展
    一、立法与司法解释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问题
    二、宏观法律调控与微观定罪量刑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问题
    三、治源治本与治流治标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四、“本座”研究与“客座”研究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问题
    第十二篇 论程序正义观的国际源头与我国引流的审时度用
    一、我国传统的实质正义观与现代的英美程序正义观
    二、创新辩诉交易方式,改革传统刑事观念
    三、辩证对待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对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所谓公正应当纠正
    四、关于程序公正观念制度的几点浅见
    第十三篇 论“本防”与“标防”并重的价值观
    一、什么是“本防”与“标防”并重的价值观
    二、对重刑与多刑负面价值的认识
    三、“本防”与“标防”正面价值的整合实现
    第十四篇 建立刑事源流电子学派的构想
    一、什么是刑事源流电子学派
    二、为什么要建立刑事源流电子学派
    三、怎样建立刑事源流电子学派
    第十五篇 论建立刑事犯罪源流研究协会
    一、命名问题上的争议
    二、刑事学科中的跨学科问题研究
    ……

    第二编 治本治标流程论
    第三编 源头研究学步论
    第四编 “源流论”对自然、社会、人生研究中的身影
  • 内容简介:
      未罪学的学理——源流论
      研究预防犯罪的学科,是犯罪学。研究惩罚犯罪的学科是刑法学。关于二者的位置,是争论不休的问题。为了科学地进行学科定位,笔者把老子的“道法自然”具象为“道法江流”,把东汉政治理论家荀悦的“三字经”古为今用。荀悦在其《申鉴》中论道:“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从而把“道法江流”与防救戒“三字经”相稼接,就构成从源头着手称为“防治”,流程着手称为“救控”,终端着手称为“戒惩”。这样划分,就分为源头时空、流程时空、终端时空三大时空。前二时空均为犯罪学研究的天地,第三时空才为刑法学的用武之地。
      因其犯罪学本属类学名,无论国际还是国内大多学者都作为学科名使用;同时“我思故我学”的研究已成普遍现象,不能聚焦在犯罪预防的研究上来。为了真正聚焦犯罪预防的研究,尽可能做到“未违法、未犯罪、未再犯罪”的“三未”功效,笔者在“已罪学”即刑法学的溯源上,提出和建立了一门新的对称科学,即未罪学。
      “法治防范”已经到来
      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在运用制度防治腐败,亦是法治防范的首举之作。整个社会上的犯罪如何防范呢?亦必须把法律利用起来。宪法有原则要求,几十个部门法都各有“警示法”,对违法犯罪进行规定。据笔者统计已达1000多条,问题是徒法不能自行,需要学术研究,需要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和全体公民把法律主动运用起来发挥作用。人大立法部门更要立出防范程序法来,使之与“警示法”的实体法配套,从而形成法治防范的全新格局。
      未罪学以教科书的形式,以其“总论”“分论”结构与广大读者见面。《未罪学:预防犯罪新学科结构探索》围绕源头、流程空间按法律规定作出系统研究。未罪学的教学,不搞灌输教学法,而是提出问题,共同探讨进行教学。未罪学是一门新诞生的学科,不可能一问世就十分完美。因此,请读者多提宝贵建议,为完善该学科贡献一点儿自己的智慧。
  • 作者简介:
      夏吉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于1939年1月生于四川省射洪县。196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分配到华东政法学院教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并校调复旦大学哲学系任教,后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后又回到华东政法学院任教。1985年出版《法学入门》(与云南省司法局罗德银、省高院段贵荣同志合作)。1987年出版《犯罪源流与对策>。1989年出版《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西南政法学院徐静村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张梅生老师三人合作)。1990年先后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主讲《家庭社会共同的神圣职责——保护青少年》,并且于1990年出版该书(与四川省司法厅郑文举厅长、最高人民法院鲁嘉薇法官、华东政法学院雷裕宁老师合作)。1993年出版《经济犯罪与对策——经济刑法原理》。1997年出版《经济刑法清廉剑》(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李佩佑院长共同主编)。2001年出版《举案说法》丛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大法官任主编,本人为副主编之一)。2005年出版《刑事源流论》。
      社会兼职曾经作过:四川大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客座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及上海研究基地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法律适用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政府驻上海市长宁区办事处法律顾问。陈子昂诗社上海分社社长。《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新闻中心主任编辑、特约记者。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律师。
      
      向朝阳,男,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大学法学院、日本东京大学等大学访问学者。向朝阳教授先后主持《拐卖人口犯罪的调查与研究》《新时期犯罪转型问题研究》《赔命价习惯法的刑法学研究》《恢复犯研究》《灾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和四川省社科项目重点课题和合作课题,先后主编或副主编《拐卖人口犯罪的调查与研究》《刑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杀人、伤害罪个案研究》《国际禁毒概览》《刑事法问题研究》《走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等学术著作十余部。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夏雪,女,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一、工作经历
      1990年至1996年,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996年-1997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1997年-201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中2003年以访问学者身份公派英国工作交流9个月。
      2012年1月至今,上海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
      二、理论成果
      自1997年起参与《经济刑法清廉剑》、《举案说法丛书》等书的编写,公开发表《从股市黑客案看金融网络犯罪的防范》、《论建立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证券法与刑法的接轨机制》、《“法律过剩”了吗?论法律秩序的形成与法律适用学的建立》、《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流通权定价之研究——公共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以人文艺术教育法改造犯罪的探索》、《重防“庇黑”论》等论文。另外,完成博士论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制演变的研究》。
  • 目录:
    前言
    含苞的行为法学花朵——苏州河畔的三十年变迁
    主编简介
    副主编简介
    第三版言
    第一版序
    第二版序
    在“立体治理”探索的路上行进
    一、对理论的解读
    二、践行理论的探索
    书眼:犯罪源流匹配定律
    罪名键
    源流刑法学——操作模型:钢琴弹奏式

    第一编 源流一体价值论
    第一篇 命名论
    第二篇 犯罪源流规律探索
    一、近现代社会中的几种犯罪起源说简介
    二、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犯罪源流规律的不同存在和不同作用
    三、我国治理犯罪最好实行“惩治体制”与“防治体制”相结合的双轨制
    第三篇 犯罪源流规律论
    一、犯罪源流规律的存在原理
    二、犯罪综合结构的形成原理
    三、形成犯罪结构纵横坐标点的内在机制
    四、关于“囚流”与“回源”的“物心合一”的人生哲学
    五、“人行合一”一“物心合一”一“知行合一”的人类行为阶梯理论
    第四篇 犯罪源流规律理论的对象化
    第五篇 简论影响犯罪形成的“原因”与“源头”——从两个哲学上的范畴谈起
    第六篇 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治理犯罪
    一、犯罪产生的结构类型与源流结构型犯罪
    二、源头的分类与源流结构型犯罪现象在当前的主要表现
    三、对从源头上治本与从流程上治标的治理规律的探索
    四、从地球村的视野出发,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异源同流的“刑事源流学派”思想
    五、运用“刑事源流学派”理论对国内犯罪问题的研究简况
    第七篇 论对源流型犯罪的全球性预防——兼谈中国入世后的犯罪特点
    一、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与源流型犯罪的预防
    二、WTO的壮大与源流型犯罪的全球性发展
    三、源流型犯罪的全球性预防要求
    第八篇 国际犯罪流与劫机犯罪论
    一、国际犯罪流的客观存在与劫机犯罪的形成特点
    二、国际公约对保障民航安全与世界各国相互合作、制止劫机犯罪的原则的规定
    三、劫机犯罪与国内刑法的刑事管辖问题
    四、劫机犯罪与国际刑法的制裁和监督问题
    第九篇 论网络时代的跨国境犯罪问题
    一、以地面载体为特征的跨境、跨国犯罪问题
    二、以电脑载体为特征的跨境、跨国犯罪问题
    三、网源与网流的犯罪规律问题
    四、把好地上国门和网上国门的问题
    第十篇 论中华法系之刑法文化的移植
    一、我国刑法文化的时代定位
    二、国际刑法文化的融合与法规整合的新趋势
    三、鉴源别流,审时度地:现实和历史对我们提出的重要问题
    四、对抗时代与和平时代:对刑法文化源流规律的探索
    五、刑法文化源流学的建立:从比较刑法学谈起
    六、刑法文他源流学研究的对象与传播的机构
    第十一篇 论我国刑事法学的协调发展
    一、立法与司法解释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问题
    二、宏观法律调控与微观定罪量刑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问题
    三、治源治本与治流治标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四、“本座”研究与“客座”研究互动关系的协调发展问题
    第十二篇 论程序正义观的国际源头与我国引流的审时度用
    一、我国传统的实质正义观与现代的英美程序正义观
    二、创新辩诉交易方式,改革传统刑事观念
    三、辩证对待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对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所谓公正应当纠正
    四、关于程序公正观念制度的几点浅见
    第十三篇 论“本防”与“标防”并重的价值观
    一、什么是“本防”与“标防”并重的价值观
    二、对重刑与多刑负面价值的认识
    三、“本防”与“标防”正面价值的整合实现
    第十四篇 建立刑事源流电子学派的构想
    一、什么是刑事源流电子学派
    二、为什么要建立刑事源流电子学派
    三、怎样建立刑事源流电子学派
    第十五篇 论建立刑事犯罪源流研究协会
    一、命名问题上的争议
    二、刑事学科中的跨学科问题研究
    ……

    第二编 治本治标流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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